白衣卿相 第151节

  徐来亲自帮陈小乙写诉状,令其签字之后,又把张孔目叫来:“带他去见司理参军。就说官家颁布诏令,鼓励各地平反冤案,他这次越诉不必惩罚。”

  越级告状的百姓,违规受理的官员,依律都要鞭笞四十下。

  不过到了北宋中期,这种情况渐渐放宽,在特殊时期允许越诉。

  现在就是皇帝允许的特殊时期!

  徐来身为签判,如果知府没有委派他查案,他是无权亲自调查案件的。

  这个案子,要么打回虞城县由知县审查,要么让府衙的司理参军来审查。这些官员审理之后,再交给司法参军量刑,然后才交给徐来复核。

  徐来又对布超说:“你这些天且跟着陈小乙,莫让他在审案期间被哪个无赖打死了。”

  “是!”

  徐来没法亲自审案,只得给朝廷写奏疏。

  第一,请求朝廷放宽诉状书写门槛。

  现在只有官员、进士、举人,以及官府认定的书铺,可以为老百姓代写诉状。这导致诉状代写费用极高,很多老百姓根本负担不起。

  第二,请求朝廷不对诉状书写者追责。

  有时候官司打输了,被官府判定为诬告,写诉状的人居然也要问责。这导致很多案子,根本就没人愿意写诉状。

  尤其是被告方很强势的刑事案件,一来诬告追责惩罚很严重,二来害怕得罪被告方,以至写个诉状都要几十贯才请得到人。

  还别嫌贵,人家是冒着极大风险帮你写诉状的。

  第三,请求朝廷不再以诉讼多寡来考评官员。

  譬如提刑使沈起,给徐来写年度考评时,“教化”项就要看诉讼数量。如果一个地方,当年的诉讼案件明显减少,那么主官、副手、幕官就有教化之功。

  其逻辑就很诡异:你看,我这里没人告状,说明全是守法良民。

  这导致很多基层官员,尤其是县令之类,变着法抬高诉讼门槛,拦着老百姓不让告状。以此降低诉讼数量,突显自己的教化政绩。

  古代的县衙,甚至有类似调解室的地方。只要不是严重刑事案件,先不立案,调解了再说,连骗带吓逼着原告撤诉。

  ……

  “邹理掾,这是徐签判亲自代写的诉状,”张孔目说道,“徐签判还说,官家诏令地方平反冤案。在此期间,若有越诉者,可不予处罚。”

  “知道了。”

  司理参军邹图,非常无奈地接过诉状,他感觉自己又有得忙了。

  果然!

  邹图拿到诉状一看,发现竟是好几年前的案子,而且还牵扯到虞城县的王家。

  他在府城根本没法查案,只得先受理这个案件,并移文给虞城知县,令其进行初步调查和审理。

  两日之后,虞城知县王纯中接到公文,并见到赶过去的布超和陈小乙。

  王纯中详细询问一番,便让陈小乙暂时离开,并随时等着接受传唤。

  接着,他又把主簿和县尉叫来商量。

  主簿聂冠群感觉天都要塌了:“怎又查到王家头上?几年前的案子,哪有那么好查的?可这又是徐签判亲自代写的诉状,我们必须查出一个结果来。”

  前一任虞城主簿,就是被徐来给送走的,这会儿还罢官在家当地主呢。

  县尉张元说道:“司理参军发来的查案公文,是押司李思敏最先接收的。恐怕此时此刻,那位王员外已经得知消息了。”

  虞城县此前的三位押司,因为牵扯进折变案,被徐来搞得两个流放、一个坐牢。但新上任的押司,同样是本地人,而且世代为吏,怎么可能跟地方大族没关系?

  王纯中想了想,说道:“先查户帖和田赋簿,你们派人摸清被告家里的情况。”

  县尉和主簿对视一眼,都明白知县要玩真格了。

  又过三日,初步调查结果摆在王纯中的案头。

  那位王员外叫王道臣,今年六十四岁,二十年前跟兄弟分家,其名下有田产四百余亩。

  他有一位堂兄,是已故宰相。还有一位族兄,在馆阁任职。还有一位族兄,在做转运使。还有一位堂弟,是上上届的探花郎。

  另有十多个族人当官,但官职并不显赫。

  至于王道臣自己家,倒是没什么出息。他连举人都没考上,几个儿子也没考上举人。

  “他家的赋税不对!”

  王纯中指着户贴说:“陈小乙的父亲因为治病,卖了十多亩田产给王道臣。王道臣又通过借据,夺走陈小乙家二十余亩地抵债。但王道臣家的户贴,却毫无变动。”

  户贴并非简单的户口本。

  这玩意儿一式两份,一份自己持有,一份放在官府。

  除了家庭人员信息,还会详细填写家产。包括田产的数量、位置、等级,以及出售和购买田产明细。

  王道臣通过购买、抵债等形式,拿走陈小乙家大约四十亩地,却完全没有在户贴上体现出来。

  都不用再查别的,就已经能确认王道臣三个罪名:违法放贷、隐瞒田产、偷逃田产过户税。

  次日,王纯中带着官差、布超和陈小乙,亲自前往归善乡观堂村进行调查,并把该乡的耆长、该村的户长叫来。

  “哪些是你家的田?”王纯中问道。

  陈小乙说:“前面就有一处。”

  众人来到一处麦田。

  王纯中对本村户长说:“此田是谁在耕种?若找不到田主和佃户,就当做无主之田充公。”

  就在此时,王道臣被儿子扶着出现。

  “令君,这是我家的田,”王道臣解释道,“当时贪图蝇头小利,没有去官府过户。”

  王纯中说:“私立白契交易田产,最轻的都是杖刑。田产交易无效,把田契还给陈小乙。陈小乙,这田是你的了。你家以前还有哪些田,今天全部都指认出来。”

  陈小乙大喜:“前面还有!”

