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是晚来五分钟,那些人都把母带拿走了。”
陈野没说话。
他看着门口,安娜刚才站的位置,脸上的表情看不透。
迪玛希注意到他的沉默,问:“想什么呢?”
陈野收回目光:
“她说得对,今天这事是有人在背后指使。”
“但这个人是谁,我还不知道。”
“肯定是那个圈子里的!”迪玛希的语气笃定。
“有人不想让你参加格莱美,就找人卡你的发行!”
“手法老套,但管用!”
“可惜他们没想到迪士尼会插手。”结石姐嘿嘿一笑。
“PMRC再横,也不敢跟迪士尼对着干!”
“那可是全美最大的娱乐公司之一!法务部养着几百个律师,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能把他们告到破产!”
陈野点了点头。
“大卫,”他头也不回地说,“那两首歌,明天一早就发行!越快越好!”
“明白!”大卫应了一声,转身出去安排了。
迪玛希站起来,走到陈野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别想太多了,格莱美的事,一步一步来。”
陈野转过头,看着他。
“你当初被人打压的时候,是怎么扛过来的?”
迪玛希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个笑容里有些苦涩,也有些释然。
“硬扛。”他说。
“没有别的办法。你不认识人,没有资源,没有渠道,惟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歌练好,把每一场演出做到极致!”
“等到你足够强了,强到他们没办法忽视你的时候,那些打压你的人就会换一种面孔,跑过来跟你称兄道弟!”
他看了一眼窗外,眼神有些远。
“这就是现实。”
陈野想起了国内的那些日子。
和今天如出一辙。
唉,艺术,在哪里都一样啊!
同一时间,一辆黑色的商务车正行驶在洛杉矶的日落大道上。
史密斯坐在后座,手里攥着手机。
他犹豫了很久,终于拨通了一个号码。
电话响了三声,被接起来了。
“喂?”电话那头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先生,是我。”史密斯的语气很小心,“事情出了点变故......”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什么变故?”
“迪士尼的人插手了。”史密斯说。
“我们来的时候,迪士尼法务部的人也在!”
“一个叫安娜·霍尔的女人,拿着法务总监签发的授权函,说陈野是他们正在合作的音乐人!他的发行事宜受迪士尼法务部保护!”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
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
“迪士尼?”老人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疑惑和惊讶,“他们来做什么?”
“说是动画部门要买陈野一首歌的版权,做新电影的主题曲。”
史密斯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我们只好先撤了,您看后续还要不要……”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
史密斯握着手机,大气都不敢出。
他听见电话那头传来轻微的呼吸声,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权衡。
终于,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比刚才多了几分无奈。
“算了,迪士尼的法务部惹不起......”
史密斯的心里松了口气,但嘴上还是问了一句:“那陈野那边……”
“先撤回来。”老人的声音恢复了平静,但语气里带着一丝不甘,“不要跟他们正面冲突。”
“明白!”史密斯应了一声。
电话挂断了。
史密斯靠在座椅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他转头看向窗外,突然觉得有点累。
这种活儿干得越多,越觉得没意思。
以前打压那些没有背景的小歌手,几句话就能搞定。
现在碰上陈野这种背后突然冒出迪士尼来撑腰的,他们也只能认栽。
这何尝不是一种食物链压制?
开车的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没敢说话。
商务车拐进一条小巷,消失在夜色里。
第407章 格莱美评选
格莱美评选正式启动的消息,是在这个月的第一个周一公布的。
算一算,陈野来美利坚竟然都已经一个月了。
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然而这一个月,陈野已经和刚来美利坚的时候的名声,不可同日而语了。
美利坚国家录音艺术科学学院在官网上发布了第68届格莱美的提名名单。
最佳新人奖的名单里,陈野的名字赫然在列!
与他一同提名的还有三个美利坚本土歌手,和一个英国创作女歌手。
都是今年在乐坛表现不俗的新面孔,每个人至少都发了一张完整的专辑!
主打歌在公告牌上待过几周,巡演也跑了好几轮。
惟有陈野在这一众人里格格不入。
他是发布歌曲最少、发布时间最短,但是影响力最大的!
他的影响力有多大呢?
这么说吧。
官网的访问量在名单公布后的一个小时内暴涨了百分之三百!
服务器差点崩了!
消息传回国内的时候是凌晨两点。
即使是这么晚了,微博热搜第一的位置在三分钟内。就被“陈野提名格莱美”七个字占领了!
评论区里一片鬼哭狼嚎,无数粉丝恨不得倒立洗头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
“我陈哥这是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了!?”
“格莱美最佳新人?这也太猛了吧!”
“等等,他才发了三首歌就能提名?!”
“算上他刚在迪玛希演唱会上唱的那两首歌,刚好够五首了,官网上也是这么算的”
“嗷那没事了,陈哥牛批!”
美利坚这边的反应就没这么单纯了。
提名公布后的第二天,全美的音乐媒体都在讨论这件事!
不是讨论陈野能不能拿奖,而是讨论他应不应该被提名!
《音乐人》杂志发了一篇长文,标题是《一个连专辑都没有的人,凭什么提名最佳新人?》
这是一个被美利坚学院派音乐界牢牢控制的杂志,所以他们的倾向也就不难猜测了。
果然,文章里写得毫不客气:
“格莱美最佳新人的评选标准明确要求,参选者必须在评选期内发行至少五首单曲或一张完整专辑!”
“陈野在美利坚发行的歌曲只有三首——严格来说只有两首!”
“因为《特斯河之赞》的发行时间刚好卡在评选周期之外!他凭什么入围?”
“就凭他在麦迪逊广场花园让几万人跺了跺脚?”
这篇文章一发出来,评论区就炸了。
支持陈野的人说: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他的三首歌在公告牌上的成绩比那些发了十首歌的人还好,这不叫影响力什么叫影响力?”
反对的人说:“规则就是规则!如果格莱美为了他一个人改规则,那这个奖还有什么公信力?”
“明天是不是谁在TikTok上火了谁就能拿奖?”
两拨人在评论区里吵得昏天黑地!
从“该不该入围”一路吵到“亚洲人是不是天生不适合唱英文歌”。
这都已经牵扯到歧视了。
只不过美利坚人对亚洲人的歧视一直没断过,而且官方也不管,所以他们敢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