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从远征突厥开始 第41节

  “小妹,”陈子昂忽然道,“你可知道这居延海的来历?”

  乔小妹摇头:“只听说这里原是游牧之地。”

  “不错,秦汉时期,匈奴居延部落在此游牧,赋予了它‘居延泽’的名字。魏晋时称‘西海’,我大唐定名‘居延海’。”

  陈子昂目光悠远,“此处水草丰美,是塞上明珠。可惜战乱频仍……我们需要一个稳定的北疆,所以我先试一下,在这里制盐和屯田……朝廷的补给线实在太长了,这里离长安就有三千里,更别说洛阳了。”

  乔小妹若有所思:“参军志存高远,令人敬佩。只是...”她欲言又止。

  “但说无妨。”

  “只是参军既要练兵备战,又要改良土地,开垦种植,制盐,未免太过辛劳……”乔小妹说。

  “我大唐的边军屯田制度就是这样,平日务农,战时练兵……”陈子昂朗声笑道:“多谢小妹关心,不过我现在有小妹你这般妙手回春的神医弟子在侧,何愁辛劳?”

  话一出口,乔小妹脸红了,陈子昂自觉失言,忙转移话题,言归正传:“说起来,前日读《齐民要术》,其中记载的区田法,或许可以在此一试...”

  于是,在这棵老胡杨树下,参军陈子昂与女医者畅谈起来。从《齐民要术》到《千金要方》,从区田法到药材种植,二人越说越投机。

  那只叫“金粟”的小黄狗安静地趴在一旁,时而竖起耳朵,仿佛也在倾听这难得的清谈。

  “参军博闻强识,连医书都有涉猎。”乔小妹由衷赞叹。

  陈子昂摆手道:“不过是纸上谈兵。真正将学问用在实处的,是小妹你这样的实医者。”他指着麦田,“就说这麦苗,在农人眼里是收成,在你眼里却是药引。同一事物,角度不同,见解便不同。”

  乔小妹点头称是,又从药筐里取出几株刚采的草药:“参军说得极是。就如这蒲公英,在常人眼里是杂草,在我们医者眼里却是清热解毒的良药。前日还有个军士被毒虫叮咬,就是用蒲公英捣汁敷好的。”

  “哦?”陈子昂感兴趣地接过草药细看,“这倒让我想起《诗经》里的'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古人采药,想必也是这般情景。”

  阳光透过胡杨树的枝叶,在二人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夏日的风拂过,边塞的麦浪翻滚,盐田如镜,远处隐约传来军营的号角声。

  “金粟”忽然站起来,警惕地望向远方。

  片刻后,一骑快马驰来,是陈子昂的亲兵魏大。

  “参军!凉州方面有紧急军情,主帅刘大将军有请。监军乔大人已经先去同城大帅府上了。”魏大来报。

  陈子昂神色一凛,瞬间恢复了那个威严的大唐参军模样,他对乔小妹拱手道:“小妹,军务在身,今日恕不能相陪看麦田了,你自个找一找这田间的草药吧。”

  乔小妹欠身还礼:“边塞军务繁忙,参军以军务为重。找草药的事情,就不劳烦参军了。”

  陈子昂翻身上马,正要扬鞭,忽然又勒住马缰,回头对乔小妹道:“明日……明日若得闲,还想请教乔娘子《千金要方》中有关鼻窍的医理奥义,这几日我的鼻子实在难受……”

  乔小妹低头浅笑:“小妹随时恭候。”

  望着陈子昂远去的背影,乔小妹轻轻抚摸着金粟的头顶,喃喃道:“这小小的参军,心里却装着北疆和天下,却也不忘细微之处。”

  “金粟”似懂非懂地摇了摇尾巴,又欢快地奔向麦田深处。

  这时夕阳西下,将盐田染成一片金黄,麦苗在晚风中轻轻摇曳。

  乔小妹独自站在田埂上,忽然明白了陈子昂给小黄狗取名“金粟”的深意——金代表盐田的色泽,粟象征麦田的丰收,这名字里,藏着他对这片土地最深的期许。

  而她,或许也在这期许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无形之中,陈子昂与乔小妹之间那份日益深厚、彼此心照不宣、发于情而止于礼的微妙情愫,悄然滋生。

  在陈子昂的记忆里,那一刻,北疆的铁血征伐与田园生活,军国重任与细微生活,竟在这塞外之地,达成了一种融合……尽管这样的时光转瞬即逝,却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宁静。

