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穿流主角的我加入聊天群 第127节

  刻板印象了属于是。

  好在没人用奇怪的眼神看他。

  这就是胜利。

  李同深吸一口气,迈开步子,沿着人行道往前走。

  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几十年来,第一次以“人”的身份走进人类的城市。

  其实严格来说,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人类。

  托泰山和珍妮的福,过去这些年里,不少捕猩人闯进了他们的领地,试图抓几只猩猩卖到欧洲的马戏团去。

  那些人有的是带着猎枪的雇佣兵,有的是穿着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的商人,还有几个是自称“动物学家”的骗子,嘴里说着“研究猩猩的社会结构”,实际上是想把幼崽偷走卖个好价钱。

  每一次,都是李同领着族人们把入侵者赶出丛林。

  他那时候还不能化形,只能以猩猩的形态行动,所以他见到的“人类”大多都是狼狈逃窜的背影,或者被他一巴掌拍晕之后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模样。

  像现在这样,以人的身份走在人类的城市里,观察人类的日常生活,这还是头一回。

  李同走得不快,目光好奇地扫过街道两旁的店铺。

  面包店的橱窗里摆着刚出炉的黄油面包,金黄色的表面泛着油光,隔着玻璃都能闻到那股混合了小麦和奶油的香气。

  几个穿着围裙的女店员正端着托盘进进出出,笑声从门缝里漏出来,清脆而温暖。

  旁边是一家二手书店,门口摆着一张木桌,桌上堆满了泛黄的旧书,书脊上的烫金字迹已经磨损得看不太清楚了。

  一个戴圆框眼镜的老头正坐在门边翻书,手边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红茶。

  再往前走,是一家卖手工皮具的小店,橱窗里摆着几双锃亮的牛津鞋和一只深棕色的公文包,做工精细,一看就价格不菲。

  李同在一家卖鱼薯条的小店门口停了下来,盯着招牌看了好一会儿。

  他前世是吃过鱼薯条的,但那已经是极其遥远的记忆了。

  他这一世做了几十年的猩猩,日常食谱是水果、树叶、嫩芽,偶尔开荤吃点肉就跟过年了一样。

  哦,猩猩的认知中没有过年的概念。

  后来也是有了聊天群,他的伙食才逐渐改善过来。

  李同犹豫了大约三秒钟,然后果断迈进了店里。

  “一份鱼薯条,加一罐可乐。”

  柜台后面的中年女人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好的先生,收您五英镑四十五便士。”

  李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英镑的纸币递了过去。

  这不是他从聊天群里拿出来的,而是他在离开族群之前,从那个被他打晕的捕猩人身上顺来的。

  老实说,他并不缺钱,只是之前的他没办法用而已。

  毕竟猩猩不能上街购物,会引起骚乱。

  女人利落地找了零,转身去忙活了。

  李同在靠窗的位置坐下来,透过玻璃看着街上的人流。

  有人牵着狗,有人推着婴儿车,有人夹着公文包快步走过,有人站在公交站台边低头看报纸。

  他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间,鱼薯条已经端到了他面前。

  金黄酥脆的鱼块裹着面糊,配着粗薯条和一小碟青豆泥,旁边还放着一片柠檬。

  他用叉子戳了一块鱼肉,蘸了点番茄酱,送进嘴里。

  外皮酥脆,内里鲜嫩,鱼肉在唇齿间散开,带着一丝柠檬的清香。

  真香啊。

  他一口气把一整份鱼薯条吃得干干净净,连青豆泥都没剩下,然后心满意足地靠在椅背上,端起那罐可乐喝了一口。

  食物带给人的治愈是无法想象的,尤其是这种坐在店里用餐的氛围……李同找回了做人的感觉。

  他结了账,走出小店,继续沿着街道往前走。

  伦敦的街道比他想象中更复杂,弯弯绕绕的,像一张织得密密麻麻的蛛网。

  他拐过两个路口之后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分不清方向了,但也不着急,反正他有坐标移动,随时可以瞬移到泰山的坐标附近。

  他这次来伦敦的主要目的,就是探望泰山。

  在一年前,泰山因为帮助珍妮,不小心将捕猩人带进了丛林,这对族群造成了伤害,因此他被李同亲自“请”出了丛林。

  说是“请”,其实也没那么温和。

  泰山是被李同赶走的。

  因为李同很清楚,泰山作为一个人类,绝对不可能永远和一群猩猩生活在一起,他必须要回归人类社会才行。

  这是自然的规律。

  至于泰山会不会误会他,李同并不在意。

  他只是作为族长,宣布了这个决定而已。

  当李同做出决定时,泰山并不悲伤,因为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从见到珍妮的那天开始就知道。

