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迈光忍不住了,说明真相,虽然被夸着是挺令人高兴的,但就是说,毕竟熊不是自己猎的。
“杨兴猎的?”
房秀云顿时语塞,有些尴尬。
坏了。
夸别人夸到自己儿子身上,属于是黄婆卖瓜自卖自夸,败人品啊!
她赶紧改口:“杨兴这小子,背着那么好的猎枪上山,一个月了,也就今天打到点好东西,真不行……”
“这也行?”
“婶子,你刚才不是这么说的啊。”
“打熊英雄,跟打虎英雄一个级别的啊,公社杨书记得亲自颁奖,表彰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又反哺乡里的行为!”
众人绷不住了,纷纷笑道。
房秀云尴尬过后就不尴尬了,她面不改色的说道:“我家老四,反正不成气候,运气好而已。”
这时候。
杨兴也从山上下来,他被香伯母,丽伯母等几个村里妇女拉住问东问西呢,故此慢了几步。
见着老娘,一番说道,赶紧回家。
“没想到山上还有黑熊。”杨建国感叹:
“过去副业队进山,老虎见过,黑瞎子真没见过。”
“有的,建哥,前几年大坪村的独眼莽不是上山遇到熊瞎子,被一巴掌扇坏半张脸吗?”
杨谦福跑过来围观,闻言说道:“也算是他运气好跟果断,跳下山涧捡了一条命,外号也是这么得来的。”
“对,我有印象,邓莽为嘛。”
家隔壁的木匠杨谦钟点头:“我给他家打过家具,瞎了一只眼睛,家里光景倒是过得不错,
跟人见面就聊眼睛怎么瞎的,熊瞎子手上逃生,引以为豪呢。”
“俗话说得好,山里三不惹,一猪二熊三老虎。”
杨谦远啧啧不已:“猪是那种长獠牙的公野猪,熊是带崽的母熊,老虎就不管了,反正都厉害。
阿兴这猪跟熊都猎到过,就差老虎了,啥时候再猎个老虎,那么咱这块儿最厉害的猎人就他了!”
“哪还有老虎啊?早被打光了,再说公社也不准打虎啊。”
杨建国寻思着,自己这小儿子还真猎过虎,齐活了属于是,但不能往外说,免得招惹麻烦。
杨兴跟杨海光给黑熊开膛破肚,可没管大家在聊什么,首要事情是把熊胆囫囵个带着胆囊膜取出来。
这是顶级药材!
跟犀角,牛黄之类,差不离多少的价值。
清火,明目,治惊风等,熊胆粉直接研磨成粉,内服外敷皆可。
很多药效惊人的名贵中药,成分里就有熊胆粉,核心成分是胆汁儿。
杨兴上一世曾看到过一些报道,东南亚那边有人养熊,透一根管子在胆部,每天滴出来的胆汁晒成粉卖钱。
这可比猎熊残忍多了,痛不欲生的熊四肢是被框住的,想死都没有办法,食物饮水都是灌进去,保持它活着的状态,才能源源不断的产出胆汁。
剥出来熊胆。
比自己的拳头略小一点。
真是够大的。
杨兴有些震惊,这头母熊的体型没比自己以前猎过的公独猪大多少,胆却是大上很多。
看着有些泛黄的琥珀色光泽的半透明状态。
这是贴了秋膘,常是蜂蜜野果的壮年黑熊才有的熊胆。
也是最珍贵最值钱的所谓‘金胆’,比颜色发黑的铁胆,品质而言要更胜一筹。
至于草绿色光泽暗淡的菜花胆,跟死了很久才开膛,油脂渗入胆囊的残次品油胆,就更没有可比性。
杨兴仔细端详着,心里颇为兴奋。
运气真不错,人生猎到第一头黑熊,就出了金胆。
这玩意儿,炮制好了估计能卖上千元,并且是有价无市。
现如今并不是很缺钱的情况下,自然是不卖,自己留着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也跟那颗蟒蛇胆做个伴。
其他身上部位。
值钱的也不少,毕竟是难得一见的熊瞎子。
杨兴记得一句口头禅‘一胆二皮三前掌,油膏膝骨不能忘’。
基本上,熊胆就占据了一头熊价值的三分之二。
熊皮很值钱,被自己开了3个口子,价值减弱不少。
熊掌就不说了,众所周知的顶端食材,事实上不好烹饪,因为全是油脂。
熊油也是好东西,并且这个时候的熊出油率很高,可以外敷防冻伤,烫伤。
膝盖骨被誉为‘假虎骨’,泡酒是一流。
肉反而是不咋值钱,腥味很重,不容易弄得好吃,油水倒是足够。
杨兴反正收了‘金胆’,已经是心满意足。
其他部位,该收的收不能浪费,熊肉就真的分了一半多给围观帮忙的村里人,多半他们也在挖高岭土,算是发‘员工福利’了。
忙活一阵,天已黑透。
杨兴吃过晚饭,正在看着阴干的熊胆跟熊皮,顺手打磨留下做纪念品的熊牙跟熊爪。
却听到外面动静,说杨振坤,杨振海,杨振峰三人到现在还没有回家。
第511章 熊大熊二
杨兴没去凑热闹。
反正老娘去了,待会儿问她就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欣赏了一会儿‘金胆’,摸了摸绵软厚实的熊皮。
想到还有两只小熊崽子,便取了点山蜂蜜拌玉米糊糊,去喂它们。
应该是有半年以上的熊崽子,半断奶状态,能吃一些软烂食物,养活的概率不小。
初时畏畏缩缩,闻到食物香味小心向前,浅尝辄止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狂炫起来,估摸着没吃过这样搭配的美味,煮烂的玉米糊糊余温尚存,将山蜂蜜的香甜彻底激发,对它们尚未长成的口牙与咀嚼能力来说,简直是最合适不过的既好吃又易吃的食物。
吃着一会儿,杨兴抚摸它们脑袋,也没那么抗拒跟害怕了,就像两只小黑狗子,乃至于仰头享受,嘤咛回应。
“可爱,想养,给你们取个啥名字?”
