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美利坚:我靠恶魔度过斩杀线 第324节

  深灰色西装,剪裁考究但不张扬。

  身材偏瘦,肤色比普通白人深了半个色调,介于南亚和地中海之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腕上一块低调的精工表。

  格兰特。

  道森议长的首席幕僚。

  道森住院那段时间,他和林恩在走廊里打照面的次数比有些科室的主治医生还多。

  格兰特本来不叫格兰特。

  他的父亲来自孟买,母亲则是英格兰后裔。

  在纽约的政治圈子里,一个盎格鲁-撒克逊姓氏有时比常春藤的毕业证管用,至少在某些筹款晚宴的名单排序上,随母姓的‘格兰特’比随父姓的‘帕特尔’少很多不必要的解释。

  所以从踏进政界的第一天起,名片上、选民数据库里,他只用母亲的婚前姓氏。

  林恩推开门下了车。

  卡西从后排跟着出来,伸了个懒腰。

  维多利亚最后下车,按了钥匙,尾灯闪了两下。

  格兰特看见林恩,笑容挂了上来。

  他的笑容永远拿捏得刚刚好,让你觉得受欢迎,又不至于让你放松警惕。

  “林恩医生。”

  他迎了上来,热情地和林恩握手。

  格兰特的目光越过林恩的肩膀,落在了身后的两个女人身上。

  一个高挑冷峻,深灰色针织衫衬着白皮肤,珍珠耳钉在路灯下泛着柔光,下巴微扬。

  一个小个子,长相可爱,红色自然卷被夜风吹散了几缕,穿着随意,眼睛里好奇和机警各占一半。

  格兰特的笑没变,但眼角的纹路舒展开了。

  “林恩,”

  他凑到林恩耳边,用只有两个男人能听到的声音说:

  “我们老家那边啊,有钱有势的男人身边从来不缺女人,这是传统,几千年了。”

  “没想到你也走这个路线。”

  格兰特略作停顿。

  “还是说,你们华国也有这种做法?”

  (上一章改了,改成林恩提前告诉维多利亚今天是三人一起赴约。自然一点,礼貌一点。)

第217章 团队

  “格兰特先生,这话要是被她们听见了,我明天在医院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她们都是我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

  听到林恩的话,格兰特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不好意思,失礼了。”

  格兰特退了半步,转向维多利亚和卡西,微微欠身:

  “范德比尔特医生,奎恩医生,欢迎。”

  维多利亚回了个礼。

  卡西也笑着说了声:“谢谢。”

  格兰特推开铜色大门侧身让三人先行。

  门内是一条铺着深色橡木地板的短走廊,墙壁刷了半高的灰绿色护墙板,上半截挂着两幅黑白照片:

  一幅是六十年代布鲁克林的街景。

  一幅是七十年代哈莱姆区教堂台阶上笑成一团的孩子们。

  走廊尽头是一扇虚掩的橡木推拉门,碳火和香料的气味从门缝里涌出来。

  格兰特把门拉开。

  里面的空间不大。

  靠墙是一整面到顶的胡桃木书架,塞得满满当当。

  中间是一张长条餐桌,桌腿上了好几层漆,最老的那层漆已经起了皮。

  今晚摆了五副餐具。

  再往里是一个半开放的厨房。

  厨房里站着一个人。

  还是那件深蓝色的亚麻衬衫,袖子卷到小臂中段,外面系了一条洗得发白的棉围裙,围裙上有几块酱汁溅渍。

  右手握着一把长柄烤叉,左手端着一杯红酒。

  道森议长。

  此刻他正弯腰往烤箱里看什么。

  “议长,客人到了。”格兰特说。

  道森直起身,看见林恩,显然很开心。

  “来了!”

