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谁也没能占到便宜。
“哈,你倒是有意思嘿,快快快,我已经等不及了。”
他猛地暴起,突然弹奏了一段格外噪人的solo,催促着Flea进入游戏。
Flea惊讶于这段即兴的抓耳,不过也没多浪费时间。
他看了眼那把被一根塑料绳拴在机台上的贝斯,伸手将它上面插着的连接线拔了下来,插在自己的贝斯上。
“开始吧,随便来一首就好。”
“那也甭挑了,咱们就打第一首,TheReplacements的《I Will Dare》怎么样?”
“来吧。”
选中乐曲,正式进入游戏。
屏幕上也开始出现坠落的音符。
Flea愣了愣。
刚才离得远他没有看清楚。
现在真正站在屏幕前,他才得以看到这上面的情况跟自己想象中不是一回事。
不是平时熟悉的谱子,而是一个……很难形容的图形。
四种颜色的色块,上面标注着不同的数字。
仅仅花了一秒的时间,这位天才贝斯手就反应了过来。
颜色对应的是第几根弦,数字自然就是对应的第几个品格。
至于那些更加复杂的闷音等符号,只要等他听到曲子,根本都无需读谱他自己就能分析出来。
让对方十秒,是自己在熟悉玩法。
在忽然一个瞬间,Flea的动作猛地加快。
他的手在指板上飞驰,另一只手则是在琴弦上快速勾动。
这一幕让围观的群众登时都倒抽一口冷气。
路边随机刷新了一个满级野生贝斯手!
这种比吉他手少得多的珍稀物种此刻居然就在他们面前,还在与另一名技巧丝毫不落下风的吉他手切磋得火热。
两人虽是合奏同一首歌曲,却带着股剑拔弩张的意味,分明是谁也不服谁。
“这是在弹琴还是在打架……”
两个人,完全不同的演奏风格,却合奏出了一首完美的乐章。
一时间,整个街机厅像是变成了摇滚乐队的演出现场。
大功率音响将贝斯的低频毫无保留地传出,轻松地就穿透了那些看似坚不可摧的混凝土。
屏幕上的字符正在高速跳动。
清一色的‘Perfect’,这代表他们的节奏在如此高速的情况下没有半点错误。
三分钟多一点的演奏,却让所有围观的玩家都产生了一种‘还没听够’的怪异感觉。
就好像他们真的是来参加演出的粉丝似的。
屏幕上照常显示出了二人的成绩。
【Slash-100%/未命名-100%】
【绝妙的演出!】
店里安静了几秒。
随后,不知是人群中的谁先打破了寂静。
“嗷——”
这声音就像是打开了开关,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
霎时间,整个围观的人群都炸了锅,山呼海啸的欢呼声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口哨和鼓掌,让这里真的变成了乐队演出现场。
那名ID叫Slash的吉他手看向Flea的眼神发生了变化。
“有点意思嘿,你他妈谁啊?”
Flea笑笑,操作着在屏幕上跟着引导输入自己的艺名。
【Flea_红辣椒乐队】
“哈,你是玩乐队的?那就不奇怪了。”
Slash惊异地看着他,这才主动伸出手,跟他握在一起。
“Slash,Guns N'' Roses(枪炮与玫瑰)。”
“嗯……没听过。”
“嘿嘿,很快你就会听到了,我们的第一张专辑还得有几个月才发行呢。”
两人对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如此酣畅淋漓的畅快的切磋,让Flea先前烦闷的心情一扫而空。
他转头看向这台创造奇迹的街机《摇滚史密斯》,眼中异彩流转。
“不可思议……电子游戏竟然能做到这一步吗?”
