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在英国当贵族二代
作者:胖台灯
简介:
穿越成为拿破仑战争时期的英国贵族二代,吃喝玩乐少不了,排队枪毙也是常态。嗯,作为贵族少爷,就让我们快乐地去找农家女吧!
这是一个贵族纨绔子弟,成为拿破仑克星的故事。
作品相关
各位我重感冒了,可能是阳了
所以请假一天。
印度风云
1.穿成浪荡子
1802年的伦敦。
这座拥有超过一百万人口的欧洲第一大城市,容纳着不列颠近十分之一的居民,街道如同一张被随意拉扯的网,交织着财富与赤贫、秩序与混乱。
街上的行人形形色色,穿着各异。
贵族与绅士们穿着笔挺的燕尾服,头戴高顶礼帽,手持文明棍,步履从容,他们大多走向西区的宅邸或市中心的商铺,脸上带着傲慢的神情,对路边的乞丐与流民不屑一顾.
贵妇人们则穿着宽大的琥珀裙,那夸张的裙撑的裙摆上装饰着蕾丝与缎带,头戴精致的纱帽,小心翼翼地避开街道上的污泥与杂物,生怕弄脏了自己的衣物。
街道的设施简陋而粗糙,尽管伦敦当局通过“铺路法案”已推动街道改善,部分主干道铺设了平整的石板,增设了排水沟与路灯,但大部分区域依旧落后。
路灯是简陋的油灯,由住户分摊费用维持,傍晚时分,点灯人会沿街点亮它们,昏黄的灯光微弱地照亮路面,如同鬼火般摇曳。
勉强能看清脚下的路,却无法驱散街巷深处的黑暗,也无法阻止街头犯罪的发生,巡警在街头巡逻,但是小偷小摸依旧时常发生。
杜根*康恩贝穿着一件大斗蓬,冒着穿过大马路,拐进一条小路上,几个拐弯之后,来到一家小剧院门前。
看门人是个光头大汉,他粗野地伸出手臂拦住了杜根的去路。
杜根掀开斗篷的帽子,一脸不耐烦地望向对方。
“查理,是我。”
“噢,是您。”壮汉收回手臂,双手交叉垂在小腹。
杜根走进剧院,熟门熟路地来到二楼包厢坐下。
一楼舞台上,几个年轻的姑娘正在卖力歌唱。
不过,杜根对她们唱的《李尔王》的歌剧毫无兴趣。
几分钟之后,一个穿着还算干净的中年妇女敲门,然后进入包厢,“杜根少爷,今天歌舞团新来了几个姑娘,还是老规矩,一小时六个便士。”
杜根不耐烦地说道:“滚出去,我在等人。”
妇女赶紧唯唯诺诺地出去了,生怕得罪财神爷。
不一会,一个穿着脏兮兮夹克,带着一顶半旧尼帽子的半老头走进了包厢。
“你怎么才来?”杜根不满地说
“您要加工的什么膛线,你是知道的,那是技术活。”半老头咧开嘴似笑非笑。
杜根看着他嘴里的龋齿和缺牙造成的窟窿,只觉得一阵恶心。
“10英镑。说好的价格。”杜根把一个小口袋甩给半老头。
“您可能没听清楚我说的话,也许是被美妙的歌声吸引了吧。”半老头把口袋捏了捏
“诚信是商业的基础,班克斯,你懂不懂?”杜根对班克斯这个老头坐地起价的行为很不满。
班克斯却满不在乎,“这是技术活。为了给你的枪管内壁刻上什么膛线,我弄伤了我的手,至少一个月不能干活了。”
班克斯举起右手,向杜根展示脏兮兮的绷带。
“把你的脏手塞回你的皮燕子里去。”杜根能问道班克斯的受伤有一处恶心的屎臭。然后从口袋里掏出几个硬币,“拿上你的钱,赶紧走。”
“好吧,我保证你以后都不会见到我了。”班克斯看见钱,顿时眼睛一亮,收下钱之后,就把一个木匣子递给了杜根。
然后,班克斯把帽子的帽檐往下压了压,走出了包厢房门。
杜根隐约能听到班克斯在说:“嘿,珍妮佛,一个小时,六便士。”
“人渣。”杜根不懈地啐了一口,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木匣子。
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支燧发手枪,枪声是胡桃木的,还上了油。
杜根在确认枪里没子弹,也没火药之后,调转枪身,眯着眼睛朝枪管里看去。
四条膛线整齐的环绕着枪管。
“这个臭虫看起来手艺到不错。”杜根对收到的东西很满意。
然后杜根将枪重新放回木匣子,将木匣子夹在腋下,离开了剧院。
走出大门时,就看到班克斯领着一个年轻姑娘正在往后巷走。
杜根重新回到大马路上,一辆马车早就在路边等着了。
杜根拉开车门,跳进车厢,喊道:“阿尔多,去郊外。”
“好的,少爷。”车夫答应了一声,驾着马车往郊外去了。
是的,就是大家想的那样,这位杜根少爷是个穿越者。
杜根*康恩贝,今年二十一岁。
三天前,他还是二十一世纪一个普通的中国青年,再睁眼,灵魂便挤进了这具与他同名的英伦躯壳里。
原主是康恩贝伯爵家的次子,生得眉目俊朗,家世优渥,却也是整个伦敦上流社交圈里声名狼藉的浪荡子,赌场常客、赛马场输家。
更有数不清的风流韵事闹得人尽皆知,贵族小姐与夫人之间的桃色传闻一桩接一桩,早已把康恩贝家族的脸面丢了大半。
就在几天前,这位傲慢的杜根少爷答应了一桩决斗的挑战,对方也是伦敦一位伯爵家的里弗斯伯爵家的三儿子,肯*里弗斯。
对方同样是纨绔子弟,双方为了一个歌剧院的女歌手争得脸红脖子粗,最后,肯向杜根扔出了白手套。
“杜根,我要和你决斗。”
