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有一位妻子!”
妻...妻子?
当这两个字落下的刹那,所有人,感觉对方好似拿大锤敲了敲自己脑袋,整个人愣住。
徐德却是没任何停顿,继续道:
“被告人的妻子刘钰,名下还有二十万的现金,可以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愿意让张先生仅赔偿三十w现金共计,一共五十万。”
“赔偿给原告人,即强奸案.......”
“受害者刘钰!”
审判台:?
公诉席:?
原告人张倩、张伟:?
不是...等等,不对,这不对吧。
什么叫,张承愿意赔给老婆刘钰五十万?但他自己掏不出这么多钱,所以,老婆刘钰愿意给自己的丈夫掏二十万,替对方进行赔偿?
刘钰...刘钰自己掏钱赔给自己!?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这一刻。
整个第三法庭,骤然间陷入凝滞,众人呆滞在原地,虽面无表情,但脑子却在疯狂转动。
良久......
“你耍人呢!?”
原告方。
原告人张倩忽的面色难看,发出一道尖锐的声音,她明显是有些急了。
“这不就是自己赔钱给自己吗!?”
“这也算赔钱?分明就是耍人的!”
张倩知道自己栽了,但...对方这种手段已经算是侮辱人了吧,拿自己当傻子逗呢?
价钱越高,谅解合同越有用,判刑判的越低。
但钱是受害者出的啊。
受害者出钱赔给自己,被告人判的更低?
合着,张承就出30w,拿到个50w级别的减刑?甚至这30w转一圈还能回来!
律师张伟摸了摸脑袋,脸上流露出匪夷所思的表情,两个眉头挤在一块好似要打架。
“张女士,这里是法庭,还请您注意纪律!”
被告席。
徐德脸上再次流露出不满神色,他缓缓开口道: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权’来看。”
“既然受害者(妻子),自己同意动用双方共有财产,等于她自愿放弃自己那一半财产权益,法律不会阻止。”
“既她愿意自己掏出20w,那么,公权力无权干涉!”
夫妻共有财产。
你可以理解成一百块被分成两份,夫与妻各50。
如果,你自己犯罪,需要赔偿60块,而你对这100块只有使用50块的权利,而对另外50没有。
那么,妻子在不愿意赔偿的情况下,这50块你是一分用不了的,需要背债10块。
但话又说回去了。
如果......
妻子愿意呢?
你犯罪了,妻子愿意拿出自己那一份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赔偿,这在法律上也是准许的!
至于赔偿的人呢?
还是那句话。
身份不会影响到个人所应有的权益,所以。
“原告人刘钰,以妻子的身份,拿出共同财产替被告人张承,向原告人刘钰进行赔偿,是完全符合法律的!”
徐德大义凛然,一副只认司法的模样。
张倩已经听傻了。
这是bug吧.......
这肯定是bug吧!
左手倒右手,倒的这么直接,审判台的法官难道真的会坐视不理!?
张倩下意识看向审判庭。
却见。
三名法官此时也是露出一副脑子不够用的表情。
“这...好像是可以的吧。”
“应该吧...民法典应该是这么写的......吗?”
“确实是可以拿钱给丈夫赔,我见过不少案例,只是自己赔给自己......”
“.......”
三个法官低声交流着,如果凑近看的话,能看到耳根有些红,脑袋周围有些热。
丈夫赔钱给自己他们见过。
妻子替丈夫赔钱,他们也见过。
但从未见过,妻子替丈夫赔钱给妻子自己的啊!
这谅解书效力根据‘诚意大小’来判定的bug...不是,到底是什么脑子才想出来的!?
“不对。”
“好像,理论上是可以的。”
恍惚间。
审判长钱湖州想通了一些什么,他顿了顿,眉头皱起,开始低声交流。
“虽然,是自己赔给自己。”
“但,赔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赔给自己后,这些钱便不是‘共同财产’,而是私人财产。”
共同财产想要消费,是需要另一方进行同意的,甚至离婚还要进行分割,而私人财产便不需要。
所以。
理论上来说,刘钰自己赔给自己,也算是赚了...但问题在于。
“原告人刘钰。”
审判台上,审判长钱湖州忽的看向刘钰。
“我在。”
原告方的刘钰回过神来,连连开口回应。
“审判台再次确认一遍。”
“你方与被告张承是否存在感情破裂因素?”审判长钱湖州询问。
刘钰连连摇头,“没有没有。”
审判长钱湖州再次开口道:“本次庭审为刑事附带民诉案件,你方民诉部分,是否仅存在进行索赔?”
民诉部分涵盖的东西有许多。
比如说...离婚!
一般立刑案的夫妻,在刑案裁决后,基本会直接原地离婚,无需再打第二次民诉。
原因便在于,刑事附带民诉案件,审完刑事部分后,法官可以顺便判决双方是否感情破裂进行离婚。
至于刘钰的话.......
“没了。”
原告人刘钰连忙摇头。
她可不想离婚,自己和丈夫情感好着呢,又没破裂,闲着没事离婚做什么。
这下。
就给审判台和公诉席整不会了。
“不离婚。”
“感情没破裂,但是......妻子赔钱,将共同财产转化为私人财产这套逻辑依旧跑的起来。”
审判长钱湖州喃喃自语道。
“只是,不离婚的情况下,私人财产肯定会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共同财产.......”
说实话。
夫妻共同财产看起来是钱被双方隔离。
实际上,这只是法律对双方的一种最基础的保障,是兜底。
比如说,保证双方其中一方不犯病,如一个人包养小三,又或是一个人出轨男教练,将钱全都转给对方,而无辜者却要承受代价之类。
最有用的是让普通人避免被这类事件影响。
除此外......
如果双方都是正常人,这条限制基本就可有可无了,基本没人讨论这钱是你的还是他的,而是‘家庭’的。
如此......
就形成了。
虽然双方都不离婚,且钱也不会消失,更没外流。
但偏偏的,自己给自己赔偿的法律能跑动!
综上所述。
“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