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片叶,却画下了数里长的镇江景色。
若非她是先天高手,还真看不清这上面的景色。
小公子凑到近前,赞道:“方寸缩得数里镇江山水,落在喜欢的人手上,这叶子足以卖出上千两银子。”
并不只是穿越前的现代富人喜欢玩一些奇怪的东西,古代富人爱好也相当广泛。
这此类玩物付出大量金银者并不罕见。
赵敏对金银并不感兴趣,闻言嗤笑:“俗气!公子,这叶子可有保存之法?”
李默沉吟:“可有琥珀?”
赵敏伸手入怀,取出荷包,从中取出一个耳饰,上面点缀着一枚小巧的金色宝石,正是一枚金色琥珀。
“这行吗?”
李默接过,轻轻将琥珀取了下来。
元神扫视琥珀,心中推衍。
片刻之后,就见珠宝一般的琥珀渐渐摊开,化为金色透明液体。
“叶子给我。”
赵敏依言递上,李默接过叶子,以先天真火小心锤炼。
叶片不比药材,更比不上金铁,以先天真火锤炼难度不小。
不过昨日凝炼出元神,他对于元神的掌控力大增。
无论是叶上缩景数里,还是锤炼一片树叶不改变其形态,都不在话下。
数息之间,树叶依然翠绿,上面的水汽却早就被炼去。
李默念头一动,将金色琥珀液体挪移到树叶上面,将其完全覆盖。
转眼间,便将树叶封入其中。
散去真火,琥珀转眼间凝固,再度化为一枚宝石。
李默递给赵敏,说道:“喜欢吗?”
“喜欢。”赵敏满心欢喜,摩挲着手中琥珀。
琥珀映照之下,树叶上的纹理更加清晰,整个城市似乎活了过来,给人一种美轮美奂的感觉。
琥珀本就价值不小,在这个时代价值比黄金还贵上数倍。
缩影于叶,更是珍玩。
两者合在一起,价值直接翻上几倍。
最重要的是,她非常喜欢。
赵敏:“公子真是好手艺!”
小公子撒娇:“公子,我也要!”
“那你可有琥珀?”
小公子神色一滞:“没有。”
这种东西她并不喜欢,而且就算喜欢也难收集。
“一会去外面看看有没有吧。”李默摆手,“走了,出门看看镇江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之前在波斯商人手中买到那么多好东西,李默对于逛街的兴趣大增。
这里可是镇江,交通要道,商人货物更多,理论上更容易碰到奇奇怪怪的东西。
小公子抱着李默的手臂,说道:“那就走吧。”
赵敏不甘示弱,抱上了另一条手臂,两人一左一右将李默夹在中间,一起走出了长乐帮。
“咱们主上真是好福气啊!”
陈冲之等人目送三人离开,小声感慨。
米横野:“主上武功不凡,又如此风采,身边有两个女人什么奇怪?对了,展飞呢?”
陈冲之:“去清点帮中产业了。他说主上既然接手了长乐帮,自然想要知道帮中有多少产业。早清点,也免得之后手忙脚乱。”
米横野眼神微变:“这小子什么时候变聪明了?”
陈冲之失笑:“他只是不知变通,不知如何与人处好关系。做事方面还是不错的!”
他心中非常清楚,展飞是个闷葫芦,看起来不重要。
实际上却不是,这帮中可以缺少他陈冲之、米横野,却不能缺少展飞这种肯干实事,打理帮务的人才。
这也是展飞能成为司徒横心腹的原因。
米横野嘿嘿一笑:“这倒也是,这小子是个肯吃苦的人!只是他这性子,可未必守得住他家的娘子!”
陈冲之摆手:“好了,这是他的家事,我们说多了不好。”
? 第132章 再得宝贝
三人并肩走在镇江街头,运河穿城而过,河面千帆成林,波斯、大食、高句丽等国商船挤满码头,卸下一船船香料、象牙等海外奇珍,又装走宋国的丝绸与瓷器。
街市中,胡商番僧穿行其间,东张西望,一幅看花了眼的样子。
域外有国,海外有国。
但论繁华又怎么比得上中原三国,在这个时代,中原三国称自己是天朝上国,并没有半点问题。
无论武力,还是文化,三国都独领风骚。
“烧饼~烧饼~”
“馒头,刚出笼的馒头!”
