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凭什么叫我魔王 第184节

  伏地魔要的可以是个残破的魔法界,可以没有麻瓜巫师,也可以没有混血巫师,但绝对不能是一片白地。

  整个魔法界都被厉火给点着了,他伏地魔最后统治谁去?

  难不成还得直接跟麻瓜开战?

  别逗了,真要是这么干,魔法界还能有多少人支持他都不一定了。

  魔法界的纯血家族们有野心,但是他们的野心真的没有那么大。

  别说打上月球,就是统治世界卢修斯他们都不一定愿意。在英国魔法界这一亩三分地称王称霸的不好吗?

  搞那么激进干什么?

  没得厉火,也没得蛇怪的毒牙,甚至连艾萨克的凤凰火都没有。尼个巫师对伏地魔的日记本束手无策。

  最后他气喘吁吁地认了命。

  由于尼个巫师在日记本这里学了黑魔法,用黑魔法抢了一名巫师。这导致他根本不敢把日记本再卖掉。

  日记本相当于掌握了他的罪证,如果不能销毁,那就只能妥协。

? 第269章 被忽悠瘸了

  【你到底要什么?!】

  尼个绝望地写下这行字,写完以后,他仿佛感受到自己的脖子上被套上一圈索套。

  又仿佛回到了种植园,感受着监工时不时会落到身上的鞭子。

  【我要跟你做一笔交易。噢顺便说一句,你是个聪明人。

  我原本还以为你至少得一个星期才能认命呢。】

  这并非是汤姆·冈特在嘲讽尼个巫师,他是真的这样想的。

  因为这段时间里,汤姆·冈特被尼个巫师随身携带,见了不少同样肤色的巫师。

  怎么说呢...

  汤姆·冈特忽然觉得自己在英国魔法界搞的血统论简直就是小儿科。

  他的应许之地应该在美国。

  只要他在魔法界振臂一呼,说我们得歧视这些黑鬼,得奴役统治他们,天知道他会不会被魔法界的保守派们直接拥立成魔法国会的新一任议长。

  说真的,英国魔法界有什么好玩的,真搞血统论还得看美国魔法界啊!

  至于美国麻瓜那边已经开始呼吁反歧视要平等什么的,这在汤姆·冈特看来简直就是好事。

  是大好事。

  隐藏魔法界是各个国家魔法界的共识,国际保密法是一部国际性质的法律,而非地区性质的。

  也就是说,麻瓜就算把尼个捧成美国地区的一等人,在魔法界该摘的棉花他们一个也不能少。

  我们魔法界就是要和麻瓜社会区别开。

  你愿意捧尼个的臭脚那是你的事,我愿意让他摘棉花是我的能耐。

  什么自由、什么人权,跟我的阿瓦达索命说去吧。

  被卢修斯送到美国的汤姆已经有点乐不思蜀了,他脑海中有一百种搞事情的计划,但最重要的是他需要给自己弄一具肉身。

  【说你的交易!】

  【既然你调查过我的身份,那就应该清楚我在英国魔法界做的事——我并非是在吹嘘自己曾经的成就,而是告诉你我是一个势力的领袖。】

  【然后呢?】尼个巫师非常不爽,你是不是领袖跟我有鸡毛关系?

  你那势力都分崩离析了,难不成还能让食死徒给我送好处来?