第80章 突厥偷袭凉州粮道

  六月的西北边塞,太阳完全升起后,刺眼的阳光就变得异常毒辣,有的沙地四周的烈日足以晒裂坚硬的石头。

  陈子昂策马穿过同城尘土飞扬的街道时,只觉得胯下枣红坐骑的鬃毛都烫手。

  空气里弥漫着牲口粪便、尘土和被晒蔫的胡杨树混合在一起的气味,吸进鼻子里,带着一股子干涸河床的土腥气。

  天气热了,同城街市两旁的店铺大多店门半掩,路上也没什么行人。

  只有几条瘦骨嶙峋的野狗,吐着发红的舌头,趴在远离人群的角落里一动不动。

  陈子昂勒住缰绳,在大唐远征军帅府前翻身下马,向门口的守卫递上腰牌。

  守门的老卒认得陈子昂这个声名远扬的参军,看了一眼腰牌,略一躬身便放行了。

  远征军帅府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胡杨树,府衙内里倒是比外面阴凉不少,高大的厅堂,带着河西走廊建筑特有的厚墙窄窗,将酷热隔绝了大半,但空气中凝滞的那种沉闷,却比外面的热浪更让人心头发紧。

  主帅刘敬同和监军乔知之正在堂上,他们刚商议了战情。

  刘敬同背着手,在一幅巨大的北疆舆图前踱来踱去,他那身紫袍的前襟后背,都被汗水洇湿了深色的痕迹。

  乔知之则坐在一侧的胡床上,手里捧着一碗酪浆,却并没有喝,只是盯着碗中微微晃动的乳白色液体出神。

  见陈子昂满头大汗地走进来,刘敬同停下脚步,脸上忧虑之色稍缓。

  刘敬同没什么寒暄,直接指着舆图上凉州以北的一片区域,声音沙哑:“陈参军,你来得正好!凉州那边刚到的六百里加急,有个坏消息,我刚跟乔监军商议对策,你正好参谋一下!”

  陈子昂心中一凛,拱手道:“刘帅,何事如此紧急?”

  “又是阿史德·元珍!”刘敬同几乎是咬着牙说出这个名字,“这个阴魂不散的狡猾恶狼!他在凉州来同城的半道上,又他娘偷袭了我们的运粮队!”

  “阿史德·元珍?”陈子昂眉头紧锁,“五月初同城之战,他的前锋军不是几乎被我军全歼,他只带了数十骑狼狈逃窜了吗?这才一个月,竟又能兴风作浪?”

  “陈参军有所不知,万万不可小觑此獠。”一旁的乔知之放下陶碗,叹了口气,接过话头,他的声音总是带着一种文官特有的慢条斯理,却更能透出事情的棘手:“他带着那几十个残兵败将突围后,一路北窜,凭着阿史那·骨咄禄的名头和他那张巧舌如簧的嘴,竟沿途又收拢了不少突厥的散兵、马贼小部、铁勒叛军,短短时间,又拉起了近两千人马,卷土重来!我们不能轻视了突厥人如今在漠南诸部中的煽动力。”

  “听闻我军远征的粮秣多从凉州方向转运,他便像嗅到腥味的鬣狗,专挑我们的软肋下手。我派大军前去清剿,他们便仗着马快,遁入荒漠深处。如今我远征军正全力布防突厥狼首阿史那·骨咄禄的主力军,意图决战,岂能被这条毒蛇反复纠缠,疲于奔命?”刘敬同重重一拳捶在舆图的边缘,木架发出“嘎吱”一声呻吟:“但粮道不畅,军心不稳!此祸不除,北疆难有宁日!”

  陈子昂的目光在北疆舆图上那片代表荒漠的土黄色区域扫过,脑中飞快盘算。

  片刻后,陈子昂抬起头,拍了拍左胸膛,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刘将军,乔监军,狩猎就应该用猎犬!阿史德·元珍倚仗的,无非是来去如风的骑兵机动性和对地形的熟悉。我主力大军围剿,确实如同重拳打跳蚤,事倍功半……”

  他顿了顿,“突厥人来得正好,我新编练的大唐特种虎贲军,缺的就是一场真正的实战淬炼。不如,就把这清除突厥顽癣、保障粮道的任务,交给我们如何?也正好检验一下,‘大唐兵王’这些日子的训练究竟成效如何,很多人已迫不及待想要杀敌了!”

