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士颓然说道:“陌客并没有垂怜这个可怜的孩子……首相大人,王储殿下,我怀疑孩子在母亲的体内就已经……”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可能!”韦赛里斯咆哮道:“就在昨天,我还听见了孩子的声音,他还隔着妈妈的肚皮踢了我一脚。”
他指了指自己的肩膀,“这里,不对,是这里。”他又指向了自己的肚子,
“殿下,这只是一种怀疑。”大学士耐心地解释道:“或许是因为王妃年纪太小了,母亲还不足以支撑儿子的诞生,又或许是因为王妃还没有发育康健,导致孩子卡在产道里……”
“可……可是……”
“埃利萨,好了,让我进去看看爱玛。”
瓦莱拉公主提起裙摆,快步冲到产房门前,挡在了韦赛里斯和埃利萨大学士中间,她不担心哥哥和姐姐,老国王夫妇已经见惯了生死,或许亚莉珊会遗憾、悲伤一段时间,但杰赫里斯还会期待韦赛里斯和爱玛的下一个孩子。
毕竟,他们还年轻。
戴伦侯爵搂着戴蒙,坚定地站在妻子身旁。
“韦赛里斯,现在还活着的人是爱玛。”
瓦莱拉回头看着魂不守舍的韦赛里斯,揪住了他的衣领:
“你现在要做的是进去,告诉爱玛,让她坚强起来,告诉她你很高兴看到她毫发无损,告诉她孩子总是还会有,但你只有她这么一位妻子。”
“王储殿下,韦赛里斯王子,瓦莱拉公主说的没错。”
海蛇大人说道:“爱玛王妃现在需要安慰,如果您需要的话,我可以让雷妮丝带着兰娜尔进宫,我相信我的女儿一定会让爱玛恢复笑颜。”
他在试图将兰娜尔塞进宫廷。贝尔隆看着海蛇。
他们在明哲保身,不愿意深入政治的漩涡,即便他们已经身在其中。他又看向了御前会议的另外两位成员。
到头来,竟然只有那个在御前会议里真的一直在明哲保身的戴伦侯爵,和自己的姑妈真正在意孩子们……贝尔隆只觉得头疼欲裂。
还有……贝尔隆环视着廷臣们。
他们有人在担心产房内待命的女儿,有人和另外两位御前大臣一样,不愿意牵扯进来,更多的人一脸茫然,不知道该干什么。
奥托·海塔尔想要说什么,但他注意到了贝尔隆环视诸人的眼神,利落地闭上了嘴。
希望阿莉森不要辜负我对她的教导。奥托闭上了眼睛。
失去孩子的时候是一个女人最脆弱的时候,谁能在这个时候抓住她的心,谁就有资格当那个下棋的棋手。
如果阿莉森能在这个时候在王妃,还有瓦莱拉公主她们眼中留下好印象,无论对自己的仕途,对她的兄弟们的未来,还是她自己未来的姻缘都百利而无一害。
希望你能抓住这个机会吧。阿莉森。奥托·海塔尔在心中默默向七神祈祷。
君临的惨淡愁云并没有影响到神眼湖畔的丰饶。
农夫们收割了今年的第一季麦子,又在地里种下牧草,用来喂养牛羊。上一季休耕的土地重新撒下了种子。
神眼湖大领地的漫漫原野上,到处都是拖着重犁的耕牛,神眼湖的波涛上,渔船星罗棋布,过去从未有人重视过的采珠人和饲养黑天鹅的人也有了专属于他们的大船和旗帜。
昆廷再次感叹劳动人民的伟大智慧,他只是提出了一个构想,而真正将想象中的东西付诸现实的,恰恰是这些目不识丁的百姓。
“咻——”
长长的箭矢穿透空气,留下了一声刺耳的嘶鸣,那头正在一棵生长了至少几百年的橡木下啃食树根的野猪悚然惊起,向着一旁跳去,但是那支缺了一半箭羽的箭矢忽然在空中转弯,不偏不移地射中了野猪的一只眼睛。
庞大的野猪顿时痛苦地尖叫起来,它不停地撞向那棵大树,直到头晕眼花才意识到不对劲,掉头向另一个方向奔跑。
“乌鸦小子,最近箭术又有进步了?”
