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精则九韶仙人损,索质则九韶仙人亏。
损则九韶仙人怒,亏则九韶仙人怨。
九韶仙人怒,则劫生;九韶仙人怨,则焚起。
九韶仙人之焚天,自九韶仙人证道之日始,至九韶仙人隐去之日止,凡九千年,未尝一日止息。
九千年间,九韶仙人之焚天如影随形,如疽附骨,如蛆附肉,如蛊附魂。
九韶仙人立于九韶台上,持天和之权,行天和之化,其焚如针,刺其道基;其焚如网,缚其果位;其焚如潮,淹其神性;其焚如火,焚其功德。
针针见血,网网收紧,潮潮汹涌,火火烈烈。
九韶仙人不能避,不能逃,不能拒,不能抗。
避则焚愈烈,逃则焚愈猛,拒则焚愈坚,抗则焚愈固。
九韶仙人乃叹曰:“此吾道成之代价也。”
遂以九韶台代承其焚,本尊遁入天外,不复返。
九韶台化为一道霞光,藏于太虚深处,以待后缘。
霞光之上,有离火之痕,如刀如斧,如凿如钎。
痕入霞光,如骨入肉,如肉入心,如心入魂。
此痕者,九韶仙人之焚天之证也。
霞光不灭,则痕不灭;霞光不碎,则痕不碎。
痕在光中,如焚在道中,如劫在身中,如化在心中。
后人观之,莫不悚然。
此乃九韶仙人之焚天,亦乃离火焚主之证。
南明真君本纪
南明真君者,九韶天之嫡传也。
其名不可考,其字不可传,后世但以“南明”称之。
南明者,南方之明也,离火之正也,夏日之丽也,万物之章也。
真君生于九韶天之朝阳天,长于午阳天,修于夕照天,证于大罗天。
其生也,有赤霞盈室,有丹凤来仪,有九韶之乐自鸣,有万道霞光自聚。
九韶仙人见之,叹曰:“此子将来必证离火,为吾道之嫡传。”
乃亲授以离火之道,教以九韶之乐,传以天和之权。
真君少时,即能引霞光入体,化丹火为炁。
真君既长,乃辞九韶天,游于太虚,历于万界,观于诸天,察于群生。
见天有失,则丽之;见地有缺,则章之;见世有弊,则华之;见人有恶,则文之。
如是者,凡三千年。
三千年间,真君足迹遍及太虚万界,声名播于诸天群生。
或曰:“南明真君,离火之正也。”
或曰:“南明真君,夏日之丽也。”
或曰:“南明真君,万物之章也。”
或曰:“南明真君,群生之华也。”
莫衷一是,然皆以真君为离火之嫡传,为九韶之正宗。
真君之证道,在“焚天”之劫。
彼时九韶仙人已隐,九韶台已藏,离火果位虚悬于太虚之南,以待真君。
真君乃登九韶台,持九韶琴,奏九韶乐,行天和之化。
九韶乐成,九重天皆鸣,万道霞光皆聚,天地为之和,鬼神为之格。
离火果位乃动,自太虚之南,降于九韶台上,入于真君之体。
真君乃证离火果位,号曰“南明焚霄炼形真君”。
真君既证离火,乃行焚天之化。
其焚也,以霞为薪,以光为焰,以日为炉,以天为鼎。
焚天之失,丽天之缺,华天之弊,文天之恶。
天失丽,则真君丽之;天缺章,则真君章之;天弊华,则真君华之;天恶文,则真君文之。
天丽、天章、天华、天文,而真君之劫亦成。
真君之劫,在“焚主”。
真君代天行化,代天施丽,然天和之权,乃天之所赐;天丽之柄,乃天之所授。
赐者必取,授者必索。
天赐真君以天和之权,则天取真君之精;天授真君以天丽之柄,则天索真君之质。
取精则真君损,索质则真君亏。
损则真君怒,亏则真君怨。
真君怒,则劫生;真君怨,则焚起。
真君之焚主,自真君证道之日始,至真君隐去之日止,凡三千六百年,未尝一日止息。
三千六百年间,真君之焚主如影随形,如疽附骨,如蛆附肉,如蛊附魂。
真君坐于九韶台上,持九韶琴,奏九韶乐,其焚如针,刺其道基;其焚如网,缚其果位;其焚如潮,淹其神性;其焚如火,焚其功德。
针针见血,网网收紧,潮潮汹涌,火火烈烈。
真君不能避,不能逃,不能拒,不能抗。
避则焚愈烈,逃则焚愈猛,拒则焚愈坚,抗则焚愈固。
真君乃叹曰:“此吾道成之代价也。”
遂以九韶台代承其焚,本尊遁入天外,不复返。
九韶台化为一道霞光,藏于太虚深处,以待后缘。
霞光之上,有离火之痕,如刀如斧,如凿如钎。
痕入霞光,如骨入肉,如肉入心,如心入魂。
此痕者,南明真君之焚主之证也。
霞光不灭,则痕不灭;霞光不碎,则痕不碎。
痕在光中,如焚在道中,如劫在身中,如化在心中。
后人观之,莫不悚然。
此乃南明真君之焚主,亦乃离火焚主之证。
南明真君既隐,离火果位封于太阴仙器之中,万火之气渐次衰微。
至毂聂真人出焉,以南明之嫡传,证长明之余位。
毂聂真人者,赤寰之嫡传也。
其证道也,以南明真君之舍利为引,以九韶之乐为媒,以离火之霞为基,以天和之化为用。
舍利者,南明真君之遗也;九韶之乐者,南明真君之传也;离火之霞者,南明真君之化也;天和之化者,南明真君之道也。
毂聂真人取之,是取南明真君之精也;用之,是用南明真君之质也。
取精则南明真君损,用质则南明真君亏。
损则南明真君怒,亏则南明真君怨。
南明真君怒,则劫生;南明真君怨,则焚起。
毂聂真人之证道,乃南明真君焚主之续也。
南明真君焚主三千六百年,其劫未消,其焚未灭。
毂聂真人承其劫,续其焚,以南明之舍利为引,以九韶之乐为媒,以离火之霞为基,以天和之化为用。
遂证长明余位,号曰“长明应离显耀真君”。
南明真君之焚主,至此乃全。
物丽而明自见,物通而变自显。
此乃离火之真,亦乃离火之极。
后之修离火者,当知九韶仙人之焚天,明南明真君之焚主,体毂聂真人之承劫,行离火之丽化。
又曰:离火者,南方之正火也。
其火不烈,而能焚一切;不明,而能照一切;不热,而能暖一切;不显,而能成一切。
其火也,生于极南,藏于至深,燃于无光,明于将寤。
其火也,不以力取,不以智求,不以巧得,不以术成。
唯以丽开,唯以化成,唯以逆证,唯以四逆。
此乃离火之极,亦乃大道之极。
九韶之乐,有九成。
一成而百兽率舞,二成而凤凰来仪,三成而天地和,四成而鬼神格,五成而万物丽,六成而群生章,七成而四时行,八成而百化兴,九成而万道合元。
南明真君之证道,在九成之乐。
九成既毕,离火乃归。
真君之焚主,在九成之后。
九成之后,真君乃隐。
真君之隐,非隐于天外也,乃隐于九韶之中。
九韶者,离火之乐也。
真君隐于九韶,即隐于离火;隐于离火,即隐于万道。
万道之中,皆有离火;离火之中,皆有真君。
真君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无方不在,无所不在。
唯待后缘,乃复出焉。
后之修离火者,当于九韶之乐中求之。
九韶之乐,不在琴弦,不在指掌,不在声闻,不在耳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