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即天命:从西域征服世界 第616节

  好在李骁的身体天赋异禀,仿佛经过特殊改造,力量、速度、耐力、爆发力与灵敏度等都远超常人,有着使不完的力气。

  即便连番“作战”,也依旧精力充沛,完全能满足众妻妾的需求。

  与此同时,李骁还会时常前往金州各牧屯兵万户府巡视,检查百姓生活,阵亡受伤将士安抚工作。

  这日,他带着武卫亲兵来到位于金州北部的第三牧屯兵万户府下的一个百户所。

  刚走进屯子,便看到百姓们在忙碌着,有的在修整牧场围栏,有的在晾晒羊毛,脸上满是安稳的笑容。

  “大王!”百户连忙上前迎接,抚胸行礼。

  李骁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礼,问道:“百姓生活怎么样?阵亡、受伤将士的安抚事务都落实了吗?”

  “回大王,韩巡抚亲自督办,都已经落实了。”

  百户连忙回道,“阵亡将士的家属,每户都分了三十只羊,还发了五十两抚恤银,子女都能去武备学堂读书。”

  “阵亡将士生前的战利品和赏赐,都已经悉数交还。”

  “受伤的将士,轻伤员已归队,重伤员留在屯里养伤,府里按月发米粮和医药费,等伤好后还能安排轻便差事。”

  李骁点了点头,如今的秦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通过战争劫掠带来了大量的钱财物资,再加上高效的运转管理体系,所以李骁才能如此豪横的建立了七镇大军,共计十五万主力。

  才能如此奢侈的给阵亡将士发放如此高额的抚恤,以激励士兵奋勇杀敌。

  一切都是建立在物质条件的基础上。

  所以李骁深有感触:“战争不能停,要劫掠敌国的物资来供养我国大军。”

  “更要尽早开启工业化……”

  随后,李骁又走到一户正在晒羊毛的百姓家前。

  院子里站着个中年妇女,见李骁前来,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激动地说道:“大王。”

  “托您的福,俺家那口子去年参加东征,立了功,升了都尉,还得了二十两赏赐和不少劫掠来的财物。”

  “如今俺家不仅盖了新房,还添了两头牛,日子过得比以前好太多了。”

  旁边一位老人也凑过来说:“是啊大王。”

  “俺家小子没去东征,天天在家羡慕得眼红,说下次再有战事,一定要跟着大军出征,也想立军功、拿赏赐,让俺老婆子也享享福。”

  李骁闻言,笑着说道:“只要肯为大秦出力,无论是参军打仗,还是屯田放牧,都能有好日子过。”

  直观的感受到百姓们的反馈之后,李骁最大的感触的就是军心可用,民心可用。

  有着这么多支持自己的百姓,有着一支战斗力强悍的七镇大军,何人能挡的住秦国的崛起?

  听着李骁的话,众人纷纷点头称是,眼中满是对李骁的感激与敬重。

  “大王英明!”

  “咱们北疆幸好出了大王这般英雄啊!”

  “以后俺们全家定要天天冲着大王画像供奉。”

  而在李骁身边,金刀紧紧跟着,小手攥着李骁的衣角,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这是李骁特意安排的。

  这些天的巡视都将金刀带在身边,既能培养父子感情,也能让金刀早点了解北疆的百姓与军务。

  听着百姓们对李骁的夸赞,金刀心中也满是荣耀与骄傲。

  到了半下午的时候,李骁带着金刀返回了龙城外的马场。

  之前那匹被金刀骑乘过的烈马,正被拴在马桩上,看到李骁前来,不安地刨着蹄子。

  “来,今天爹有时间,亲自教你骑马。”李骁对着金刀笑道。

  等到李骁靠近,烈马变得更加躁动。

  “哼,还想跑?”

  李骁怒哼,单臂将马头夹在腋下,强大的力量瞬间让烈马低头,只能剧烈的跳动翻滚后腿,却再也无法挣脱。

  另一只手托起金刀,稳稳地将他送上马背,叮嘱道:“别怕,抱紧马脖子,顺着它的力量摆动身体。”

  金刀听话地抱住马脖子,烈马察觉到背上换了人。

  金刀身上没有李骁那般骇人的煞气,根本不足以让烈马畏惧,于是开始躁动起来,又是蹦跳又是甩头,想要将金刀甩下来。

  李骁站在一旁,牢牢拽住马缰,任凭烈马挣扎,始终纹丝不动。

  等到烈马的力气越来越小,李骁才松开马缰,笑着对金刀说:“去吧,骑着它跑两圈,别怕,爹在这儿看着你。”

  “好,爹~”

  “驾驾~”

  金刀的脸庞上满是兴奋,双腿轻轻一夹马腹,烈马便顺从地跑了起来。

  看着儿子在马背上渐渐放松的模样,李骁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等到烈马跑了七八圈,载着金刀返回,从李骁身边掠过时。

  李骁纵身一跃,稳稳坐在金刀身后,从腰间解下一把小巧的木弓,递到金刀手中:“爹教你射箭,看好了。”