丹尼斯·罗斯坦收起猎弓,舔了舔嘴唇,好奇地看向了正放下他那柄双弧龙骨长弓的罗柏。
最近这几个月,罗柏的身高又蹿了不少,现在只比昆廷矮上一些,如果他还是布莱伍德谷的乡野小子,恐怕这个时候已经要准备娶个婆娘,拿起猎弓养活一家人了。
不过现在,罗柏是个手里有一千金龙的小富翁,这笔钱足够他给自己买几个庄园和大片土地,收租养老,甚至还能给自己买个骑士头衔和一座小城堡,从此不用顶着“河文”的名头,而是可以自己建立一个家族,被别人喊作罗柏老爷了。
但小罗柏并没有想那么多,他最大的梦想是当一个传奇骑士,他相信跟在昆廷身边,总有一天,昆廷就能让他真正成为被故事传唱千年的传奇。
虽然每次罗柏听到歌颂他在赫伦堡丰收比武大会上摘得“三河神箭”之名的歌谣时都会脸颊发烫,但这并不妨碍这个男孩做梦。
罗柏有些骄傲地撅了撅嘴:“大蝙蝠,打个赌,昆廷少爷看到的一定是头死野猪。”
“确实是死的。”昆廷拿着猎猪矛,带着霍耿和绿人猎手贝尼狄克·荒林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
“好俊的箭术。”
贝尼狄克·荒林将捆缚野猪的绳子系在马鞍上,感叹道:
“就算是发过誓言的小伙子也没有这么好的箭术,诸神在上,那些小伙子训练箭术的年头怕不是比你这小家伙的岁数还长。”
“如果没有昆廷少爷,就没有今天的罗柏。”罗柏坚定地一捶胸口。
“好了,乌鸦小子,现在不是表忠心的时候。”
丹尼斯·罗斯坦笑着给了小侍从一拳,被铁手套打上一拳可不好受,疼得小侍从呲牙咧嘴,恶狠狠地瞪了蝙蝠骑士一眼。
宛若鹿鸣的哨声响彻天空。
“小家伙们应该找到鹿群了,我们走。”
昆廷抬头看向天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次狩猎季,为了这支从三叉戟河上游跑过来的鹿群,他可是连龙都没带,生怕巨龙的气味吓到鹿群。
昆廷翻身上马,贝尼狄克·荒林换了一匹马,跟在昆廷身后。
“大人,按照森林的“律”……”
“我知道。”
昆廷大声对着猎人们说道:“不准对怀孕的母鹿和小鹿射箭投矛,公鹿也要留下几头,我们的目标是那头白鹿!我要把它送给韦赛里斯的长子。”
第179章:获鹿于野
缕缕苍白的迷雾在林木间穿梭,年轻的猎人们对这种雾深恶痛绝,盖因它会遮掩猎物的踪迹,引诱莽撞的毛孩踏入自然的陷阱,而老猎人会用雾气掩护自身,悄悄靠近一无所知的猎物。绿人们则称之为“森林的呼吸”。
影子林的哨兵树和橡树已经在这里扎根了数千年,但无论是昆廷,绿人猎手,还是赫伦堡的小子们,都对这里了如指掌,战马在森林的呼吸之间奔驰,马蹄踏碎散落的松针和树叶。
鹿鸣一般的哨声在迷雾间回荡,蛮横无理地向这片森林宣布狩猎者的到来。
越往鹿群出没的地方深入,森林越发浓密,迷雾也更加让人胆战心惊。庞然而黑暗的橡树和高大挺拔的雪松木渐渐将紫衫木和哨兵树挤了出去,纠结的灌木丛和山楂树隐蔽了危险的沟渠和小溪。
男孩史蒂夫的马险些陷进去,但赫伦堡孤儿们的骑术都由丹尼斯·罗斯坦爵士和塞巴斯蒂安·穆德爵士一手调教,男孩只是奋力夹紧马腹,战马嘶鸣,一跃而起,迅速回到了昆廷身边。
“汪!汪汪!”