  刘敬同和乔知之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意动。他们都知道,陈子昂这段时间在干什么——那支从各军精选出来的三百人队伍,装备了大量精良的新军械,进行着他们闻所未闻的严苛训练,战力深不可测。

  “伯玉,你真有把握?你只有三百人!”刘敬同盯着陈子昂的眼睛,“你那三百‘兵王’,成军时间较短,对手却是凶悍狡猾的阿史德·元珍,其人虽败过,但用兵诡诈,且麾下如今多是善战之虎狼。”

  “我们的大唐兵王,多是百里挑一,战力没问题!保障我大军粮草要紧,我这就下令他们整装待发!”陈子昂的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弧度:“他们是不是名副其实的‘大唐兵王’,总得拉出去练练才知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唯有真刀真枪的血火,才能锻出真正的精钢。请刘大帅、乔监军静候佳音!”

  同城校场,地面依旧蒸腾着扭曲的热浪。

  大唐特种虎贲军的三百名军士肃立在同城校场上。他们与寻常戍卒截然不同,没有交头接耳,没有左顾右盼,甚至连呼吸的节奏都似乎保持着某种一致。

  每个人身上都穿着特制的札甲,甲片在夕阳余晖下泛着幽冷的金属光泽,比起普通唐军的明光铠,更显紧凑和利于活动。

  他们手中的军器,也透着与众不同。不仅有军事望远镜,还有刀身狭长、弧度优美的百炼横刀,有刃长柄长、需要极大膂力才能挥舞的陌刀,更有加长了枪刃、几乎赶上马槊长度的特制长矛,枪杆以桑拓木多层复合,坚韧异常。

  他们每人背上还负着一具造型奇特的弩机,弩臂更粗,弩机结构也更为复杂,旁边挂着的箭壶里,除了普通弩箭,还有一批箭头绑着油布浸渍物的特殊箭矢——这便是陈子昂最新改进的“火箭”,射程三四百步。

  然而,最令人侧目的,并非这些精良的装备,而是这三百人身上散发出的那种自信气质。

  这种大唐兵王的气质,那是一种经过千锤百炼后,将力量、技巧与意志融为一体的沉静,一种蓄势待发的锐利,一种破敌和必胜的信念!

  这三百人的眼神,没有新兵的惶恐,也没有老兵的油滑,只有一种近乎漠然的专注,仿佛世间除了即将到来的命令与战斗,再无他物。

  这就是陈子昂倾注心血打造的“大唐特种虎贲军”,军中外号“大唐兵王”。

  “你们马上就要出征突厥了,实战,恢复我军粮道!”陈子昂站在点将台上,目光缓缓扫过台下每一张同样坚毅的面孔:“这一次,本参军没有别的要求,杀光来犯大唐的突厥人,一个不留,取阿史德·元珍的人头!你们,有没有信心?”

第81章 大唐兵王完胜

  “这次我们的目标,是杀掉所有来犯的突厥人,有没有信心?”参军陈子昂在点将台上下达了最新的军令。

  “有信心,大唐万胜!”左边是骑兵队,齐声呼喊。队正陈玄礼,身材高大,肩宽背厚,站姿如松,脸上没什么表情,唯有一双眼睛沉稳如山,仿佛天塌下来也能顶住。

  “大唐兵王万胜!”右边是步兵队,吼声不甘示弱。队正苏宏晖,身形矫健,手指无意识地在横刀的刀柄上轻轻摩挲。

  “杀敌!”中间是军中斥候队,人数少了一些,气势不输。队正魏大,眼神锐利如鹰,不停地扫视着周围的环境,他的队中精锐斥候出征前就派出去了。

  指挥官陈子昂对即将到来的实战,信心十足,这支大唐特种虎贲军,战力本来就不弱,现在不仅装备超越时代,训练方式更是迥异于传统。

  除了常规训练,他们每日闻鸡起舞,天不亮便是晨练:全副武装的三十里越野,蹚河沟,爬陡坡。耐力训练要求身负五十斤重物,在规定时间内行军百里……力量打磨则是抱着石锁、拖着石碾,直到力竭。

  陈子昂用近乎残酷的方式,将每个人的体力与意志都推向极限,使得他们成为了真正的大唐兵王。

  更核心的是采用了大唐军神李靖的小队战术,打破了旧有的僵化阵型,极度强调最小的作战单位——三人小组和三队内的默契配合。

  这三百大唐兵王,每个人、每个队,分工明确,有主攻,有协防,有远程支援,有侧翼掩护,行进时互为犄角,遇敌时瞬间便能形成有效的攻防体系,战斗力基本可以以一当十。

  参军陈子昂训练他们时,还将后世特种作战的许多理念,因地制宜地融入到了这个时代的冷兵器战争中。他们反复演练如何利用各种地形隐匿、接敌、突击,如何执行夜间渗透、迂回包抄、定点清除等特殊任务。

  此刻,这柄被精心淬炼的利刃,终于等来了出鞘的机会,检验实战效果的时候到了!