这种独创的谱面表达方法,简直天生就是为电子游戏准备的。
对习惯看谱的Flea来说这玩意儿在刚开始还有点难以接受,现在习惯了之后反倒觉得还真有点东西。
甚至Flea有种感觉……
玩这东西可比自己在录音室里闷着练琴要过瘾多了。
它完美地抵消掉了练琴中最负面的东西——无聊。
大多数入坑后迅速退坑的人,恐怕都是因为学习期枯燥无味的练琴而导致的。
但学习就是这样的过程。
脑门一热一拍大腿就花几百甚至上千美金买一把琴,反倒是错误地预估了它们的学习难度。
最终就会导致家里多了一个挺养眼的不错的摆件,以及朋友来家里时可以拿起来浑水摸鱼装装逼的道具。
学习总是枯燥的,不是什么事儿都像游戏那样能让人得到及时的正反馈和快乐。
不管是学琴还是学习任何东西,都是一个延迟满足的过程。
为了长期的回报而自愿放弃即时满足,不是谁都能为一个没有强制性的纯爱好性质的东西付出如此大的负担。
这似乎是个亘古不变的真理。
哪怕是Flea这样的天赋怪,也少不了一天数个小时的练习时间,才有了如今的水平。
但《摇滚史密斯》似乎就一定不要按常理出牌。
它完全无视了这个本应存在的客观规律,高调地向所有人宣布:“我说这个过程可以非常有趣有没有懂的!”
从最简单的难度开始,笨拙地尝试着尽自己所能跟上谱面,学习握持手法和摁弦等手法。
随着熟练度的增加,哪怕是个初学者,也能浑水摸鱼地打出一个让自己感到惊喜的成绩。
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
因为它能维持住那来之不易的热情和不知何时会熄灭的三分钟热度。
或许他玩完之后回到家就会把贝斯丢在一边落灰。
但每每想起这款游戏,总会有股冲劲儿在告诉自己:
“我再练练试试吧。”
更不要提它又能帮助多少本来对它们毫无兴趣的人爱上这件事。
这……简直就是个奇迹。
第208章 上赶着送钱
“安可!安可!安可!”
正看着这台街机愣愣出神呢,Flea忽然被身后传来的安可声惊醒。
这是大家在请求他们返场,再来一段。
刚才的合奏两人的分数完全一致,皆是无可辩驳的满分。
按照规矩,平局的情况通常两人就该要将位置让出来了。
但众人的呼声实在是太过高亢。
加上两位也都是不爱冷场的家伙,相视一眼,皆是咧嘴一笑。
“那好吧,咱们就再为大家献上一曲,不过这一次……我就不用游戏内置的曲目了。”
Slash在游戏里调了一下,找到‘即兴’功能进入。
随手编了一组鼓点,他便抄起吉他来开始即兴演奏。
这次可就是赤裸裸地在向Flea发起挑战了。
如果他真的是个高手,那即便是面对这样的情况,也能从容应对。
显然Flea就是这样一个高手。
……
1987年的春天,属于电子游戏与音乐。
这部叫做《摇滚史密斯》的街机游戏,凭借着全球独一份的CD级别24通道音质和使用真实乐器演奏的玩法设计,一经推出就迅速成为了毫无争议的现象级爆款。
甚至因为它独特的游戏性质,这一次的影响力远超过去GAMENOVA所发行过的那些作品。
一个各种意义上的现象级作品。
听说有家长为了让自家孩子能喜欢上玩乐器,还特意带着自家孩子跑去街机厅里带他们一起耍《摇滚史密斯》。
当然,也有觉得搞朋克实在是太没教养了而对此唯恐避之不及的家长存在。
但不论外界对此的评价如何分化,毫无疑问的,这一次GAMENOVA又创造了历史。
Flea结束了当地的巡演,没再去过那家店。
不管后续的巡回去到哪座城市,他做的第一件事都是先寻找当地的街机厅,寻找《摇滚史密斯》。
甚至还拉上了自家乐队的吉他手跟他一起。
在那之后,Flea没再见过Slash。
但枪炮与玫瑰这个名字却是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然而……对其他《摇滚史密斯》的路人玩家们来说,有一个名字却比这二位还未成名的摇滚乐手更加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