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能再加份排骨吗?我给钱。”
“不行。”阿姨头都没抬,“学校规定,学生每顿只能打一份荤菜。”
“为什么?”
“保持身材。”刘洋端着餐盘从他身边经过,“安子我说你这今天是真丢了魂儿啊。这破规定都三年了,你居然能忘了?”
问完李思安,他又愤愤的骂了一句,“草,我们音综的以后又不用上台跳舞,不知道为啥这破规矩连我们也不放过。”
李思安讪讪的没回话,坐下来,把那三块排骨吃了。
塞牙缝都不够。
上辈子他是个无肉不欢的主,加班再晚也得点个荤菜外卖。现在一天三顿在食堂吃,每顿就一份荤菜,那几块肉,简直是在打发叫花子。
“外头有什么便宜点的馆子么?”他问刘洋。
“学校南门出去那条街,有家小馆子,红烧肉六块钱一份,牛肉面三块钱一碗。”刘洋扒了口饭,补充道:“就算不贵,天天吃也吃不起。”
李思安在心里算了笔账。一个月两百块,食堂一天三顿大概150块。
要是天天出去吃,一碗牛肉面三块钱,一天两碗面就得六块,一个月一百八,剩下的钱连买磁带都不够。要是吃红烧肉,六块钱一份,更贵。
两百块,听着不少,真花起来不禁花。
他想要升级,需要黄金,黄金要钱。他想要吃好的,也要钱。他想要过上声色犬马的生活,更需要钱。
得挣钱。
不是为了当首富,就是为了吃口肉,为了把精神加上去让自己在舞蹈课上不那么丢人,为了这辈子能过得轻松点、刺激点。
从周一熬到周六。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跑操,练功,上课。
舞蹈课他还是磕磕绊绊,旋转歪、跳跃踉跄、滑步像在踩地雷。
孙老师没点名批评,但看他的眼神越来越不对,那意思分明是“你小子偷懒偷得这么光明正大了?”。
李思安心里急,但也没办法。
周六下午放假,中午一下课,他就换上便装,出了校门。
北京舞蹈学院附中在白石桥,外公家在万寿寺,走路十来分钟。四月的BJ,天已经暖和了,路边杨树冒了新芽。
外公家是个小四合院,院子不大,种了棵枣树。李思安推门进去的时候,周念森正蹲在院子里浇花。
“姥爷。”
老爷子抬头,看了他一眼:“回来了?”
“嗯。”
“吃饭没?”
“没呢。”
“厨房有包子,自己去拿。”
李思安进厨房拿了俩包子,边吃边在院子里转了转,然后推开那间小屋的门。
那是他妈以前的房间。
屋子不大,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墙上挂着一幅照片,一个女人抱着个小孩儿,笑得很开心。
李思安打开衣柜,把衣服拨开,在最底层摸到一个小铁盒。打开,里面有一个小布包。
布包里躺着一对金耳环。样式简单,两个小圆圈,不过成色还不错。
他把耳环攥在手心里。
脑子里那声“叮”响了,面板弹出来——
【检测到黄金,是否吸收?】
他点了“是”。
耳环表面泛起一层淡淡的光,慢慢缩水,然后消失。
【当前等级:1】
【升级所需:10克黄金】
【可用属性点:2】
他把2个属性点都加到了精神上。
精神从15变成了17。
一股暖流从胸口扩散开,暖洋洋的,舒服得他想叹气。暖流散了之后,他觉得脑子清楚了一些,像是蒙了一层薄灰的窗户被擦干净了。
【体质:11】
【精神:17】
【当前等级:1】
【升级所需:10克黄金】
【可用属性点:0】
李思安坐在床边,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
记忆确实清晰了一些。以前能想起大概框架的东西,现在多了一些细节。但还是模模糊糊的,做不到每个字都记住。
他前世看过的那些文章、帖子,能想起主要内容,但具体到每一句话,还是记不全。
不过已经够用了。
他睁开眼睛,心想:要是能再升两级,把精神加到20,会不会不一样?
但那是以后的事了。下一级要十克黄金,小一千块钱,他现在拿不出来。
李思安把铁盒放回衣柜,关好柜门,出了小屋。
周念森还在院子里浇花,头都没抬:“你上你妈屋干嘛去了?”
