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从寒战1994开始 第169节

张李明华那边的舆论机器虽然没有完全收手,但已经不敢再像之前那样大张旗鼓。

他们换了一种打法,不再直接质疑沈少峰,而是转向讨论“警察开枪边界”这类议题,语气比之前克制了一些,但意思还是那个意思。

这种温和的负面影响,在部分中立市民中还是起了些作用。

不过整体来说,外界的舆论导向大部分还是偏向沈少峰。

……

6月25日,港岛高等法院。

因为案件关注度太高,法院方面安排了加急处理,从起诉到开庭不到半个月。

当天一早,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上百人,既有靶场当天被救的观众,也有自发前来的尖沙咀街坊,甚至有少量被舆论带偏持观望态度的人。

媒体采访车排成长龙,摄像机镜头从各个角度对准法院正门。

沈少峰穿着深灰色西装,步态平稳,在余在春和霍希贤的陪同下走进法院大门。

庭审在上午九点三十分正式开始。

旁听席上,除了李文彬跟吕馥明两人因为要坐镇O记跟海关不能来,沈少峰的新老手足们基本都“请假”来了。

法官入席后,控方首先做开案陈述。

检控官是一个五十岁的白人,叫AlexMoore,一个粤语相当流利的鬼佬。

港岛法律界有名的硬骨头,最擅长把简单案子复杂化,在程序细节上抠得极细。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本案的核心并非质疑被告是否在制止犯罪,而是被告在制止犯罪过程中使用的手段是否恰当。”

Moore站在陪审团席前说道:“被告是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务人员,在休班期间使用非警用枪械,以射击头部的方式结束了疑犯的生命。”

“我们并非指责他制止犯罪的行为本身,而是质疑他是否选择了最优处置方式。”

余在春坐在辩护席上,在笔记本上快速记了几笔,并与旁边担当自己助手的霍希贤低声交谈了几句。

Moore继续道:“根据现场证据,疑犯当时距离被告约十二米,处于静止状态。”

“被告完全可以选择射击持枪手、腿部等非致命部位。但他选择了两发头部射击,这不是训练有素的警务人员应有的判断,这是过度使用武力的表现。”

他回到控方席:“法官阁下,控方将证明被告在处置过程中,采取了超出必要限度的武力。”

接着,Moore按照规定,在法庭上出具了一系列的现场证据。

等他陈述完,余在春才站起身来:“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控方用‘最优处置方式’这个词,听起来很专业。”

“但是,我想请各位记住一点:当时站在现场的不只是一个在射击场打固定靶的运动员,更是一个面对持枪疑犯的休班警察。”

“我的当事人沈少峰先生没时间犹豫,只有一瞬间来做决定。”

他走到陪审团席前,目光从每位陪审员脸上扫过:

“控方说被告可以选择射击非致命部位。我想请各位想一想,如果你身边站着你的家人,一个刚开枪伤人的疑犯正在把枪口转过来,你会希望那个警察先打手、先警告,还是先把疑犯击毙?”

“控方在办公室里看卷宗,有整整两个星期来分析所谓现场环境,做事后诸葛亮,而我的当事人只有两秒钟。”

法官没有打断,陪审团席上有人微微点头。

接下来的盘问阶段,控方首先传唤了法证人员出庭,确认弹道和射击距离。

余在春没有过多纠缠技术细节,只是反复强调一个事实:疑犯中弹时身体处于正面朝向观众席的姿态,枪口指向人群方向。

随后控方传唤了苗志舜。

苗志舜走上证人席时表情有些不自在。

他看了沈少峰一眼,又移开目光。

毕竟自己是警察,要做控方证人来“指证”同僚,他的压力也很大。

Moore问道:“苗志舜督察,你当时距离疑犯多远?”

“大约八到十米。”

“以你参加IPSC比赛的经验来判断,在那种距离下,对于一名训练有素的射手,击中一个站立目标持枪的那只手,难度有多大?”

苗志舜沉默了一下:“对于有一定水平的射手来说,十米距离打一个固定靶上的手掌大小区域,命中率确实不低。但……”

“证人,你只需要回答我,你有没有击中的可能?”

“存在,但……”

Moore再次打断了苗志舜:“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证人在IPSC比赛的成绩,跟被告基本一样。”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被告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存在射击疑犯肩膀或手臂这种非致命部位的选择。”

苗志舜张了张嘴,但Moore已经转身回到控方席,没有再给他补充的机会。

余在春站起来:“法官阁下,我想对证人进行交叉盘问。”

“允许。”法官点了点头。

他走到苗志舜面前:“证人,在你参加过的所有IPSC比赛中,你打的是移动靶还是固定靶?”

“移动中射击固定靶。”

“靶场上有没有几百个尖叫的观众、一个刚刚开枪伤人的疯子,以及你只有两秒钟做决定?”