  一匹快马冲入校场,马背上的军中斥候甚至来不及下马,便在陈子昂面前勒住战马,气喘吁吁地高声禀报:“报!参军!发现阿史德·元珍所部踪迹,约两千骑,绕过我军主要防线,沿弱水故道南下,一个时辰前,袭击了我们在红柳滩的一支小型补给队,劫掠部分粮草后,正向东北方向的荒漠遁去!”

  陈子昂眼中精光一闪,不再有任何犹豫,他深吸一口气,声音清越,如同金石交击,穿透了傍晚燥热的风沙:

  “大唐兵王!”

  “在!”三百人的怒吼瞬间炸响,汇成一股无形的气浪,震得校场边旗杆上的旗帜都猎猎作响。

  “突厥的猎物已现踪,出击!此战,便是尔等的成军礼!随我出征,杀光来犯之敌,扬我大唐兵王的军威!”

  “大唐万胜!”陈子昂翻身跃上亲兵牵来的战马,拔出腰间那柄名声在外的“清霜”剑,向前一挥!

  没有更多的鼓噪,三百铁骑如同一个整体,动作整齐划一地跨上战马。

  装上了马掌的新战马,马蹄声哒哒响起,起初还有些杂乱,但很快便汇成一道沉闷而富有节奏的雷鸣。

  这股黑色的钢铁洪流,携带着大唐边军从未有过的锐气和新锐兵器,冲出校场,卷起漫天黄尘,向着苍茫而危机四伏的凉州东北荒漠,疾驰而去。

  陈玄礼和敬晖各带一队,如同洪流的两翼,紧紧跟随在陈子昂身后。

  队伍中,除了精良的刀矛弩箭,还有几样不起眼却至关重要的装备:单筒的军事望远镜,改进后射程更远、精度更高的火箭弩,以及那些新式钢刀在皮革刀鞘内隐隐透出的寒光。

  荒漠的夜,来得快,也冷得快。

  白日的酷热迅速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刺骨的寒意。

  风掠过沙脊,发出呜咽般的声音。

  一轮冷月悬在墨蓝色的天幕上,清辉洒落,将无垠的沙丘照得一片惨白,如同巨大的坟茔。

  陈子昂与凉州方面的军需官接上了头,在一处背风的沙谷里,他定下了引蛇出洞之计。

  一支伪装的大型运粮队,明日将大张旗鼓地通过那条连接凉州与同城的主要驿道。

  唐军的运粮车队里,只有最外面几辆装着少量真粮食,其余大车上,堆满了干燥的柴草,下面还埋藏着装满石脂水的罐子。

  翌日,傍晚时分,阿史德·元珍果然上钩了。

  他新聚拢的两千队伍,最缺的就是稳定的补给。

  得知又有一批“肥羊”送上门,贪婪压过了谨慎。他亲率两千余骑,如同幽灵般从荒漠深处钻出,扑向了驿道上那支看似迟缓笨重的车队。

  残阳如血,将西边的天空染得一片橘红。

  驿道蜿蜒在起伏的沙丘之间,像一条死去的长蛇。

  陈子昂趴在一座高大沙丘的背阴面,身下垫着防反光的毛毡。他小心翼翼地举起那支单筒军事望远镜,凑到眼前。

  黄澄澄的镜片里,远处的景象被拉近:突厥骑兵的身影清晰可见,他们穿着杂色的皮袍,挥舞着弯刀,发出兴奋的唿哨,毫无防备地冲向停滞在驿道上的车队。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头戴狼皮帽、身形颇为矫健的将领。

  陈子昂看其旗帜和周围亲卫的簇拥,根据毕方司的画像情报综合判断,这人正是上次逃走的突厥大将阿史德·元珍本人。上次突厥前锋军覆没,他侥幸逃走!

  “这一次可没那么容易跑掉!”陈子昂嘴角露出一丝冷峻的笑意,他轻轻放下望远镜,对身边趴着的步兵队正苏宏晖打了个进攻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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