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你阿爸我,我身子还硬朗得很,上个月还下地挖了家里种的地瓜,晒了地瓜干。
本来想给你寄去,广佛会馆的客人说运费太贵太贵了,不合算。
我跟你说,隔壁阿香上个月嫁人了,嫁给了隔壁镇一个杀猪的,你要是还在村里,也该是成家的年纪了。
如果你在美利坚碰到喜欢的女孩子,我不介意抱个洋孙子,让村里人羡慕去,哈哈!
好了,村支书说别写太多,就说到这里。
那什么,儿啊!小曼儿的病,你别太担心了,家里可以再想别的法子,我还没到干不动的时候。
你要照顾好自己,实在不行就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
看着信封上的内容,薛泊眼眶微微发红。
他攥紧着手,来回看了数遍信上的内容,从字体来看,这应该是请村支书代笔写的。
半个月前,他通过广佛会馆的渠道,给家中邮寄去了三千美金,这是林闯给他发的工资和奖金。
虽然邮寄的手续费不低,但家中生活应该改善不少,幺妹的病情也得到控制。
“爸,我会继续赚钱的。”
薛泊小心叠好信件,他心里有个想法,等到幺妹病情恢复更好一些,能够接受长途颠簸之后,就带幺妹来美利坚。
这里的医疗水平更好,说不定就能治好幺妹的病症。
但是美利坚医疗费用很贵,他需要攒钱,攒很多很多的钱,这样才能办成这件事。
薛泊找来信纸,拿出钢笔,写着回信的内容。
半个小时后,薛泊删删改改,写下最后一句话‘你儿子我现在跟着有前途的老板,老板对我很好,迟早会赚大钱回去的,你跟阿妈和幺妹不用担心我。”
待到墨水干涸,薛泊将信纸保存好,心里寻思着什么时候寄回家中去。
咚咚!咚咚!
没等薛泊想好寄信的日子,屋外突然有敲门声传来。
薛泊没有立即上前开门,而是先拿起一把手枪上了膛,走到窗户处,撩开窗帘一角瞥眼往下望,仔细观察外边道路上的车辆、人数和穿着,没有看到警车和明显是便衣的警察。
然后才走到房门旁,侧身贴墙,靠在门轴一侧的射击死角,防止有人从门外向内开枪射击。
敲门声急促了一些,薛泊倾听门外的动静,从脚步声等杂声来判断来者是几个人,是否有武器上膛等声音。
老兵出身的经历,让他始终保持着一份警觉。
“薛泊,开门,闯哥要见你。”
敲门声又响了几下,门外传来这样一道声音。
薛泊听到这道熟悉的声音,伸手打开房门。
门外站着一人,是林闯队伍的核心人物,谢准。
“不好意思,我腿脚不方便,开门慢了些!”
薛泊挠挠后脑勺,露出一个略显憨厚的笑容。
“没事,跟我来,别让闯哥等久了。”
谢准没当回事,因为薛泊确实是腿脚不便。
薛泊关上房门,跟在谢准身后,问道:“闯哥找我什么事,是有任务吗?”
“到了你就知道了,我只能告诉你,这很重要。”
谢准没有说出情况,只是让薛泊跟着他。
坐上车,车子一路行驶,片刻后就来到了南市的夜总会,这是现在林闯常驻的据点。
薛泊跟随着谢准来到夜总会三楼,原本属于四海帮老大的办公室。
推门进入其中后,薛泊瞳孔微微一缩。
办公室内只有两个人,只见林闯正在摆弄一套单兵防护装备,包括防弹衣、头盔、防刺背心、子弹袋等等,其中战术腰带上,还明晃晃挂着几枚手雷。
而螳螂则蹲在地上,正在给一把霰弹枪做保养,像是宝贝一样擦拭着。
办公桌上,堆着烤肉和啤酒。
墙角处,堆着一支支步枪和弹药,甚至薛泊还看到了黄色的,像是黄色肥皂块的玩意。
军旅出身的薛泊一眼认出,那可不是什么肥皂块,而是TNT炸药。
这些TNT炸药堆在一起,普通人站在这里都要腿软。
看着这些枪支弹药,薛泊心头微微一跳,不过脸上还是十分平静,他坦克大炮都见过,这种场面还镇不住他。
只是这些手雷和TNT炸药出现在城市里,确实是比较罕见的一幕。
“闯哥,薛泊来了。”
谢准喊了一声,顺势关上门。
“过来吃点,就等你过来开饭了。”
林闯停下手上动作,冲着薛泊招手。
“闯哥!”
薛泊走上前,恭敬地喊了一声。
“客气啥,坐下吃点,酒能喝吧。”
林闯穿戴好单兵装备,戴上墨镜,拿起AK,摆出一个pose,对着几人道:“看看,我这身穿上够不够威?”