“……没有。”

“所以你的意思是,技术上可能存在,但你从未在实际类似情境中验证过这种可能性,对吗?”

“对。”

余在春点了点头:“证人,如果你自己站在被告的位置上,你会选择射击持枪手吗?”

苗志舜沉默了几秒:“我……不确定……”

“不确定。”余在春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转向陪审团: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一个同样在现场的资深射手,在事后冷静分析时承认自己不确定。”

“控方却要求被告在两秒钟内做出一个所谓更优的决定,这是强人所难。”

苗志舜退庭,随后控辩双方,各自传唤了几名现场观众作证。

证人席上,那个师奶说起当天的情况时声音还在发抖,但她的话很简单:“如果不是沈Sir,我可能活不到今天。”

陪审团交头接耳,他们一部分觉得控方有道理,一部分又觉得辩方说的对。

……

下午的庭审进入核心盘问环节。

Moore从控方席上站起来,稳步走向证人席。

“沈少峰高级督察,请你确认一下,当天你在靶场使用的枪械,是一把比赛用枪,而非警队配发的点三八左轮手枪,对吧?”

“是的。”

Moore点了点头:“据我所知,你在警队内部的射击考核中,射击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以你的枪法,完全有把握射击手臂或腿部,对吗?”

沈少峰迎上他的目光:“以静态靶场的标准来看,我可以做到,但那天的情景不是静态靶场。”

“你的意思是,在那种紧张情况下,你对自己的枪法没有信心?”

沈少峰看着这位鬼佬,忽然面露微笑:“检控官先生,你用枪杀过人吗?”

Moore皱眉道:“沈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就算我打中了疑犯的手臂,会怎么样?”

Moore微微愣了一下:“你的意思是?”

“很简单,人体被子弹击中的时候,肌肉会收缩。”

“手臂,肩膀中弹,握枪的手有可能因为神经反射而扣动扳机,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沈少峰其实更加想说一句,你行你上,不行别BB,但这里是法庭,他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去表达。

Moore没想到这家伙这次如此难缠,于是他换了一个角度。

“既然如此,那么我提出另一个假设,有没有可能……”

余在春忽然站了起来,高声道:“我反对!法官阁下,控方一直在用可能,假设来构建一个并不存在的理想情境。”

“我恳请提醒陪审团,判断一个警察在危急时刻的选择,应该基于当时的事实,而不是事后坐在办公室里的想象。”

法官微微点头:“反对有效,控方请注意问题的措辞。”

第154章 庭审(下),反击开始!(二更求订阅)

这位法官其实早就受到某种“暗示”,这场庭审尽量偏向控方,但辩方律师跟当事人一直太稳了,让他找不到机会。

Moore没有纠缠,他语气放缓了一些:“沈先生,我换一个问题,你在警校受训时,教官有没有教过你,面对持枪疑犯时应当优先尝试非致命手段?”

“教过,但那是在疑犯没有开枪,没有造成实质性威胁的前提下……”

接着,沈少峰话锋一转“但是,面对已经开火的持枪者,终止威胁是第一优先级。”

类似的设问陷阱,沈少峰自己早就预想过,再不用说余在春也早就交待过他不止一次,当然不会轻易中计。

接下来,Moore又换了一个角度:“沈先生,据我所了解,你之前在警队破获过好几宗大案,但很多时候,疑犯都被你当场击毙了……”

“根据港岛法律,任何疑犯在法庭正式作出判决前,都是无辜的。你这样的举动,是否存在滥用武力的可能性?”

Moore的问题抛出来之后,法庭里安静了片刻。

所谓“无罪推定”,可是英美法系当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则。

沈少峰目光没有丝毫躲闪,甚至微微前倾了一下身体,沉声道:

“检控官先生,你说得对,但我想提醒你,我击毙的那些人,都是在犯罪现场被制止的。”

“沈先生,你是在跟我抠字眼吗?”Moore皱了皱眉。

沈少峰摇了摇头:“不,我的意思是,他们是现行犯,正在实施或刚刚完成暴力犯罪。”

“警例赋予警务人员在面对正在发生的严重暴力犯罪时,使用必要武力的权力。”

“以你的专业水准,应该能判断出哪些是现行犯,哪些疑犯是需要由法庭作出裁决吧?”

“除非你在装傻咯。”他冷笑一下,耸了耸肩。

旁听席发出了一阵哄笑。

“肃静!”

法官敲了敲木槌:“被告,请注意你的态度,否则本席可以控告你藐视法庭。”

“明白,法官阁下。”

沈少峰点了点头,态度相当诚恳,让Moore无从发作。

余在春没有等Moore继续盘问,直接站了起来:

“法官阁下,辩方请求向陪审团展示编号P025-039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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