  远处,武卫亲兵带着猎狗,追赶几只兔子掠过。

  李骁握住金刀的手,教他拉开弓弦,对准兔子。

  “瞄准兔子的要害,眼睛看清楚,然后放箭。”

  金刀按照父亲的教导,用力拉开弓弦,松手的瞬间,箭矢“嗖”地飞了出去,正好射中一只兔子的后腿。

  “中了!爹,我射中了。”

  金刀兴奋地大喊起来,小手还紧紧攥着那把小巧的木弓,仿佛握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李骁轻轻摸了摸他的头,眼中满是欣慰,笑着说:“不错,射得好,力道准头都有进步,不愧是我李骁的儿子。”

  “继续练,等你练就了一身好本领,爹就带你上阵杀敌,让你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子,也让你见识下大秦铁骑的威风。”

  金刀听到“上阵杀敌”,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用力点头,小胸脯挺得高高的。

  “爹,您可是大秦第一勇士。”

  “等我练好了本领,一定要跟您一样,杀好多敌人,保护秦国的百姓。”

  “哈哈哈哈~”

  李骁闻言,忍不住笑出声来:“秦国第一勇士吗?”

  “好哈哈哈哈~”

  伸手揉了揉金刀的头发:“好小子,有志气。”

  “不过要像成为为父这样的大秦第一勇士,可不是光靠嘴说的,得靠真本事。”

  “以后每天都跟着爹练骑射,可不能偷懒。”

  “我才不偷懒呢。”金刀连忙保证。

  李骁呵呵一笑,揉着他的脑袋说道:“一个月之后,只要你能射中十丈外的兔子,爹就带你去武备学堂玩玩。”

  金刀闻言,眼睛瞬间亮了起来:“真的啊?”

  “好,我一定多练。”

  “我一定行。”

  曳咥河,在后世叫作额尔齐斯河,发源于金山山脉,流入极北之地。

  而金州的百姓们,却习惯叫它“大龙河”。

  与之相邻的龙骨河则被称为“小龙河”。

  这两条河如同北疆的血脉,滋养着沿岸的草场与百姓,更是北疆政权崛起的发源地,见证了李骁从金州少年成长为大秦秦王的全过程。

  此时正值夏季,大龙河沿岸却丝毫没有酷暑的燥热。

  河岸边的胡杨树枝繁叶茂,河水清澈见底,远处还有牛羊在草场上悠闲地吃草,宁静而惬意。

  顺着大龙河往上游走,在一处河谷之中,坐落着一片整齐的营寨。

  这里便是金州武备学堂,远离龙城,实行完全的军事化管理,是北疆培养年轻将士的重要基地。

  学堂里的学生,每月可以回家探亲一次。

  而那些失去亲人的战争孤儿,这里便是他们的家,教官与同学便是他们的亲人。

  陈牧之便是这些孤儿中的一员。

  他的母亲早亡,父亲在七河之战中为国捐躯,继母改嫁后,他成了无依无靠的孩子。

  武备学堂建立之初,他便成为了第一批学生。

  如今十五岁的他,因个人能力突出,各项训练成绩名列前茅,被选为班长,管理着三十多名同龄的学生。

  每日天色刚亮,营地中便会响起清脆的起床号。

  帐篷里的少年们瞬间清醒,动作麻利地穿上灰色的衣服,叠好被褥,短短一刻钟内,便已在营寨广场上列队站好。

  随后便是跑操,少年们迈着整齐的步伐,绕着河谷跑圈,响亮的口号声在山谷中回荡,充满了朝气蓬勃的气息。

  跑操结束后,所有学生都会列队站在广场最前方,面向一幅巨大的李骁画像,齐声宣读《秦王启示录》。

  “华夏疆土,当以死守,不可尺寸与人!”

  “四方之国,凡敢犯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国家至上,民族至上,军事第一,胜利第一!”

  “凡剑锋所指,马蹄所向,皆为华夏疆土。”

  “华夏兴亡,匹夫有责!”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壮士十万兵。”

  “世间万族,唯我华夏为天选之族,四方蛮夷当以华夏为尊。”

  “捐躯报国,血染旌旗,马革裹尸。”

  “尊严只存于剑锋之上,真理只在铁蹄征服之间。”

  ……

  宣读完毕,少年们将高举的右拳放在胸口,冲着画像齐声大喊:“忠诚!”

  那声音坚定,满是对大秦、对李骁的崇敬。

  紧接着便是早饭时间,少年们端着粗瓷碗,快速地喝着小米粥,就着咸菜,手中的囊也吃得飞快。

  每日高强度的训练消耗极大,必须尽快补充能量。

  学堂的伙食虽简单,却管够,囊和粥不限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吃饱。

  吃完饭,学生们便会分成两部分:三分之一的学生带着羊群前往学堂专属的草场放牧。

  虽说大都护府会定期给学堂送物资,但学堂仍规划了一片草场,让学生们养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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