  他只是沉默地看了李同一眼,然后带着珍妮离开了那片他生活了多年的丛林。

  泰山并不责怪李同。

  他从小在猩猩群中长大,对人类的感情复杂而模糊,珍妮是他见到的第一个愿意平等对待他的女孩,他会为了她铤而走险也在情理之中。

  但规矩就是规矩,族群不能冒险。

  所以泰山明白,自己必须走。

  不过走归走,泰山也没打算和族群断了联系。

  在离开丛林之后,他偶尔会托人给猩猩们送来一些东西,希望猩猩们能过得好一点。

  后来在认字之后,他还写了一封信——他知道李同能读懂。

  泰山在信上描述了自己作为人类的生活,并告知李同自己一切都好。

  而李同这次化形之后来到英国,除了体验人类社会之外,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想要亲眼看看泰山过得怎么样。

  他掏出从聊天群领到的手机,翻出泰山的坐标。

  坐标显示在伦敦东区,靠近泰晤士河的一片老住宅区。

  李同收起手机,发动坐标移动。

  周围的景象扭曲了一瞬,等他重新站稳的时候,人已经站在一条狭窄的巷子里。

  巷子的两侧是连排别墅,红砖墙面被岁月染成灰扑扑的颜色,门口的铁栅栏上爬满了枯藤。

  路灯的灯光昏黄,在地面上投下几片斑驳的光影。

  巷子尽头,一扇漆成墨绿色的木门前,正站着一个人。

  那人身量高大,宽肩窄腰,深棕色的头发乱糟糟地垂在额前,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卫衣和一条旧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沾了泥巴的运动鞋。

  他正蹲在门口,手里捏着一根树枝,在一盆已经枯死了一半的盆栽里戳来戳去,表情专注得像是在研究什么深奥的课题。

  李同站在巷子另一头,看着这个背影,勾起嘴角。

  “泰山。”

  那个蹲在门口的身影顿了顿,树枝从手中滑落,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他缓缓回过头来。

  那张脸比几个月前瘦了一些,眉眼间的稚气褪了不少,多了几分成年人的棱角。

  但那双眼睛还是老样子,又亮又直,像藏着两团不熄的火。

  他看到李同的瞬间,整个人愣住了。

  过了好几秒,他才眨了眨眼睛:“……大哥?”

  李同冲他笑了笑:“不然呢?”

  泰山猛地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李同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打量了好几遍,脸上的表情从震惊变成疑惑,又从疑惑变成狂喜。

  “你……你怎么变成人了!?”

  李同拍开他的手,没好气道:“别大惊小怪的,你大哥我想变就变了,这有什么奇怪的?”

  泰山听了,也不觉稀奇。

  因为在他的认知中,李同就是一头神奇的猩猩。

  即便回归人类社会,见识了现代人的科技,他也觉得还是李同更加神奇一点。

  毕竟这可是一个有人类思维,会给自己起名字的猩猩。

  而且李同在作为猩猩的时候,就做出了很多以人类的科技做不到的事情。

  这更加坚定了泰山的认知。

  李同不是一般的猩猩。

  他很有可能是传说中的神兽。

  当然,这也只是泰山的猜测而已。

  泰山反复确认站在自己面前的就是李同本人之后,咧开嘴笑了起来。

  “你跑来看我了!”泰山用力拍了拍李同的肩膀,力道大得像是在拍鼓,“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来见我!”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们可是兄弟。”李同摇了摇头,“而且我也很关心你在人类社会过得怎么样。”

  泰山挠了挠后脑勺,露出一个不太好意思的表情:“一切的很好,珍妮帮我找了住的地方,还教我英语。听她说我的父亲有可能是贵族,不过我的身份还没有被核实,所以还继承不到爵位。”

  “哇喔。”李同惊讶了一下。

  泰山居然还是个贵族,而且还有可能继承爵位,这是他没想到的。

  他还以为这货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之子呢。

  “看来你适应得还算不错。”

  泰山挠了挠后脑勺,嘟囔道:“其实一开始挺难的。我刚到伦敦的时候,连过马路都不会。有一次我看到对面有个人在卖烤栗子,闻着特别香,我就直接冲过去了——然后被一辆车给撞了。”

  李同挑了挑眉:“被车撞?”

  “嗯。”泰山点点头,有些无奈,“不过我没受伤,但那车夫非说我讹他,拉着我去见了警长……最后珍妮花钱才把我捞出来。”

  李同的表情很精彩:“你被马车撞了,还要珍妮去捞你?”

  “我当时又不会说英语!”泰山涨红了脸,“我只能比划,又比划不明白,那车夫还以为我在骂他。”

  “那你怎么跟珍妮沟通的?”

  “她能听懂我的意思。她教了我好几个月,我才慢慢学会说人话。”

  李同点点头,不置可否。

  两人并肩走出巷子,沿着泰晤士河的方向慢慢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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