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816节

  后者的主观谋划是什么意思?

  这么说吧。

  一个人,他知晓自己在路上走的时候,故意踉跄跌倒在一个人身上即可令对方钱包落在自己身上,于是乎,他做了这种事。

  这算主观谋划。

  但如果他并非故意,没有故意踉跄,只是意外踉跄,即便钱包出现在手中。

  这也算意外!不构成违法犯罪。

  代入到此案。

  谁能证明刘芸是奔着钱来结婚,而不是奔着结婚来,只不过顺手拿到了钱?

  ‘除非对方能找到刘芸父母或其亲戚,令其佐证,但这不可能!’

  ‘又或是婚介所...呵,婚介所也不会自己把自己的招牌砸掉,不可能主动给陌生人提供信息。’

  ‘更何况,还是给‘告他们客户’的律师提供信息!’

  秦孟眼眸中闪烁,心中如实想着。

  学校教的那一套他早就熟记于心了,司法的理解他也很精通。

  开庭前。

  秦孟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对方究竟从哪才能合法地找出证据!

  所以......

  想到这。

  秦孟看向审判长,开口道:

  “综上,审判长,辩护方认为就此案,我方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罪’!”

  话落,他便不再开口。

  三个法官皱起眉,陷入思索。

  很明显,秦孟这番话说得算是滴水不漏,即便刘芸行为上有疑点,可法律并不支持这疑点。

  所以,事实上刘芸不该被定为诈骗罪才对。

  良久。

  “就上述辩护方所言,控方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段涛看向公诉方。

  话落。

  公诉席处,检察官孙昱微微顿住,眉头皱起。

  说实话,案件的核心辩点就在秦孟所说的话里。

  如果想构成诈骗罪,就得确定刘芸是奔着钱才谋划的一系列行为,可...他们不是没去过婚介所。

  婚介所的态度很明确,不会提交任何隐私信息!

  而检方又是守法的,他们总不能为了一起案子,强行施压吧?没道理的,这要是干成,法院第一时间认定证据来源有问题,案件直接不予成立了!

  “这......”

  好半晌。

  孙昱眉头皱起,就在他准备开口说些什么之际。

  恍惚间......

  “审判长,就本案,民诉代理人有异议要表述,还请准许。”

  众人微微一顿,扭头看去。

  却见。

  民诉席处。

  徐德此时开口,平缓的声音在法庭内响彻,他的表情平淡,看不出喜悲,好似只是随口聊天一样。

  听闻此话。

  原本要说话的孙昱微微一顿,接着咽下要说的话。

  辩护席处。

  律师秦孟眉头一松,看着面前的人,倒却是并不怎么在意。

  无他。

  彩礼诈骗案,这类案件案情实际上很清晰,但难点之所以难,就在于你没办法证明当事人是故意谋划金钱实施的诈骗!

  尤其是刘芸这种还领证登记了的!

  你怎么证?哪有合法途径给你找证据!

  你违法找?敢违法第一个进去的就是徐德,且证据而已会无效化!

  如此想着。

  律师秦孟抬着头,看着对方的眼中较为自信。

  “准许。”审判长段涛点头。

  两个字落下的刹那。

  审判区所有人的视线立马聚焦在他身上。

  民诉代理人席处。

  徐德缓缓站起身,他倒是不急,只是整了整领带,旋即微微咳了咳,下一秒,在众人凝视的眼前,他忽的开口道:

  “首先,审判长,我是受害者的律师。”

  “但同样的,我也是一名25岁,单身未婚男性,性取向为女性。”

  一句话落下。

  整个审判区,众人微微一顿,愣在原地。

  单...单身未婚?

  不是,这跟案子有什么关系?

  秦孟愣了,接着眉头皱起,不知道对方到底在耍什么鬼。

  而徐德此时却继续开口道:

  “我既然是单身,那么,从道德角度来讲,我就有权寻求配偶。”

  “可,话又说回来了,我是一名律师,平日里需要承接大量案件,抽不开身,所以,找配偶的难度很高。”

  “但我个人很希望能有一场完美幸福的婚姻。”

  “所以,我就需要委托其余人,花费时间,来寻找同样有共同意愿的异性。”

  “请问,这合乎法例吗?”

  合吗?

  太合了,媒婆、婚介、朋友搭桥牵线,都属于这番话的逻辑。

  只不过,在法庭上说这个是不是怎么看都牛头不对马嘴?

  就在众人如此思索之际。

  突然的。

  “所以!”

  “我以客户的身份,花钱成为‘红心婚介所’的黄金高级会员!”

  徐德好似话锋一转突然开口。

  花钱...成为婚介所的黄金高级会员?所以可以看客户的信息?

  这...好像挺合理的。

  众人若有所思着。

  只不过......

  秦孟想着想着,忽然察觉到不对劲,他整个人一愣,紧接着面露错愕,猛地抬头看去。

  红心婚介所?

  不对。

  红心婚介所......这不是刘芸委托的婚介所吗!?

  而此刻。

  “红心婚介所内,黄金高级会员有权利查阅婚介所内同样寻求配偶,且他们对配偶的要求信息!”

  “因为我有权限。”

  “所以,我在婚介所内,意外地查找到了一份有关‘被告人刘芸’,于2002年,向婚介所委托寻找‘配偶’的筛选条件。”

  “期间,信息上标注,被告人刘芸明确向婚介所提出‘收入、年龄、存款、彩礼’等一系列【征婚条件资料】,全部条件仅有关于礼金的要求!”

  “此外,还有诸多详细信息!”

  和秦孟所想一样。

  这起案件,想获取证据的难度颇高。

  家属不可能愿意透露详情,银行那边也没理由调取金钱流水,刘芸本人更是不可能主动认罪。

  婚介所也很明显,会保护客户的隐私。

  但问题来了。

  既然婚介所保护客户隐私,除客户外谁都不可能,那......徐德成为客户不就好了。

  刘芸是寻求配偶的客户。

  徐德也是寻求配偶的客户!

  既如此。

  他看对方的信息岂不是很合理?即便对方信息是一年前的,但徐德作为黄金高级会员客户,他有这个权限看!

  说到这。

  徐德的声音微微加大,他将手里的一份文件举起。

  “综上所述。”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人刘芸并非是以‘婚姻’为前提进行的结婚登记。”

  “其行为,本是是以‘金钱’为目标,所实施的‘彩礼诈骗’行为!”

  “我方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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