  他把烤叉往台面上一搁,大步走过来,张开双臂,结结实实地抱了林恩一下,还重重地拍了两下后背。

  “你是不是又瘦了?”道森松开手,上下打量了一圈。

  “没有,一直这样。”

  “胡说,上次我出院的时候你脸比现在圆一点。”

  道森用烤叉指着他,“是不是人出名了,太忙了,没时间好好吃饭吧?”

  “大都会的自动贩卖机三明治也不是不能吃。”

  道森的眉毛拧起来故作严肃:

  “那你可得常来看看我咯,我对自己的手艺还挺有自信的。”

  随后,他的目光越过林恩,看到了后面两个人。

  “给我介绍介绍。”

  “维多利亚·范德比尔特,我的骨科主治,也是当初给您做开胸手术时的一助。”

  道森走到维多利亚面前,伸出手。

  “上次多谢了,年轻的时候,我还跟你祖父打过几次交道呢。”

  维多利亚和他握手:“他提到过您,议长先生。”

  “今晚不是议长。”

  道森摆了摆手,“叫我理查德就行,今晚就是一个做饭还凑合的老头子请几个年轻人来家里吃顿便饭。”

  然后他转向卡西。

  “这是那位建立基金会的善良姑娘吧?”

  “是的,卡西·奎恩。我义诊时的好搭档。”林恩说。

  道森看着卡西,思索着:

  “奎恩,爱尔兰姓。但你长得除了头发,都不太像爱尔兰人。”

  “我爸那边是爱尔兰血统,我妈是意大利裔。”

  “我是在布朗克斯长大的。”

  “布朗克斯,哪个区?”

  “莫特黑文。”

  “弗里曼街那一片?”

  卡西怔了一下:“往东两个街区。”

  “好地方,弗里曼街街口那家波多黎各人开的杂货店还在吗?以前卖最好的牛油果。”

  “还在,老板换了儿子接手,牛油果都涨价了。”

  道森笑起来,拍了拍卡西的肩膀。

  “能从那里走出来的孩子,都有真本事。”

  他转身往厨房走。

  “别站着了,随便坐。酒有红的有白的,不喝酒冰箱里有气泡水和柠檬水,自己拿就行,别太客气。”

  他回到烤箱前,拉开箱门。

  一股浓郁的烟熏气味涌出来,裹着波旁威士忌的焦甜和辣椒粉的微辛。

  烤箱里是一整条圣路易斯式猪肋排,外皮焦红发亮,表面裹着一层深琥珀色的酱汁,热气里微微冒泡。

  道森拿起一把硅胶刷,蘸了碗里的酱汁,一刷一刷地往肋排上涂。

  “这是您亲手做的?”卡西站在厨房门口。

  “我十六岁就在这口烤箱前面站着了。”

  道森头也不抬。

  “这烤箱是我妈留下来的,搬了三次家都带着。八七年我去乔治城读法学院,她一个人在布朗克斯,每个礼拜天做一锅炖菜,分成七份,自己吃一份,剩下六份送给街坊。”

  他把刷子放下。

  “我妈说,你要是想让一条街上的人都记得你,不需要给他们钱,给他们一顿好饭就够了。”

  维多利亚选了一个靠近书架的位置坐下,接过格兰特倒的白葡萄酒。

  她的目光扫过书架上那排书脊。

  一整套罗伯特·卡罗写的林登·约翰逊传记,从《权力之路》到《参议院之王》,书角都翻毛了。

  旁边是一本《资治通鉴》的英译本,封面磨得看不清字了,再往右,一本中文版的《史记》,倒是比较新,书脊上贴着一张小小的唐人街书店的价签。

  那是林恩帮他买的。

  十分钟后,道森端着切好的肋排走出厨房。

  铸铁烤盘直接上桌,旁边是一盘科尔斯洛凉拌菜、一盘刷了黄油和辣椒粉的烤玉米、一小碗酸黄瓜,和一锅粗磨玉米粥。

  清一色的南方菜。

  搪瓷碗盛着,铸铁锅端上来,没有多余的摆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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