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93:从卖磁卡到娱乐大亨 第39节

  宽松短袖配运动短裤,白皙修长的四肢露在台灯的暖光下,透着一股干净又软嫩的气息。

  李思安站在门口,看到这一幕,方才在车上反复盘算的那些事——

  什么进不进娱乐圈、当不当歌手、王晓京席间说的那些人脉与机会……一瞬间全都被他抛到了脑后。

  他快步走到衣柜前,拉开柜门,伸手在最底下一叠被子里摸索,掏出一只铁盒。打开,里面整整齐齐摆着一排小雨衣。

  唐韵脸皮薄,死活不肯让这东西放床头柜里,生怕哪天被人撞见。他只能藏到衣柜里,每次拿都跟做贼一样。

  床上的人被开门声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话还没出口,就见李思安握着铁盒朝她走来。

  “你干嘛呀——”

  话音未落,便被他低头亲了个结结实实。

  唐韵手中的英语书“啪嗒”一声落在地板上。

  ……

  (拉灯)

  李思安侧头瞥了眼闹钟,指针刚过十一点四十分。

  怀里的唐韵早已睡死过去,整个人软得像抽去了所有骨头。

  呼吸轻浅,偶尔发出一声细若蚊蚋的哼唧,到后来甚至打起了细细小小的呼噜,软糯得像只蜷在怀里的猫。

  李思安低头看了她一眼,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意。

  他轻手轻脚抽出胳膊,下床去卫生间冲了个热水澡,又端回一盆热水,拧热毛巾,一点点帮唐韵擦拭干净。

  唐韵全程没醒,只在被碰到时含糊地哼唧两声,翻个身继续睡。刚才结束那一瞬间,她几乎是秒睡,连衣服都没力气穿。

  他给她套上那件宽大的旧 T恤,把薄毯拉到她肩头。

  姑娘在梦里下意识往他怀里拱了拱,脸埋进枕头,小呼噜又轻轻响了起来。

  李思安重新躺回去,让她枕着自己的胳膊,目光落在天花板上。

  这系统给的体质,真是太值了。

  上辈子他就是条加班加废了的死狗,颈椎腰椎全是毛病,爬三层楼都喘得不行。

  这辈子体质点到十四,身体彻底换了个模样。

  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刚才。

  他这会儿依旧精神饱满,身旁这位却已经睡得不省人事。

  他收回目光,心思重新沉了下来,开始认真盘算进入娱乐圈的路。

  其实从刚穿越过来,发现自己身在九零年代、还是北舞附中的学生时,他就已经打定主意——这辈子,一定要进娱乐圈。

  不是什么狗屁艺术追求,纯粹就是想换一种活法。

  上辈子在中关村敲代码,天天对着屏幕,生活枯燥得像白开水,身边连个像样的异性都少见。

  这辈子,他想活得热闹一点,光鲜一点。

  说得直白一点,他就是想泡女明星。

  这话上不了台面,却实在。

  一个四十岁灵魂重生的老光棍,一门心思的往娱乐圈里扎,不图这个,还能图什么?难道让他去拯救中国电影么?

  他可没那么高尚。

  对于唱歌、演戏,李思安本身并没多少兴趣。

  上辈子他五音不全,KTV都懒得进,同事聚会永远缩在角落里吃果盘。唱歌对他而言从来不是享受,而是负担。

  这辈子嗓子好了,身段有了,科班底子也在,但心态没变——唱歌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更谈不上热爱。

  可他也清楚,想从一个街边音像店老板,变成娱乐圈里能说上话的人,绝没那么容易。

  他有一个致命的短板。

  上辈子他是八六年生人,九六年才十岁,两千年也不过十四岁。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对九十年代到世纪初的经济大势、社会脉络,只有模糊的印象。

  即便带着重生的金手指,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东西,再怎么脑补也是纸上谈兵。

  房地产怎么起飞、金融市场有什么风口、哪些行业会在哪个节点爆发……他都说不明白,顶多知道个大概方向。

  这点浅薄认知,根本不足以让他在那些领域里真正赚到跨越阶层的钱。

  穿越至今,他能做的生意都很基础:音像店、录像厅、倒腾电话磁卡、卖外贸衣服。

  能赚钱,但都是辛苦钱、信息差的小钱,远不够让他一步登天。

  手里现在是有点积蓄,但离“资本”二字,还差着十万八千里。

  但有一个离他时间最近的机会,他记得异常清晰。

  一九九七,香港回归,紧随其后的便是亚洲金融风暴。

  如果能在那之前攒够一笔本金,不用太多,几百万足矣——他就能借着这场风暴做空,或是在谷底狠狠抄底。

  原身的母亲就在香港,而且嫁的还是个汇丰银行的高管。他这算是有现成的渠道能让他参与进去。

  一次操作,财富翻几倍、十几倍,都不是梦。

  那是他这辈子实现阶级跨越最确定、最稳妥的机会之一。

  但问题也正在于此。

  拿什么去赚这几百万的本金?