奔跑在前的猎犬忽然狂吠起来,男孩米卡的鹿哨紧随其后,然后是密密麻麻的尖锐鹿鸣。
“孩子们已经追上鹿群了。”昆廷猛地一夹战马,无声呢喃。马鞍上的猎猪矛轻轻摇晃,敲在鞍桥上,不停地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高俊的银色战马灵活地越过一条乱石嶙峋的小溪,穿过层层林障,让猎人们深恶痛绝的迷雾披在骑手们身上,犹如鬼魅。
寻常猎人若是如此吵闹,迎接他的只会是空手而归,但在一支军队面前,迎接鹿群的只有如夜幕般逼近的恐惧。
鹿群挤在一处流经林地,最终汇入三叉戟河的涓涓溪流旁,惊慌失措地向着影子林深处奔逃,但尖锐的哨声立刻从它们逃跑的方向传来。
那道巨大的纯白身影立刻嘶声收住四蹄,同样洁白无瑕,晶莹剔透,宛若珍珠的分叉鹿角横在鹿群面前,鹿群立刻扭头,准备越过小溪,向着东方继续逃跑。
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男孩和猎人们张弓搭箭,配合尖锐的哨音,让鹿群不得不再次转变方向,一头公鹿扑向队伍末尾怀孕的母鹿,被四五枝箭同时射中,鲜血顿时染红了皮毛,让年长的猎人扼腕叹息。
“七层地狱啊。”
年长的猎人骂骂咧咧地挪步上前,检查了一下奋力挣扎着想要跟上队伍,但只走出几步,就颓然倒地,不停地蹬着蹄子的公鹿。
“这头鹿废了,皮子破损,鹿角也折了,城里的皮货商根本不收这种品相的皮子。”
猎人有些心疼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公鹿,脚下动作却不停,在公鹿身上留下记号,跟上了其他猎手。
“好了,别抱怨了。”另一位老猎手信心满满地说道:“这一趟的猎获足够让你美滋滋地喝一年的酒了吧,老东西。”
“切。”
老猎人笑着给了同伴一拳,压低了声音说道:
“要我说,还是布兰登幸运,他和他婆娘带的那个小拖油瓶被少主大人带去了大城堡,这才几年啊,就穿上了好衣服,骑上了好马,你没看见那小子后背插的羽毛吗?我听城里有钱人说,一根羽毛就这个数。”
猎人掰着手指头,感慨道:
“听说那小子已经决定了要娶他的女儿,你看,这次那家伙特意跑到母羊屯的猎手堆里,就是为了炫耀他有个可能会当上骑士老爷的好女婿。”
“骑士老爷?”同伴惊讶地问道:“真的吗?”
“千真万确。”猎人神秘兮兮地说道:“而且,你忘了法令上说的了吗,就连我们这些泥腿子,如果能在战场上射死一个骑士老爷,我们也能得到他的盔甲,战马和长剑,这样我们不也成骑士老爷了吗?”