  此时已有许多村民来看热闹,王纯中大声喊道:“谁家还有未经官府许可,就卖掉或被抵债的田产。今日都可以指出来,本县做主还给你们。”

  村民们面面相觑,他们很想出面指认,又怕被王道臣事后报复。

  见村民不敢出头,王纯中又对王道臣说:“把你当年买地的白契拿出来,保人、中人、牙人……所有参与签订白契者,通通依法论罪!”

  王道臣陪着笑脸道:“令君,快到正午了,不如先去我家吃饭。”

  王纯中低声说:“老员外,徐签判亲自代写的诉状,我也实在没有办法啊。饭就不吃了,你得好生想想如何应对徐签判。他若不满意,我这里就没完没了。”

  王道臣愕然,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 0142【徐老虎来了!】

  陈小乙不但拿回被霸占的田产,就连为了给父亲治病而卖掉的田产,也因白契交易无效而回到他的名下。

  当然,他暂时还无法登记田产。

  因为要等着官府判决,而且地里那些麦子,也要等种地的佃户收割。

  更重要的是,这几年的赋税需要查清楚。

  白契交易之后,田产没有过户,官府在收田赋时,赋税依旧得陈小乙家承担。

  但陈小乙当时才十岁,家里只剩他这个未成年人。他自己没钱交税,堂叔也不可能帮他交税。

  而王员外一家也没交税。

  官府应收的赋税上哪儿去了?这才是值得上秤的地方!

  这种情况,在古代极为常见。

  某些田赋只存在于官府的账面上,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挂账”状态。它最终会被计入“逋赋”,等待灾年一笔勾销。因为遇到大灾,朝廷会下令免除“逋赋”。

  ……

  知县不可能住在乡下,调查半天时间就回县城了。

  陈小乙留在村里,重新住进堂叔家。

  布超也跟着住进去。

  堂叔一家,愁云惨淡,仿佛末日来临。

  陈小乙即将拿回田产,他们丝毫不觉喜悦。签判和知县都是要调走的,王员外一家却不会搬走,他们难以想象今后的报复手段有多狠。

  “你喊什么冤啊?想把我们都害死了?”堂叔陈福生愤懑埋怨。

  堂婶一边喂鸡一边嘀咕:“可怜你没了爹妈,收留你好几年。给你吃穿不说,还托人送你去学木匠。现在反过来害我家,喂不熟的白眼狼!”

  陈小乙欲言又止,不知该如何辩驳。

  被叔叔婶婶这么一说,他也感觉自己理亏,似乎不该去官府喊冤。

  布超问道:“村里还有哪些被霸占田产的?”

  没人回答。

  布超又问陈小乙:“你也不肯说?”

  陈小乙道:“我不清楚,只是听说过,不晓得算不算霸占。”

  “说说看。”布超说道。

  陈小乙道:“村里袁长保一家,男丁也不多,只有父子三人,几个娃娃都还没成年。他家大郎被县衙征去做了七年弓手,他家二郎隔年就会被征一次夫役。家里的田根本种不过来,只能分出一些田请人佃耕……”

  “等等,他家是三等户?”布超对别的律法不清楚,却对弓手相关的法律非常熟悉,因为他自己就做过弓手副都头。

  陈小乙说:“四等户。”

  布超说道:“弓手只征三等户,本县在乱征弓手!哪年的事?”

  陈小乙说:“好几年前了。他家大郎已不做弓手,现在田产都被抵债了,全家给王员外做佃户。”

  无非就是王员外看这家人有几十亩地,而且男丁数量又不多,比较方便他动手操作。

  王员外暗中串通胥吏,通过征发弓手的方式,让其中一个男丁几年不能务农。又隔年就征他家一次役,让另一个男丁也难以专心农事。

  于是乎,只剩年过半百的小老头,根本就种不过来那么多地。渐渐的,这家人变得经济困顿,王员外再趁机放高利贷,最终把田产给兼并过来。

  甚至都不必使用暴力手段。

  整个过程,主责在于以前的官吏乱征徭役,王员外只是非法放高利贷而已。

  当然,王员外为了逃税,顺便还隐匿田产,抵债收来的田根本没有过户。

  ……

  王道臣家。

  入夜之后,有县衙吏役摸黑而来。

  “不好了,”吏役见到王道臣就说,“知县打算清查归善乡的田亩。”

  王道臣惊呼:“他怎么敢?”

  知县王纯中懒得再查乱七八糟的细节,手段粗暴而直接:清查隐田!

  但隐匿田产的归善乡大户,可不止王道臣一家,知县的打击面太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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