  干!就算食死徒真的敢送好处,他也不敢收。

  尼个巫师也是了解街头生活的,伏地魔现在就相当于刚从监狱里越狱出来,落难的帮派老大。

  现在他不小心救了这个帮派老大,老大跟他说你去联系我的手下们。

  联系上了以后我要重重地报答你。

  如果他傻乎乎地去找了伏地魔的手下,有百分之九十的几率,伏地魔的手下为了彻底保密直接弄死他。

  只有百分之十的几率,伏地魔会记着自己的话,给他丰厚的酬谢与报答。

  虽然回报率很高,可没命的几率更大。

  尼个巫师当不了资本家,所以回报率这样丰厚的生意,他只能敬谢不敏。

  【然后我在美国魔法界某个地方埋藏了一笔能让我东山再起的宝藏,如果你能帮我复活,我可以把宝藏的地址告诉你。】

  伏地魔直接对没文化的尼个使用了“我,秦始皇,打钱”的技能。

  这尼个一开始还真就没上当。

  【哈?开什么玩笑?你是打算白嫖?什么好处都不给,然后让我给你干活去?】尼个巫师并不是谨慎,他只是真的穷。

  古灵阁的工作根本就没两个钱,他在古灵阁就是个保安而已,还是最低级的那种。

  如果不是政策需求,古灵阁根本不会雇佣本地保安。

  古灵阁的解咒员赚的倒是不少,可尼个的文化水平不达标,干不了那么有含金量的工作。

  【发财的机会我给你了,你又不想付出,又想发财。

  这世界哪有那种好事呢?】汤姆·冈特一副你爱干不干的语气,连字迹都变得潦草起来。

  【等等,等等!】尼个巫师到底没有那份放弃的魄力,见日记本上的墨水越变越淡,他急忙挽留汤姆。

  【我的魔力用得差不多了,这段记忆就快要进入休眠。如果想继续谈,那就给我想办法搞来一品脱的新鲜龙血。

  否则我们就只能明年见了。】

  汤姆·冈特发动欲擒故纵,这会儿日记本上的字迹潦草得不像话,自己的墨色更是快要淡成透明的。

  这句话说完以后,不管尼个在日记本上写什么,汤姆·冈特都不回复了。

  尼个巫师发现自己无论怎么在日记本上写字,汤姆都不会回复之后,只能颓然地坐在地上。

  你能量不足为什么不早说啊?

  刚才说了那么多废话,结果到关键时刻断线了?

  还有给你弄一品脱龙血,还特么得要新鲜的——你知道龙血这玩意有多贵吗?

  原本的时空里,斯拉格霍恩用“贵得惊人”来形容龙血,就这还是常规意义的龙血。

  汤姆要的龙血很刁钻,他要新鲜的。

  市面上售卖的龙血自然不是新鲜的,因为新鲜的龙血需要特别的魔法手段保存。

  在对角巷,每瓶龙血的价格是12加隆。

  装龙血的瓶子大概每瓶能装2-4盎司。

  汤姆是英国人,一品脱差不多20盎司,一瓶能装2盎司龙血的话,尼个巫师需要给汤姆买10瓶,即120加隆。

  如果一瓶装4盎司的话,那就要5瓶也就是60加隆。

  注意,这并非新鲜龙血的价格。

  如果需要新鲜龙血,需要提前预约,至于价格是普通龙血的2倍。

  也就是240加隆。

  问题来了,如果尼个巫师真的有价值240加隆的资产,他何必跑到黑市去干那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呢?

  正因为他没钱,他才要去抢。

  现在,尼个巫师面前有着一个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机会。

  只要他能找到伏地魔留下来的宝藏,那就能获得一辈子都挥霍不完的财产,甚至还能过上妻妾成群、子孙满堂的生活。

  就算不结婚一个人过得也会非常非常得潇洒。

  潇洒的前提就是,他得至少准备240加隆来购买一品脱新鲜的龙血,用来让这个日记本复苏。

  尼个巫师在考虑,在慎重考虑...其实也没什么可考虑的。

  当他开始思考这件事能不能成的时候,他本身就已经有立场的倾向了。

  干了!

? 第270章 黑市.忐忑的珀西

  如果尼个巫师手里真的有240个金加隆,那么他是绝对不会把这笔宝贵的财产扔到虚无缥缈的宝藏上的。

  240个金加隆可不是笔小钱,尼个巫师要是真有这笔钱,估计在古灵阁门口捡日记本时,就把这明晃晃的黑魔法物品上交给魔法国会了。

  正因为没有,才能搏一搏呢。

  艾萨克老家古代,造反的大多数都是吃不上饭的农民,要是能吃上一口饱饭,又怎么可能会去干那种掉脑袋的活计呢?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尼个巫师除了在古灵阁上班的时间,每到下班时间,他就做足了伪装跑到黑市。

  尼个巫师打算在这里赚够一品脱的新鲜龙血。

  想长久在黑市赚钱,本事还在其次。在黑市刨食,眼力才是最重要的。

  来逛黑市的巫师什么成分都有,不光是黑巫师。

  由于黑市里偶尔会流传出一些比较珍稀的材料,所以许多炼金大师、魔药大师甚至神奇动物大师在得闲的时候都会来逛一逛。

  万一就有什么意外收获呢?

  就像斯内普在不忙的时候也经常会去翻倒巷碰碰运气,不光是斯内普,弗立维、斯普劳特教授闲着没事的时候都会去逛逛黑市。

  人家逛黑市就跟普通巫师逛对角巷是一个意思。

  什么,你说危险?

  对这几位魔法大师来说...逛个黑市能有什么危险?

  普通小混混能抢看起来文文弱弱的路人,可他们敢抢枪弹上膛的武装人员吗?

  这个巫师现在干的就是魔法界小混混的勾当,他要在黑市里分辨出那些最“人畜无害”的巫师,然后下手抢劫他们。

  美国巫师的常用货币是德拉戈特,240加隆差不多相当于1500+德拉戈特,想要在黑市抢到这些钱,运气、耐心都要充足。

  至少近几个月,尼个巫师的时间都得被交代在抢劫这项事业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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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布开克老宅·书房。

  艾萨克给卢修斯·马尔福写了一封“感谢信”,这封信主要是感谢卢修斯有好好完成艾萨克交代下去的任务。

  别管卢修斯本人是怎么想的,反正伏地魔的日记本已经按部就班地来到古灵阁相关巫师的手上。

  汤姆·冈特正想方设法地渗透到妖精的阵营中。

  这就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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