  眼下这点家底,扔进去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

  写稿、倒卡、开店……就算累死,一个月撑死赚个一两万,想攒到几百万,得等到猴年马月。

  所以,他必须走一条更快的路。

  出道当明星。

  靠这张脸,靠脑子里记得的无数金曲,快速走红。

  一旦红了,来钱就快了——专辑销量、商演走穴、广告代言......运作得好,一年几百万并非遥不可及。

  但只靠脸、靠歌,远远不够。

  圈子里最不缺的就是有才之人,缺的是曝光、是资源、是有人愿意捧。

  没人推,没人帮,就算你是块钻石,埋进沙堆里也永远没人看见。

  所以,他需要人脉。

  今晚这顿饭,没白吃。

  王晓京在圈内摸爬滚打多年,手里的资源与人脉,比他自己瞎闯十年都管用。

  江珊正当红,她一句话、一个推荐,抵得上他跑断腿。

  给两人留下好印象,就是给自己铺路。

  尤其是江珊。

  她当面邀歌,这是实打实的机会。

  他必须写好,写出两首真正适合她的作品,让她满意。

  这事成了,就不只是一笔卖歌的费用那么简单。

  更重要的是——江珊会记住他,会在圈子里替他说话,会在他需要的时候,伸手拉他一把。

  而且,如果江珊把他的歌唱红了,红得像《梦里水乡》那样。

  那将是他踏入这个圈子的第一块敲门砖。

  先成名,赚够本金,再等九七那一场风暴。

  李思安轻轻抽出胳膊,翻身面向窗外。

  窗外虫鸣阵阵,六月夜晚闷热,怀里的人却凉丝丝的,小呼噜一直没断。

  他往上扯了扯毯子,把她肩头盖得更严实一些。

第四十二章 给江珊写歌,筹划唱片公司

  第二天一早,李思安出去买了沓五线谱稿纸回来。

  唐韵在楼上复习,他坐在柜台后面,铺开稿纸,开始琢磨给江珊写什么。

  人家江珊当面跟他邀了歌,他得拿出真东西,不能糊弄。糊弄一次,以后在圈里就难混了。

  他靠在椅背上,脑子里开始搜罗那些听过的古风歌。

  前世刷短视频的时候,这类歌铺天盖地。什么《凉凉》《红昭愿》《倾尽天下》《锦鲤抄》《赤伶》……名字一串一串地往外蹦。

  但真要拿来给江珊唱,就得挑一挑了。

  首先,带戏腔的不能要。江珊的嗓子温润细腻,不是唱戏腔的料。那些歌听着是好听,但让她来唱,味儿不对。

  而且人家自己也说了,唱不来戏腔。

  所以光这一条,就去掉了一大半。比如《赤伶》,戏腔是它的魂,拿掉就不是它了。

  《凉凉》虽然不带戏腔,但旋律偏现代,跟江珊的气质不太搭。《红昭愿》节奏太快,偏舞曲风,也不是她的路子。

  剩下的不多了。再把那些旋律太跳脱、不适合她温婉气质的去掉——又少一批。

  他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最后锁定了两首:一首《风筝误》,一首《半壶纱》。

  《风筝误》的开头是一段笛子前奏,婉转悠扬,跟《梦里水乡》的笛子前奏有几分神似,但又不一样。

  这首歌的节奏轻快,旋律流畅,副歌朗朗上口。江珊唱这首歌,能把那种“错过”的遗憾唱得恰到好处。

  《半壶纱》更慢一些,更静一些。歌词写的是禅意,“墨已入水,渡一池青花”,不是那种直白的表白歌,需要歌手用声音去勾勒画面。

  江珊演戏出身,最擅长的是用声音演戏。她来唱这首歌,能把那种“看破红尘又身在红尘”的矛盾感唱出来。

  两首都没有戏腔,都是纯流行乐的写法,但骨子里带着中国味儿。比《梦里水乡》多了几分禅意,比她专辑里那些普通的流行歌多了几分格调。

  他确定下来之后,开始动笔。

  写得很快。因为谱子就在脑子里,他只需要把它搬到纸上。铅笔在五线谱上沙沙地走,音符一串一串地落下来。

  到下午三四点钟,两首歌的曲谱和歌词都完成了。

  他把稿纸铺在柜台上,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又用铅笔在几个地方做了修改,这才满意地合上本子。

  给江珊的写完了。接下来是他自己的。

  这一下就卡住了。

  不是没歌,是太多了。他脑子里装着后世二十年华语乐坛的爆款金曲,随便掏出来几首都能打。但问题就在这儿——选哪几首?

  李思安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开始过歌。

  《童话》是第一个蹦出来的。不是因为他多想唱这首歌,而是因为他前世看过的那些华娱重生文里,十个主角有八个选过这首歌。

  那支MV的杀伤力太强了,拍好了就是一颗催泪弹,话题度、传播力都不用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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