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要想削减量刑的,就必然是前面两个。
可话又说回来了,一旦你的精神病能影响到你的行为,那么...你就需要法定代理人。
而法定代理人,是可以替代你谅解他人的!
谁会是法定代理人?
“《民诉法》第28条,担任监护人的效力梯队中......”
徐德再次开口道:
“‘配偶’,是第一档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定代理人的‘法定’能管多宽?
这么说吧。
哪怕陈强自己在法庭上,向着法官说自己不谅解,但没用。
只要法定代理人选择谅解,那么,这起案件就会显示,‘受害者谅解当事人’,完全不会考虑他的态度。
很变态!
但法律是这么写的。
当然。
陈强也可以选择不做精神病,只要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己没死,那旁人就无法替他谅解。
但问题来了。
他不做,也就意味着对他的量刑是未经削弱的,需要承担完整刑事责任!
一个追责导致自己重罚;一个饶了他人自己轻罚。
正如杨豪先前所想的‘两权相害取其轻’,哪个对陈强的害处轻?很明显。
“等等,我有点晕,你等等。”
杨豪扶着额头,微微揉着眉心。
他感觉自己应该是消毒水气味吸多了,导致脑袋不清醒。
他摇了摇脑袋,看着徐德,愣道:
“你是说......”
“陈强可能会用精神病给自己轻判?”
徐德点点头,“是的,毕竟他主动给陈女士做了,自然也有很大概率给自己做。”
“当然,如果他不做也行,那就承担百分百的刑事判罚。”
杨豪又愣道:
“如果,他说自己是精神病...那就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人,需要有一个家属来进行充当法定代理人?”
徐德点点头,语气不急不缓。
“没错。”
一侧的秦雄杰眼睛微微睁大。
“而配偶是第一顺位担任人?也就是陈强的法定妻子‘田芬’?”
“是这样!”徐德点头。
他觉得面前两个老东西脑袋还算好用。
秦雄杰忍不住道:
“然后,身为法定代理人,田芬可以谅解他人对自己丈夫的伤害?”
“而因为陈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哪怕他自己不谅解也没用!?”
“聪明!”
近乎是承上启下的转瞬间。
杨豪的声音就立马响起。
“但田芬是加害人‘陈洋洋’的母亲啊!她是行凶者的母亲,肯定会谅解啊!”
徐德则是微微蹙眉,没有正面回答。
“法律上有规定母亲不能谅解女儿吗?”
有吗?
从未有!
从来都没有这种法例的存在!
所以。
如果陈强不给自己套精神病buff,那徐德专攻起来...他死缓的概率会无限增大,可如果一旦套上,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必然会有一个法定代理人。
而这个法定代理人......
“法律是不是说,配偶是法定代理人第一顺位?”徐德问道:
“......是。”
徐德又问:“那田芬是不是陈强的配偶?”
“.......是。”
“法定代理人愿意谅解,受害者本人不谅解也无用是不是?”
“......是。”
“法律没规定不能母亲谅解女儿吧?”
杨豪一连说了三个是,他愣愣的看着面前这人,嘴唇蠕动好半晌,最终,还是吐出了一个字。
“......是。”
“那不就得了。”
“法律是这么写的,你想那么多干什么?咱们做律师的......”
徐德一拍手,微微睁开眼,看着面前两个跟不上时代,旧时代的律师。
“自然是法律怎么写,咱们就怎么做!”
当这番话落下的刹那......
面前两个律师愣了好半晌,良久后......
二人忽的眼角一跳,极其错愕地盯着徐德。
? 第386章 我剑也未尝不利!【求月票!】
司法是一个森严的钢铁机械,这是多数人的共识,宛若规则怪谈,但凡触犯其中某一条,就会迎来制裁。
但是。
在某些人眼里,司法也像一个展柜中任人打扮的模特。
只要不触犯它的规则,你就能对它任意打扮!
所以......
“等等,等等,你先让我捋捋。”
秦雄杰觉得脑子有点乱,他好似交警一样向徐德伸出手,示意他停下。
而自己则是表情有些愣,不断思考些什么。
“所以,你的意思是...如果他是精神病,那么无需受害者本人进行谅解,完全可以由田芬自行谅解!?”
秦雄杰一愣一愣的看着徐德。
闻言。
徐德伸出手摆了摆,说道:“我说的很清楚了不是吗?”
“何况,这也不是很难理解吧...只是一个会多出一个法定代理人而已。”
“此外,我们还可以追责。”
“田芬是陈强的配偶,法定代理人,他可以谅解陈洋洋的加害行为。”
“同样的,在陈洋洋是受害者的案子里,如果她表示愿意承担责任......那案子还会难做吗?”
难理解吗?
实际上很好理解。
唯一会令人感到绕的,只存在于田芬是陈洋洋的母亲...且细细想去其实也不绕,只是有些反常识。
但法律上确实并未表明,母亲不能谅解家人。
想到这。
徐德也没继续解释,只是转身,向董安那边走去。
“你...我......”
秦雄杰愣在原地看着对方的背影,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有些震惊...十分震惊。
为什么?毕竟,秦雄杰不是个蠢材,相反,他是准红圈的高级合伙人,更是创始人之一,思维与法学底蕴相当之厚,理应不该这种表态才对。
原因很简单,正因他不是蠢材,所以,在对方说出这种操作后,转瞬间就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等等,要是将这套逻辑搬到其余命案中。”
杨豪瞬间意识到什么,皱眉看向秦雄杰。
他内心一惊。
按照徐德的说法。
受害者在死亡、存在精神病,这两种情况下,会出现一个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第一顺位则是配偶。
这很常见,实务中能经常看到家属追责。
而这时,如果家属愿意谅解...哪怕死者死之前说不谅解,只要法定代理人愿意谅解也无用。
权限很大,大到会令人感到反常识。
但问题来了,正常情况下,你想拿到谅解难如登天,毕竟你对人家造成了伤害,人家凭什么谅解你?
可眼下来看......
“如果行凶者和法定代理人是亲属关系呢?”
“先天具备谅解心理的亲属关系!如亲子关系。”
“那岂不是说,如果你的父亲杀掉你的配偶,你自动成为配偶的法定代理人,随后可以自己给父亲出具谅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