杨兴想了想:“大黑,二黑?不行,家里用黑取名的已经有两条狗子了,
再用黑给你们取名,显得我很没有文化似的,
要不,就叫你们熊大,熊二吧。”
作为取名高手,很快做出决定,两个‘偷袈裟的’,就叫熊大熊二了。
“爸,过几天咱们去一趟外公那里吧。”看到杨建国过来,杨兴笑笑说道。
“好,是得去一趟。”
杨建国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实则各种复杂情绪,想到好久没见过的老丈人,他也紧张啊。
自然是知道杨兴的意思,准备结婚了,写信或打电话通知不够诚意,有条件的情况下,自然是家里人送请帖过去最为合适。
“到时候你,妈,我,玉茹一起去。”
杨兴继续说道:“我借一辆车,或者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可以一起去,
回的时候,我再想办法借车,把外公接过来我们家住几天,他好像没住过我们家对吧?”
“打仗那会儿,是住过一段时间的。”
杨建国笑道:“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会儿你爷跟你外公都是还没结婚的小伙子,跟团打洋鬼子,后面打输了四散逃命,你外公跟着你爷爷回咱这大山里躲了小半年,听到参军的消息,就走路去阳城参军了。”
这段往事,杨兴听老爹说过不止一次。
每次听到都还是震惊,从家这里走路去阳城,那可是600多公里的山路,沿途劫匪,缺吃少喝的,那是真不容易,他们那代人才有的坚定意志,救国献身的牺牲精神。
到了老爹这一代,奉献精神也还有的,再到自己这一代,也还能吃点苦,但就相对更多的考虑个人利益得失,较多的算计。
而再往下一代到杨莲,杨俊山,乃至于他们的下一代,就是蜜罐里泡着长大的,苦也吃不了多少。
当然,这也是爷爷那一代人想要的。
为什么拼命牺牲?不就是为了后代能过上好日子吗?
要是后代都还吃苦牺牲,岂不是他们当年的艰辛白费了?
“爷爷跟外公,他们是真的硬汉,太硬了。”
“是啊!”杨建国想到过世20多年的老父亲,感叹不已:“他们那一代人,是真的硬,什么苦都能吃,什么累都能扛,什么都可以牺牲,哪怕个人生命,
只要把那群狗日的在我们国家作威作福的垃圾赶出去!最终是终于把他们狗日的给打跑了!”
“敌特份子还是很多,败类分子也不少。”
杨兴思忖着,来年还有一场恶仗要打,虽然没有很大规模的全面开干,但是也牺牲不少人。
父子俩就着找个话题,唠了好一会儿,杨海光也过来了,默默着抽了根烟。
一晃就到了晚上9点多。
在香樟树广场跟阿婆叔姆说话嗑瓜子儿的房秀云回来,说杨振坤3人还没回来,家里人都急坏了。
“还没回来吗?”
杨兴有些吃惊,他们可没有带枪进山,大晚上了不会来,总部还能是跟自己一样喜欢荒野求生宿营。
“没啊,家里人找疯了!满村问人,杨振坤的两个姐姐姐夫都收到消息过来了,打着火把上山寻找呢。”
房秀云说道:“上午的时候,村里有人看到他们往马头山西北面瘴气林方向去的,便往那边喊喊看,也不敢上去,天太黑了,瘴气林到晚上是不是瘴气就升腾起来了?大家活儿也不敢胡乱冒险。”
“我那头黑熊,就是瘴气林猎的,副业队时候砍了很多树,早没有瘴气了那里……不行,我得去看看。”
杨兴想到白天看到鬼鬼祟祟的一些人,搞不好敌特分子在活动,杨振坤3人被抓走了,甚至已经凉了。
换成是杨振海跟杨振峰这俩关系一般的,可能不太在意,毕竟关自己屁事,最多白天跟随大部队一起找找。
但杨振坤……
好歹是‘李梅七子’啊,好歹是跟自己进过山,打过猎,还帮忙谈了一单大买卖的发小啊!
虽然他因为确认黄国达掏出来比他还大这一点而忧伤不已,但就是说,也还是好兄弟,可以信任的‘药师级人才’。
这山,得上。
这人,得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