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将子弹放好不再错位,再施加一个‘动力’,理论上子弹确实能从枪管中飞射出,精准击中他人。”
“但......没有扳机啊。”
“没有击发装置啊!!!”
钱昊懵了,他来回踱步,脑子里思索好半晌,只觉得两条思路在脑子里互相打架。
他感到头疼。
旋即索性拿来一个马克笔,在纸张上梳理思路。
“案发时的过程:”
“弹簧一头卡扣脱落,制造了动力,符合‘动力、威力’,但子弹没从枪管发射,所以,不算枪。”
他将两条思路完全写下。
公检法是有一套很标准的鉴定流程的,如果你提起鉴定要求,他们就会进行。
正常是两种情况。
一,你持枪杀人时的全过程,这个过程鉴定是不是枪。
这也就是上面说的情况。
二,案发后,官方拿去测试,观察这是不是枪。
至于如何鉴定.......
根据《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原文中有一条处理原则:
【对不能正常发射的疑似枪支,应尽可能查明原因,予以修复或进行必要的处理后进行射击试验。如确因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不能认定为枪支。】
相反,如果还原条件后,能造成射击,那这就是枪。
就本案而言。
将这柄枪还存在的零件进行修复后测试。
“而现在公检法,重新对枪进行验证:”
“子弹原本盖在的凹槽还在,复位后,其位置完全可以通过枪管瞄准发射,但因为没有扳机,又或是说没有击发装置,所以子弹无法发射,缺少‘动力’。”
“那么,此时‘管状器具发射’满足,但‘威力、动力’缺失!”
钱昊写着写着。
“哪怕,将断掉的弹簧修复,子弹不卡在凹槽而靠近弹簧,控制弹簧再断一次施加动力。”
“但子弹没在正确的位置,所以,不会通过‘枪管’射出,只能从缝隙里乱射。”
“那么,‘动力、威力’有了,可‘管状物发射’又不存在!!!”
“绕回去,闭环了!”
他脸上逐渐流露出怀疑人生的表情,猛地看向身侧的徐德,眼神愣愣的。
还是那句话。
《枪管法》明确规定,三条法例,缺失任何一条,都不能称之为枪。
那么,就本案而言,这起涉案凶器。
理论上......
“这好像还真不能称之为‘法律意义’上的枪!”
钱昊无比震惊的开口。
话落的刹那,整个人只觉得大脑褶皱都被捋平了,无比的顺滑。
屋内的林月钱昊王超三人,便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半晌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徐德...是对的。
这惊世骇俗的言论竟然真是对的!
有这么一个东西。
它能杀人,有枪管,有子弹,造型和枪一模一样。
他杀人的方式也和枪一样!
但,它还真就不是枪。
同样的,问题也来了。
如果这不是枪,那这是什么东西?
要知道,任何东西都是需要定义的,凶器更是需要给一个准确的称呼,那钳工、也就是被告人李杰,手搓出的玩意究竟是什么东西?
“是假肢!”
“他手搓出了一条假腿!!!”
徐德没有丝毫犹豫,立马抢下定义权,直接开口,将凶器进行了定义。
“一个东西是什么,需要看它被用来做什么。”
“这近十年来。”
“被告人李杰一直将它放在自己断掉的那条腿上充当假肢。”
“既然,它不是法定意义上的枪,所以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看,这就是.......”
徐德说到这,他微微吸了口气,认真且严肃的说道:
“这就是一条假肢!”
话落的刹那。
“啪!”
王超一手拍在额头上,眉头蹙起,眼神略带惊骇的看着徐德,眼神中思绪紊乱。
他问道:“假肢?”
徐德点头,“对,就是假肢!”
不是枪,用处又是代替腿,这可不就是假肢吗?
“我的天!”
王超只觉自己再次开了眼界了。
自从跟了这个人做律师,对方时不时就给自己来点司法的震撼。
他觉得很激动,很兴奋。
这才对啊。
这才是司法!
以往,学校里那些白头发老师教导的那都是什么东西?
听着就想睡觉!
但这不一样啊,听着就令人精神抖擞!
“但子弹终究还是杀死了人。”
林月迟疑了些许,在一旁提出自己的问题。
“如果依照假肢来算的话,假肢怎么会有子.......”
只是。
她话还没说完。
徐德便连忙摆手,否定了她这个思维。
“不不不,不不不。”
“什么叫子弹?”
徐德开口道,他指了指文件上,官方打印出的照片。
那是一个弹珠,上面还带血,和小拇指的指肚差不多大,这是警方解剖了死者大脑,从脑子里挖出的‘弹药’。
“枪里发射出去的才叫子弹。”
“咱们这不是枪,这是假肢,那么,这就不叫子弹。”
“而是钢珠!”
“钢珠怎么能和子弹混淆呢?钢珠是钢珠,子弹是子弹,二者不可相提并论!”
徐德严肃的纠正对方思想。
他又画了个轴承,也就是里面有许多钢珠滚落的那种轴承。
画完后,扭头看向林月,严肃道:
“林女士,你觉得这里面的是子弹吗?”
林月哑然,摇摇头。
钢珠在轴承里面起到滑动的作用,是一种正常的工业零件,自然不是子弹。
“对咯。”
“所以,咱们也不算子弹,是一种制造假肢所用到的零件。”
徐德一本正经的开口,说出的话很具有可信性,令人难以质疑。
不过。
王超忽的迟疑道:“但...我没听说过假肢要用到钢珠的啊。”
确实,假肢不用钢珠。
但话又说回来了。
“笨啊你,你听到的那都是工业标准化的零件!”
徐德摇摇头,脸上满是不耐,他挥挥手道:
“工业标准化自然不用钢珠。”
“但这假肢是工业标准化的产物吗?”
“这是钳工李杰,被告人李先生自己手搓的!”
“他是野路子,是乡下自己搞得我,他觉得要用钢珠,所以就用了,这难道很奇怪吗?”
工厂觉得不用钢珠,那是因为人家厉害,有脑子。
而李杰不厉害,没那些工程师厉害。
那么,用钢珠不恰恰就证明了,这是一个厉害且笨的人,以野路子的方式搓出来的东西!?
民间手搓的玩意,里面加了什么猛料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制造假肢,里面存在钢珠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