同伴立刻畅想起了自己顶盔带甲,穿着漂亮的小鹿皮靴子,骑在高头大马上,随手就能喝到甘甜的美酒,那酒的滋味比在少主大人开启狩猎的宴会上喝到的还要甘美……
然后,梦就被最年长的那个猎人无情地打碎了。
“赶紧走。”那个留着一大把白胡子的老猎人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要是赶不上少主大人的围猎,还骑士老爷呢,老子直接赏你几个大耳刮子。”
猎人急忙陪着笑,快走几步,紧紧跟在老猎人身后。
“还有,一定要听绿人兄弟的话。”老猎人依旧粗声粗气地灌了一大口酒:“他们知道怎么让猎物更完整。”
在昆廷豁免了猎人们的弓箭税、皮毛税、兔子税和林中木屋税,允许猎人们按照许可狩猎后,林中百姓渐渐走出了森林,或是就近加入村落,或是揭开整个村子的面纱,让这些擅长弓箭的好猎手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中。
他们自然对昆廷感激涕零,昆廷也借机颁布了命令,鼓励猎人和农夫训练弓箭,允许他们制造长弓和猎弓,但也要求他们定期服役,为赫伦堡提供弓箭手。
就像今天这样,从影子林到幽影林,上百名娴熟的老猎手齐聚于此,将整座幽暗的森林搞得哨音此起彼伏,人声宛若鼎沸。
鹿群惊慌失措地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最后那头庞然的白鹿用角拦住了虚弱的老鹿和强壮的公鹿们。
它对着身后的母鹿和小鹿嘶鸣几声,又对着那些强壮的公鹿们刨起了蹄子,带头向着那个哨声最密集的地方冲去。老鹿紧随其后,还有两三头强壮的公鹿跟在老鹿身后,一起冲向了层层叠叠的林幕。
一只猎隼张开利爪,抓向白鹿的眼眸,白鹿立刻低下头,让自己的分叉鹿角硬上猎隼,猛禽不得不扑扇着翅膀拉开距离。
林中的恶狼奔袭着越来越少的鹿群,白鹿看着一头老鹿被恶狼扑到,撕开喉咙,一头狼从两棵粗壮的哨兵树中间扑了出来。
白鹿用力甩头,鹿角猛地一沉,那头狼将自己硬生生地撞到了那双令人惊叹的分叉鹿角上,鲜血顿时给晶莹的鹿角染上了一抹血色。
砰,狼尸支离破碎地落地,还有两匹狼想要扑过来,却追不上一路狂奔的白鹿。
它回头看向深林之间。
贝尼狄克·荒林的狼灵冷冷地看着这头林中之王,默默收回了爪子,带着它的狼群隐入林间的阴影之中。
厚重的林海之外是一片肥沃的草场,战马于其上飞驰,追逐着白鹿带领的鹿群,马背上的男孩们一个个满脸稚嫩,但他们都穿着硬皮甲,挽着紫衫木猎弓,背后插着两根长长的黑色羽翼。
在野兽眼中,这些戴着羽翼的男孩是如此恐怖,尤其是他们手上还拿着铁矛。
几个男孩冲到一头想要阻击他们的公鹿面前,为首的男孩抬手一枪戳在公鹿的脖颈,鹿血喷涌,它呜咽一声,抽搐了几下,就软软地倒在血泊之中,男孩们将一柄铁矛插在地上留作记号,继续将鹿群驱赶到既定的位置。
鹿群一头头倒下,等白鹿被驱赶到猎场的时候,草场上只剩下了它孑然一身。
“就到这里吧。”
昆廷坐在马上,摘下猎猪矛,平静地看着眼前的这头庞然大物。
如此圣洁,如此纯白,只能说,怪不得白鹿会被称为“瑞兽”“林中之王”,怪不得无论是领主还是国王都对这头巨兽念念不忘。
猎猪矛挺起,昆廷策马冲向白鹿,白鹿却好像被昆廷身上的味道吓到了一样,向着侧方撒开四蹄,想要避开昆廷的追杀。
但昆廷没有给白鹿逃脱的机会。
心脏在这里,瞄准……
昆廷双腿紧紧夹着战马,就像在比武场上那样,战马是骑士双腿的延伸,银色的战马放开奔跑,鬃毛飞扬,转眼间就冲到了白鹿身旁。
庞大的白鹿惊声尖叫,就像对付恶狼时那样,用力将鹿角甩向马背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