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我手里了,先当猫养得了。”
陈凌说不多花心思,就没多花心思。
丢进洞天后,直接意识控制着,把它分到了冰原的环境中去了。
那里适合它成长。
而后这才带着狗群,拿鞭子驱赶着大雁出门去。
起核心作用的二秃子,根本不用陈凌去喊。
一看到陈凌搞出来的这个阵仗,它自己就跟出来了。
不断在天空盘旋着鸣叫,不一会儿就有另外的两只老鹰飞来。
这次的换毛之后,二秃子整体的体型比原本要大上一倍,跟大雁都差不多了。
比那两只老鹰也都大了一多半。
要知道,二秃子最开始只是一只鹞子。
鹞子这种作为专门抓鸟的小鹰,也不过就是二十多公分大小。
身姿灵巧,可以在树林间穿行,抓鸟,吃小体型的雉鸡。
而老鹰呢,能抓起来四五斤的兔子,体型比鹞子大得多,一般有个四五十公分的体长。
可现在全反过来了。
二秃子的体型超限了,早在褪毛前就比老鹰大一圈了。
现在么,直接比得上大雁了。
山猫和余启安都说,这家伙再这么长下去,后面说不定有雕那么大。
“咻……”
陈凌一吹哨子,天空中的二秃子就长鸣几声,把跟出来的鸽子统统赶跑了。
早晨的时候,家里的鸽子也喜欢跟着二秃子在天上飞来飞去,觉得很过瘾。
现在是要放大雁呢。
自然不能让它们捣乱。
这个时候,陈凌嘴里不停地吹哨。
用哨音指挥天上的鹰。
二秃子不断在天上拍打翅膀,它发出鸣叫的时候,另外两只老鹰也开始盘旋鸣叫。
地上的大雁瞬间就待不住了。
开始呼哧呼哧的扑扇翅膀,一边扇动翅膀,两只脚丫子也不断在麦田里飞快倒腾着奔跑。
这是在助飞。
在地面上其实是看不真切的。
要是换在水面上,尤其是宽阔的水面,这些大雁倒腾的水,把水面搅和的泛起一个个水涡的时候。
那才叫壮观。
“来,起飞!!!”
陈凌吆喝一声,大雁们就开始一个接一个的从麦田上起飞。
神奇的是,在地面上跑动的时候,这些家伙跟大鹅一样,乱糟糟的。
但是这一飞起来,那家伙,居然像是排好队列了一样,整整齐齐的,像是个斜着的阿拉伯数字七。
等到了半空中的时候,它们的阵型又有了变化。
甚至都不用互相沟通。
竟然就很默契的变换成了小小的人字形。
到了这个时候,二秃子和两只老鹰也纷纷扩大飞行范围。
不再是悬在天上盘旋着划小圈圈了。
而是飞在比这些大雁略高的地方,带领着这些大雁在天空飞行。
“好好好,这看着可真带劲啊。”
陈凌看得眼热起来,又是一吹口哨,把小青马召了出来。
骑马,带上狗,天上还放牧大雁。
好家伙,这阵势,玩起来真过瘾啊。
比二秃子之前放鸽子爽多了。
一路穿过县城,从西到东,又从南到北,去哑巴湖,去苦柳县。
后面又折返回来。
回到村里,转了这好大的一圈。
村民们对陈凌搞出的这新花样,早就见怪不怪了。
看到他,笑着打个招呼,闲聊几句,就继续忙活自己的。
有的去田里摘菜,有的去山脚捡柴,有的去麦田继续捡大雁粪。
今年土地没上冻,田里的菠菜留了很多,菜叶没有冻坏,是一直能吃的。
一早一晚的冻,那也没有冻到地面以下,冻得不厉害。
除了这个,还有一点好处。
就是捡大雁粪更方便了。
以前秋天捡大雁粪的时候,大雁粪是湿的,虽然不怎么臭,但是埋汰恶心。
现在都冻得硬邦邦的,用夹子捡,又快又利索。
陈凌小时候听父亲讲过。
冬天有的时候,大雁过得晚了,那麦田留下的大雁粪都跟地面冻在一起,冻得瓷实无比,跟木头橛子似的。
他们小娃子捡大雁粪,用很大力都掰不下来,还会伤到手呢。
而现在这个早晚的温度,却是刚刚好。
冻得硬邦邦的,但又没有跟地面冻到一起,捡起来就跟捡一块石头。
回去用热水拌的茅草面、糠麸等物,掺好,搅拌搅拌就能喂家畜牲口了。
“富贵这又弄出来新花样了,让老鹰跟着放大雁,也不怕把大雁放跑了。”有人跟着开玩笑,是村东大李家的二儿子。
陈凌就回嘴说他:“怕啥,敢跑的话老鹰看着呢,当场抓了,回来吃肉。
你还说我呢,你这今年赚了钱,又娶了媳妇,咋还这么抠?这大清早出来捡大雁粪来了,过年了,不知道给猪喂点好的。”
“哎呀,你不知道啊富贵,家里的猪吃太多了,之前来村里那老野猪,跟俺家老母猪不是配上了吗?
