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瑞出现精神类疾病,最终导致案件出现!!!”
“综上所述......“
“本案,并不存有毒驾因素!!!”
? 九月中奖名单+保底!
如题,九月份抽奖活动已抽完。
活动仅限起点,纯随机抽取
【加作品简介页下方的兑奖群】,私聊管理员薛定谔的猫兑奖,兑奖时限9月16号之前
(月票编号在个人主页,右下角我的,点击上方月票,再点击右上“月票纪念册”可以找到)
以下为中奖编号,持有编号可领取一份‘v你五十’
编号:
8,55,91,111,239,243,245,335,371,425,480,584,604,738,765,844,868,903,946,1034,1042,1101,1185,1201,1204。
1273,1321,1337,1439,1454,1496,1673,1727,1730,1756,1923,2010,2126,2131,2289,2318,2358,2397,2418,2491,2512,2552。
2558,2637,2674,2689,2735,2768,2803,2810,2819,2859,2934,2945,2981,3004,3060,3222,3279,3394,3403,3544,3658,3688。
3857,3879,3898,3978,4070,4344,4368,4431,4481,4530,4559,4563,4565,4594,4614,4627,4663,4672,4680,4692,4783,4810,4818,4836,4914,4937,4943,4965,4971,5083,5102
。
。
另保底奖励名单!
以下二十位朋友可依靠账号前往兑奖群获‘保底奖励’一份,如中奖,可叠加奖励
【兑奖群在简介里!】
【兑奖群在简介里!】
【兑奖群在简介里!】
【加作品简介页下方的兑奖群】,私聊管理员薛定谔的猫兑奖,兑奖时限9月16号之前
? 第340章 徐德:痛击我的队友!【求月票!】
“本案,并不存有毒驾因素!”
“我方认为,就本案,其本质只是一起‘交通肇事’,而非以危险方式威胁公共安全。”
一句咬字清晰的声音在众人耳旁落下,刹那间,法庭众人反应各不相同。
法官依旧面无表情,只是静静看着。
公诉席几人却是眉头一皱,拳头不自觉紧握,眼神中隐约透露出些许怒意。
对方...真的在否定毒驾!
是了。
案件后果太严重,受害者特殊,且人员多达十人...若非医院及时抢救,死亡人员只会更多!
这种后果若是因毒驾导致......
但凡认定!
‘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都逃不掉,如果能再多个‘非法持有毒品罪’...那百分百从严从重!
所以,蔡彭必须将一切不利因素排除,但话又说回来了。
对他不利的因素......
便是对公诉方有利!
“异议!”
公诉人郑通深吸一口气,直接开口就要驳回。
“其”
岂料,就在他准备说话之际......
被告席。
律师蔡彭只是微微一笑,又道:
“公诉方,我方还未结束表述。”
说着。
他没再看郑通的脸色,直接话锋一转,再次顺着先前的话继续说道:
“审判长,我方知晓公诉方指控的‘依据’在哪。”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
“原文明确描述,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蔡彭缓缓开口。
机动车的驾驶资格是有严格要求的,饮酒、服用精神管控药物、甚至是疲劳以及疾病,都不得驾驶。
如果,在当事人知晓自己明确存在这种情况。
随后再驾驶机动车,产生严重后果,百分百的‘危险公共安全罪’。
被告人赵瑞,便触及上述条件,即便他真就没开车前吸毒呢。
但,他服用的含有阿片类‘止咳露’是管制品,喝下后体内吗啡含量超标,明显违法,依旧属于‘危险驾驶’。
可是!
“体内吗啡含量超标+是瘾君子,不能直接等同于’开车前吸了毒’!”
蔡彭声音高昂,语气平缓,庭审节奏被他所引导着。
他再次道:
“审判长,先前我说过吗啡超标,是因‘止咳露’导致。而现在我要说的是.......“
“我方当事人服用药物的时间节点是在驾车后!”
“《道路安全交通法》第22条,指的是‘服用后驾车’,而非驾车后服用!”
“所以,综上所述,被告人并不触犯‘危险驾驶’。”
“也不具备‘毒驾’因素!”
绕来绕去,还是酒驾后当着交警面喝一口酒的问题。
如何破解?
破不了!
“依照审理的基本证据规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原文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说着。
“请问公诉席。”
“就本案,是否能认定被告人‘赵瑞’在驾车前吸食毒品?而不是‘其吸过毒品’!”
“如果,无法合理排除嫌疑,那么......”
蔡彭顿了顿,旋即抬头,他眉头睁开,看向公诉席,开口道: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三)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审判长。”
“这是我方第一个异议,请公诉人进行表述!”
此话落下。
整个庭审现场陷入安静之中,蔡彭呼吸匀称,面色淡定,坐在被告席处,那双宁静的目光落在郑通梁秉信身上。
民诉代理人席位。
律师赵成功闻言,眉头蹙起,脑海中陷入沉思。
蔡彭端出的是一个无解的逻辑闭环!
只要服用了止咳露,在体内产生吗啡含量。
那么,你凭什么认为这吗啡是海洛因产生,而不是止咳露?
如果无法认定.......
那就符合《刑诉法》第200条!证据不足应当以‘疑罪从无’处置!
即,案件被告人赵瑞,既没因服用精神管制药物后危险驾驶,也没进行毒驾,而是一场正常的肇事逃逸,与危害公共安全无关......
“这......”赵成功思索良久也没找出破绽,拳头攥起,他下意识看向公诉人席。
不只是他。
整个第一法庭,但凡是稍微懂点法的,此刻都是这个想法!
定罪...难了。
“砰!”
审判台上传来一声脆响。
审判长吕广那双平淡的视线,自高台上向下方的公诉席投去,他开口道:
“公诉人,综上所述,你方是否存有异议?”
异议?
自然有。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告方表述过于片面。”
“首先,‘毒驾’并非是一个违法状态的表述。一般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检察官郑通并无慌乱,他面色沉静,语气沉沉,缓缓说道。
毒驾是一种状态,但,多数人不知道什么才是毒驾。
它和酒驾不同!
酒驾是,你开车前喝过酒,随后开车,那么这就算酒驾。
但毒驾不同,你开车前没吸,也是有可能构成毒驾的!
而依据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