螳螂放下霰弹枪,道:“闯哥威的很呢。”
谢准也笑道:“闯哥,你人又高长得又帅,穿什么都威风凛凛。”
螳螂斜眼去看谢准,妈的,每次这小子都这么会拍马屁,显得他多没文化。
薛泊见状,开口道:“闯哥,你穿上这身,看起来完全是一名王牌尖兵,很合你的气质。”
林闯闻言,指着薛泊笑道:“哈哈,还是你会说话,我也这么觉得。不过这套装备我穿不惯,总感觉走起来碍手碍脚的,一会给你穿着吧,反正你以前穿习惯了。”
说着,林闯将装备脱下,递到了薛泊手里:“来,换上试试。”
“闯哥,我......”
薛泊张大嘴巴,有些犹豫。
林闯将头盔盖在薛泊脑门上,系上扣子:“婆婆妈妈干什么,让你穿就穿。”
薛泊听从吩咐,穿上了这一整套单兵防护装备,全程十分熟练,都不用看镜子调整。
只见薛泊身上的气质,随着装备的逐一穿戴整齐,就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刃,尤其是那双眼神,隐隐透着几分对生命的漠视。
谢准和螳螂二人都有些愣神,在薛泊身上感受到令人不寒而栗的气场。
薛泊摸着身上的装备,脑海中闪过曾经战场上的经历,忍不住心神激荡,想不到他还有重新穿上这种战场装备的一天。
“不错,真不错,现在看起来简直完美,实打实的靓仔一个啊!哈哈!”
林闯大笑着拍着薛泊胸口,看着薛泊越发顺眼。
说话间,林闯按着薛泊肩膀,将他按在了座位上,撕开一只烤鸭,递给薛泊一根烤鸭腿,又拿起酒瓶:“来,吹一个!”
薛泊拿起啤酒,跟林闯一起痛饮喝干,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整个人也彻底放松下来。
“今天找你来,是有一个危险的任务要执行,你可以选择参加或者拒绝。”
酒过半巡,林闯看着脸上飘红的薛泊,突然出声道。
“我参加!”
薛泊平静的回答,没有半分的迟疑。
林闯挑挑眉,道:“你就不听听任务内容是什么?”
“闯哥,我喝过五次茅子,师长给我点过烟。”
薛泊声音依旧平静,在战争中,那些执行特别危险任务的尖刀连和敢死队士兵,会在出发前喝上一碗茅台壮行酒,首长给亲自点烟。
这是华夏文化独有的悲情和诀别,以酒助威,视死如归。
能参加这种战斗任务的,本就是士兵中的精锐,何况还是执行过五次,每次都活着回来。
薛泊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他见过战场的刀山火海,不惧任何危险的任务。
林闯握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瞪着谢准:“猴子,你怎么买酒的,去换茅子。”
“啊!闯哥,茅子这边没得买啊!”
谢准满脸无辜,他现在上哪去搞茅台来啊!
薛泊抬起手,道:“闯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不是不懂感恩的人,你现在需要我,我绝无二话。”
早在进入房间的时候,薛泊就猜到一二。
毕竟他喝过壮行酒,林闯这里的场面,何其相似。
“哪怕这个任务是——杀官!”
林闯看着薛泊,道出此次任务的内容。
薛泊点点头,没有多问一句,直截了当道:“没问题。”
“真的不多考虑考虑。”
“不用了闯哥,我做事不会后悔的。”
“你的决心有些出乎我预料!”
林闯感慨一句,他还没有动用自己的金元攻势呢,薛泊答应的有点太痛快了。
薛泊指了指自己的右腿,语气铿锵有力,对林闯说道:“闯哥,别人都叫我残废,只有你叫我靓仔!这就是理由。没有闯哥你,我现在还不知道窝在哪里饥一顿饱一顿呢,你的恩情我还不完。”
在没有加入林闯的队伍前,薛泊只能在洗衣馆打黑工,每个月只有四五百美金。
即便他十分节俭,每个月从牙缝里挤出一些美金,也不够邮寄起步的基本要求,只能存上几个月,才能寄钱回家里一趟,而且能寄去的钱,也难以覆盖幺妹的病情所用。
一切的一切,都是他追随林闯之后才得到改善。
对林闯,薛泊是真心实意的感恩,林闯就是他人生的贵人。
别人都嫌弃他跛脚,只有林闯愿意接纳他,并且给他高工资和高额奖金,这种尊重,让薛泊愿意付出自己的所有能力去帮助林闯。
古人常说的士为知己者死,就是薛泊此刻的心态。
谢准和螳螂听到这对话,看向薛泊的眼神多了几分敬佩。
他们是知道林闯准备了一笔美金的,结果薛泊没见到钱,明知道是危险的任务,还能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这份果敢胆魄谁不得竖起一根大拇指。
换成其他人,面对这个抉择,绝对无法做到如此干脆。
“哈哈,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来,一起干了这杯壮行酒,闹他个天翻地覆,让白人领略我们华人的力量。”
林闯站起身,举起酒杯。
“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