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590节

  “人少也好。”

  徐德点点头,接着没再说这件事,反倒开始低头处理起信息来。

  不知从何时开始。

  整个第三法庭,陷入到一阵长久而诡异的安静之中。

  公诉、原告,彼此间互相打量着。

  检察官看着两方原告,视线中带有思索,眉头紧蹙。

  张倩看着另一处原告席,眼神有些阴翳,眸中满是愤愤。

  三方人‘各怀鬼胎’,虽没有任何声音,可情绪却万般激烈,早已在空想中进行过一次激烈交锋。

  直到......

  “所有人起立。”

  突然的。

  一侧,忽的传来一道突兀无比的声音,在所有人耳旁浮现。

  众人下意识站起身。

  紧接着。

  “吱~”

  审判区的正门被推开,三个刑事审判法官步入法庭,三人凝眉扫了现场一眼,接着抬腿高坐在审判台之上。

  这是...法官!

  而为首之人,赫然是审判长钱湖州,法院副院长,四十三岁!

  审判长钱湖州落座后,侧身前倾,靠向麦克风,干净利落道:

  “坐。”

  话落。

  现场‘哗’的一声,众人重新坐下。

  见此,钱湖州眉头皱起,坐在正中心的他倒是没着急说什么,反倒是陷入思索之内。

  这起案件......

  说实话,一起强奸案属实是还不至于让一名副院长来担任审判长。

  一开始也确实如此。

  只是......

  在8月1号之后,这起案子就全然不同了。

  两起互相冲突的案子合并,并案处理,甚至找不到任何一个能驳回其中一方的证据,且还都是指控被告人强奸!

  说实话,这基本就可以将其归类为‘疑难杂案’之内。

  而在处理这类案件上,一般中院也没基院有经验,但......

  哪怕是专业对口的南山区法院,眼下也多少有点‘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拮据感!

  “有点难搞啊。”身侧,一名审判员看了看双方,瞬间头疼起来。

  确实难搞。

  但......

  事已至此,难搞也得搞。

  想到这。

  审判长钱湖州眼神凝起,深吸一口气,紧接着,靠近麦克风,沉声开口道:

  “带被告人张承入庭!”

  话落。

  几名法警转身离去,不多时,迎着众人的视线,被拷住双手的张承,缓缓走向审判区的正中心落座。

  张承长相周正,身高一米七九,一百五十斤,算是长相较好的一档,哪怕人至中年,头发藏了几缕白发,却依旧属于面貌较好的那一类。

  只不过此时,眼中藏了一丝憔悴与苦涩。

  这...就是被告人?

  庭审门口众人眉头一挑,有些惊奇。

  审判台。

  审判长钱湖州,只是看了一眼,便收回眼神,继续开口道:

  “核对当事人身份。”

  “被告人张承,性别男,年龄44,出生1959年9月27日......”

  说着,他抬起头来,看向被告方。

  “其代理律师,厚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及代理人是否到庭?”

  话落。

  被告席,林月颔首开口道,“被告以及被告方已就位。”

  话落。

  审判长钱湖州点点头,接着顿了顿,他视线看向原告。

  这么一看不要紧,当看清‘两个原告’的刹那,钱湖州整个人明显迟疑起来,思索片刻后,最终直言道:

  “原告双方,以及公诉席,是否已就位?”

  原告双方?

  话落,庭审门口众人微微诧异。

  一起案件,理论上就一个原告,一个被告,指控意见统一才对。

  就像兖州市的木山·案,如果张绣宁还活着,那么,他就和死者父亲王会国是同一方,而不是被称为‘双方’。

  所以,哪怕这起案件上,存在两个受害者,但理论上...也是单方指控才对。

  什么叫双方!?

  这点自然逃不掉审判长的视线,但他难道不懂这个道理?

  不,实在是没招了。

  指控强奸自然归类一方,可这两个指控...互相冲突啊!既然冲突,那就不可能是同一方。

  可又都属于原告。

  如此,若不称原告‘双方’,那他还能怎么称呼?

  “审判长,原告方已就位。”

  公诉席,检察官郑通连忙替两方人开口,接着又代表公诉席。

  “公诉方随时等候开庭。”

  所有人全部就位,没有任何一方出事。

  既如此......

  恍惚间。

  审判台上,审判长钱湖州深吸一口气,眉头一皱,旋即沉声开口道:

  “现,审判台宣布......”

  “开庭审理!”

? 第296章 这完全照搬啊!

  “现在,开庭审理!”

  审判台上。

  当这几个字落下的刹那,现场众人内心一震。

  紧接着,面色瞬间凝起,认真无比。

  开庭了......

  “砰!”

  一道锤声落下。

  审判长钱湖州又道:“就本案,于2003年,6月16日立案,案件由原告人张倩报警,被指控人犯下强奸罪......”

  “司法机关依法立案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在,请公诉席宣读诉书。”

  话落。

  公诉席上,检察官郑通微微一顿,旋即俯身靠前,手上拿着一份材料,对着麦克风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我是公诉席检察官郑通,接下来,由我进行宣读。”

  说着。

  他微微一顿,旋即话锋一转,又道:

  “2003年6月16日,当天晚上七点,绿森市南山区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电话。”

  “警方依法出警,旋即抓捕被告嫌疑人张承。”

  “据了解,报警人为原告人张倩,对方声称于三日前的6月13号当天晚上十点半至十一点之间,遭受到被告嫌疑人张承的侵犯。”

  “而被告人,则是以诱骗的形式将其诱骗回家,旋即实施暴力手段。”

  “2003年6月16日,被告人因涉嫌强奸罪被绿森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综上,本院于同年7月10日依法提起公诉。”

  郑通缓缓开口如实说道。

  这......

  众人微微一顿,庭审门口众人眉头蹙起。

  说实话。

  这种事并非没有出现过,甚至说,就是存在这种案子。

  什么案子?

  养父性侵养女!

  除此外,还有继父对继女,总的来说,人性的恶念总是丝毫不加掩饰,一旦暴露,会令人感到无比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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