一个胡商眼神明亮,走到一个卖馒头的摊位前,说道:“来两个羊肉馒头。”
宋时馒头带馅,不带馅的叫炊饼、蒸饼。
摊贩见惯了胡商,连正眼也没给,麻利地捡起两个馒头,用干荷叶包好递上:“一共三十文。”
胡商清楚宋地物价,知晓这里面并不贵,羊肉却比域外、海外贵多了,麻利付钱,接过馒头到一边享用去了。
“好吃!”
他来宋地多年,许多美食他都知晓做法,回到故土也教过家中厨师,却始终做不出那个味道。
咬了一口,滚烫的肉汁在嘴里爆开,诸多滋味涌上心头。
“还是这个味道正宗!”
正想着,就见三人迎了上来。
“番商,可有琥珀卖?”
“有有有。”番商一听来生意了,连忙将滚烫的馒头包起好,塞到包中,“客人请随我来。”
赵敏好奇:“你怎么知道这番商有琥珀?”
“猜的。”
小公子:“主上猜的真准。对了,我看那些商人运了好多象牙,洁白如玉,公子可要买些?”
“不买。”李默摇头,“世人再吹捧,象牙也不过是动物骨骼。”
李默是人类至上主义。
如果人们缺肉吃,吃大象,他是不反对的。
但如果只是为了观赏就杀害动物,那他就不会赞同了。
小公子听了,不再提及此事,将话头转移到另一方面。
来到一艘大船上,胡商让船上随从取来一个木盒,在李默面前打开。
“客人请看,这里面都是琥珀。客人是挑一些,还是全要?”
盒子不大,长宽高只有二十公分,里面摆放着大大小小的各色琥珀。
大的如核桃一般大小,小的如小指头一般,并没有杂碎之料。
胡商口才极好,介绍起来:“客人你瞧这块,放在外面足以卖上几十两银子。”
“一共多少?”李默摆手,“说个合适的价格。”
胡商早就从李默一行人的衣着看出了三人身份不凡,不敢漫天要价,说道:“客人若全要给四百两就好。”
虽然零散卖,花点时间能卖到五百两。
但时间对商人来说非常重要。
四百两也不算亏。
李默取出银票递上,又问:“你这里可还有什么奇妙的东西?”
胡商摩挲着下巴:“若说奇妙,当属一根芭蕉苗。”
李默诧异:“芭蕉?这种地方,芭蕉入冬即死,你带它带这地方做什么?”
胡商叹气:“一位富商喜食芭蕉,让我想办法带一根蕉苗过来,他要用火室种这东西。”
火室,即古代的反季节栽培技术,在屋里烧火加温,相当于现代的温室大棚,汉代就有。
只是成本嘛,那可相当昂贵,能用得起火室,那必然相当有钱。
李默笑道:“这位商人爱好还真奇特。”
这个时代的芭蕉,与后世的香蕉可不是一回事。
古代记载:甘蕉出岭南者,子大而味甘。
里面的籽足有拇指大小。
这让李默想到了后世的佛头果,那玩意也一样,甜到齁,果实细腻软滑,但籽也真多,吃过一次,他就敬谢不敏了。
李默摆手:“取来我瞧瞧。”
商人神色一喜,冲进船舱,小心端出一个盆栽。
盆栽并不鲜活,已经有些蔫了。
【香蕉·古代种】
·籽小果软,接近现代品种
·来源于海外,被胡商顺路带来糊弄商人
这居然不是芭蕉,而是香蕉的祖先。
李默接过,端详一阵,问道:“这个多少银子?”
“五十两。”
李默将东西塞了回去:“番商,这东西快死了,你还是自己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