肚子那么大,好像是快生了。
这碰上冬天里下崽子,你想想吧,这冷呵呵,不喂多点东西,肯定不行啊。
老母猪吃少了,还真受不了。
不捡点大雁粪,掺点剩饭啥的,给它垫垫肚子,这一天到晚啊,它能一直吃个四五顿。
把俺娘吃得都心里发慌了。”
陈凌一听这话,忍不住乐了。
“该多喂吃的就多喂嘛,小方都说了,来年开春这些猪仔他要,你们还怕啥?”
小绵羊这小子干劲十足,除了跟着陈凌干点事,他自己也想开辟新战场呢。
但是这小子又不失稳重。
初秋的时候,村里的好几家老母猪被老野猪霍霍了,这秋三月、冬三月,过完了小半年后,猪就要生崽子了。
野猪和家猪生的后代,村民们心里也没底。
以前没出过这种事,只知道家猪跑进山里不回来,就成了野猪了。
想着估计被野猪配了,生的也是野猪。
野猪难养,不长肉还难卖,就不太愿意要。
小绵羊这个时候就站出来了,想试试这种猪仔养起来,肉在饭店里能卖成啥样。
他还专门请教过陈凌。
陈凌让他大胆试,总不能都跟村里这些乡亲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跟风养这养那的。
总要养点新东西的。
他这人不喜欢养猪,嫌太臭,小绵羊愿意养,这正好。
第787章 白猪的利弊
其实话说回来,山里的环境是很适合养猪的。
本地的牛肉、羊肉,陈凌都吃到过改良版的了。
也就是通过他自家的灵水受影响的,因而品质发生变化的牛羊肉他是吃过了。
唯独还没有吃过更好的猪肉。
作为一个标准的大吃货,他心里不期待那是假的。
所以他也很想养猪,但奈何受不了那个臭味。
心里想着,林场那边的鹿场,以及养牛和养羊场建起来后,适当的可以来养两头猪。
至于小绵羊嘛,他想玩点新花样,想养野猪二代,那也正好。
这个东西的肉质,陈凌也有些期待。
“赵教授回来啦?哎哟,钟教授也回来啦!太好了,就等着二老给俺们家写对联的!”
村口有人一阵欢呼。
“让老钟给你们写,他是画家,这书画他最拿得出手,我还得去富贵家帮忙准备年夜饭呢。”
赵玉宝一如既往的不着调和厚脸皮,面对热情的乡亲,摆摆手,嘿嘿笑着就走了。
老钟就不行了,他这人脸皮薄,好面子,不太会拒绝人。
要是那些功利心重的,求书法求画作,他能不留情面的拒绝。
但这些淳朴的乡亲们就不能这么做了。
平日里对他们异常尊敬,有点什么东西,也会让娃娃送到家去,对他们这刚搬来的两家颇为照顾。
“晚上吧,晚上我给大家写一写,放心,我拉老赵的壮丁,他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