“肯,你死定了。”杜根毫不犹豫地捡起了白手套。
不过,杜根也不是傻瓜,肯这个家伙身高一米八五,体重将近220磅(约200斤),而自己身高才一米七五,体重只有190磅,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所以杜根提出用手枪对决的方式决斗,而不是肯提出的用剑决斗。
现在,杜根摸着手里的手枪,心中暗道:“还好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也不傻。”
杜根穿越过来的时候,距离决斗的日期还有三天,为了确保自己能赢,杜根花大价钱找到伦敦黑市有名的班克斯给自己决斗用的手枪刻上了膛线。
班克斯也不客气,狮子大开口,要了20英镑的天价。
不过,好在物有所值。
在郊区,杜根用手枪进行了试射,连续三次都精准命中目标。
“肯,你个死肥猪,你死定了。”
杜根轻描淡写地吹掉了枪口的硝烟。
2.赶紧抢救啊
约定的时间很快就到了,清晨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伦敦郊外的私人医院“圣玛丽医院”旁的空地上,已经围起了一圈稀疏的人群。
之所以选择医院附近作为决斗场地,既是对双方生命的“体面”尊重,也为后续的抢救留下了余地,毕竟贵族间的决斗,争的是面子,而非必致对方于死地的仇怨,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杜根穿了一身白衬衣,黑裤子,他的仆人阿尔多将装着线膛手枪的木匣子捧在手里。
“杜根,你倒是来得挺早,看来是急着送死。”一个粗哑又傲慢的声音从人群另一侧传来,满脸横肉的肯也在仆人的陪同下缓步走了过来。
他果然如杜根记忆中那般魁梧,再宽大的衣服也掩不住敦实的身躯,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敌意,眼神像要将杜根生吞活剥。
眼看双方都到了,主持人高声宣布:“决斗规则照旧,间距十步,侧身站立,指令下达后即可开火,中弹者即认输,不得再行攻击。”
说完,他示意杜根和肯都可以最后检查一下自己的枪支。
检查完手枪之后,主持人宣布,“开始。一,二,三……”
主持人开始数数。
杜根和肯开始朝着相反的方向迈步。
尽管杜根坚信自己的线膛枪肯定比肯手里的滑膛枪打得更准,但是……万一……如果……
杜根还是很紧张,每走一步都呼吸急促,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十!”
随着主持人喊到“十”杜根连忙转身,不过说时迟那时快,终究开始肯的手枪先开了火。
砰
随机,杜根的手枪也打响了。
砰
两声枪响几乎同时划破清晨的宁静,尖锐的枪声在空地上回荡,惊飞了枝头的麻雀。
杜根只觉得左臂传来一阵灼热的刺痛,温热的血液瞬间浸透了燕尾服的袖口,子弹只是擦着他的胳膊划过,留下一道不算太深的伤口,却也足够疼得他眉头紧锁。
而肯则踉跄着后退了两步,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肚子,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如纸,嘴角溢出一丝血迹,他手中的手枪“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身体摇摇欲坠。
围观的人群瞬间骚动起来,有人惊呼,有人议论,还有人下意识地后退,毕竟贵族决斗虽常见,看热闹的人嘛,就是不嫌事大。
“少爷,你没事吧?”仆人阿尔多赶紧上前,“医生!”
早就在一旁等候的医生也赶紧冲过来,将杜根和肯抬进了医院。
杜根的伤势很轻微,就是子弹擦破的皮肉伤,但是肯要严重的多,子弹射进了他的肚子里。
圣玛丽医院里,一个看起来像医生的小老头子倒是手脚麻利的从箱子里面取出把剪刀,熟练的剪开了肯的外套和衬衫,往大肚皮上面一个翻着碎肉脂肪正在流血的伤口看了一眼,也大声嚷嚷起来了。
“不好了,里弗斯先生快不行了,是腹部中弹!这可怎么办啊!里弗斯先生要死了……”
老头子杀猪般地大叫起来。
此时此刻的肯一脸哀怨地看着杜根,眼中却没有怨恨,只是说道:“杜根,你赢了,告诉艾玛,我爱她!替我吻她,吻一百次……”
杜根听到这话,满头黑线,想不到这个死胖子还是个情种,艾玛就是那个他们两人挣得死去活来的剧院女歌手。
杜根忍不住对那个小老头说道:“抱歉,你现在是不是应该想办法抢救一下里弗斯先生?毕竟你是医生!”
小老头白了一眼杜根,不冷不热地说道:“抢救?我就是整个英格兰最好的治枪伤的医生!里弗斯先生是腹部中弹,除了上帝,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救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