“没干嘛,随便看看。”
老爷子“嗯”了一声,没再追问,把水壶放下,拍了拍手上的土,“晚饭想吃点啥,我去买菜。”
“我陪您去。”
祖孙俩出了胡同,往菜市场走。
四月的阳光照在胡同的青砖灰瓦上,暖暖的。李思安走在老爷子旁边,突然觉得——这日子,其实也不错。
第二章 郭静明助力我成了文艺男神
精神加到17之后,舞蹈课上的状况就一天比一天少了。
昨天旋转还歪,今天就能站稳了。前几天滑步还踉跄,今天节奏就跟上了。
孙老师看他的眼神也变了。
之前的课上看他像看个该被打死的孽畜,过了几节课,她的眼神缓和了些,变成“还行,有点进步”。
到后来什么都不说了,只是偶尔对他点个头,算是认可。
舞蹈基础课上不再出洋相了,但吃饭的问题还在。
北舞附中的食堂每顿只给学生打一份荤菜。
三,四块排骨,或者几块鸡肉,精确得像用天平称过的。
练功的人要保持身材,这个规定有它的道理,但李思安受不了。
上辈子他是个无肉不欢的人,连早饭都不喜欢吃纯素的。现在每顿就给那几块肉,跟喂猫似的。吃了半个月,嘴里淡出鸟来。
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必须得挣钱改善生活。
怎么挣?抄歌?抄了也找不到人买,没人会信任一个15岁的小屁孩。
抄电影,写剧本,都是一个道理。
想来想去,最靠谱的还是写东西。
上辈子看过的那些网文主角穿越之后不都这么干吗?
做文抄公是无数重生前辈已经趟出来的路,不用自己再开荒了。
不过呢,写网络小说,现在没有网络。写传统出版的长篇,周期又太长,而且他那点记忆撑不起一部长篇。
精神加到17之后,他的记忆力是好了不少,但还没到过目不忘的程度,看过的文章能记住大意和关键细节,逐字逐句复述还做不到。
那就只能先给杂志投稿了。周期短,来钱快,一篇稿子几百块,够他吃好几个月红烧肉的。
上辈子李思安念高中的时候,每个月坐车回家,上车之前都会在车站的报刊亭买本《知音》,一路看回去。
《知音》上的文章他太熟了——苦命的女人,负心的男人,懂事的孩子,开头永远是“如果不是那场意外”,中间永远是“泪水模糊了双眼”。
看得多了,他闭着眼睛都能猜到下一段写什么。
2007年天涯上火了“知音体”,他跟着围观了好几天。
后来顺手搜了一下《知音》的稿费,才知道这本杂志从八十年代末起就以稿费高出名。
千字一百到三百,一篇稿子顶他好几个月生活费。当时他没往心里去,他又不是写稿的料。
现在不一样了,他脑子里装着几十年后的故事,不用这个优势赚钱,那真是暴殄天物。
周三晚自习,李思安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从抽屉里摸出稿纸和钢笔。
他选定了一个前世在天涯上看过的帖子。
女孩从小被抱错,在穷人家长大,后来亲生父母找上门来,发现是有钱人,但她已经跟养父母有了深厚的感情,最后选择了两边都认。
够狗血,有冲突有泪点,适合《知音》。
标题他写的是——《花季少女啊,是什么让你面对两对父母的选择泪流满面》。
这题目写得他自己都想乐,但没办法,《知音》就好这一口。
晚自习两个小时,他写了一千五百字。周四晚自习接着写,把剩下的部分写完了。
最后一段他还特意写了点温情——养女最后还是认了亲生父母,但逢年过节都回养父母家,两边的老人都叫她“闺女”。
这是《知音》的路数,光有悲剧不行,得有那种“含着泪的微笑”。
周五中午,他把信封投进了学校门口的邮筒。
汇款单是两周后的周五下午到的。拆开,样刊,汇款单--三百二十块。
他一个月生活费两百,这一篇稿子顶一个半月。
从那天起,食堂对他来说是就成了备选。
他的午饭晚饭基本都在南门那条街上解决,红烧肉、糖醋排骨、宫保鸡丁轮着点。
食堂每顿只给一份荤菜的规定,跟他没关系了。
整个1993年,从5月到12月,李思安在《知音》上发表了七篇文章,差不多每个月一篇。
写到第四篇的时候,编辑部来了封信,稿费从千字一百涨到了千字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