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老爷爷托梦告诉我的!”某人咬着牙观察环境:“前边路口左拐,从商业街穿过去。”
在崔佛的操控下,万用行者一个急转弯,冲进人员密集的商业街。
哔哔哔!哔哔哔!
街面上行人很多,可不管崔佛怎么摁喇叭,这些人都无动于衷。
因为本来就是步行街,白天才允许通车,你现在开进来,谁特么搭理你。
情急之下,马杰克直接冲窗外大喊道:“Long live Allah!”(真主万岁)
结果,这一嗓子比扔炸弹还好使,行人们吓得抱着脑袋,纷纷冲进商业街两侧的店铺里。
嘭!车头撞飞一大片五彩斑斓的塑料桌椅,留下满地狼藉朝街道另一头疾驰而去。
第80章 我这枪法你就学去吧
“哈哈,你太聪明了小老弟,你应该去门萨应聘当老大的。”
穿过商业街开进主路,崔佛眉飞色舞的同时,言语中不乏溢美之词。
马杰克看着后视镜里紧咬不舍的汉兰达:“等你先把后边的野狗甩掉,我去白宫应聘瓢把子都行。”
嘭!下一秒,后视镜立马被流弹给打得粉碎。
“谢特!”马杰克气得掏出枪来,打算跟对方碰碰。
反正早晚都会有这么一天,不如提前拿真人练练手。
结果崔佛看到他的袖珍FN Five-Seven,笑得跟神经病一样:“老弟,你那是什么,男用自X棒吗?”
说着,伸手往车子顶棚一掏,从枪架上取下来一把HK MP5。
“接着老弟,这才是男人使用的武器。”
抱着沉甸甸的冲锋枪,马杰克坐在副驾驶上怀疑人生。
这么早就挂星,可不在自己的人生规划中。
但没办法,世事无肠,大肠包小肠。
面对这伙法外狂徒的追击,马杰克抓起弹匣,瞥了眼弹匣前端的导向槽,确保子弹朝向正确,然后猛地插进弹匣井,听到“咔嗒”一声,表示锁定到位。
【美式居合lv4】提供的能力还是很足的,可以轻松操作各种常见枪械,并完成正常的射击动作,跟服役两年的美国大兵水准差不多。
不过在高速移动中射击,身体非常不稳定,更适合使用微冲和手枪,以确保其平衡和精准性。
“开火啊老弟,别愣着,如果你想安全撤离,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爆这帮婊子养的烂人。”
说话间,万用行者一头冲上跨河大桥,这地方马杰克再熟悉不过,两侧是高高隆起的石头大坝,中间是常年水深不足半米的洛杉矶河。
妈的,不管了,横竖都逃不过去,先测试一下【十弹九空】的特性再说。
确认特性已开启,马杰克调转枪口,对准身后的丰田汉兰达就是一梭子连发。
结果开枪的前一秒,皮卡车突然压到一块碎石,害得整个车身都跟着剧烈晃动了一下。
被严重干扰到的马杰克,自然是全部脱靶,子弹一股脑飞向大桥一侧的钢构围栏。
砰!砰!砰!砰!砰!弹道偏离,火星四溅。
结果第十颗弹头撞上去以后,却以匪夷所思地角度弹射向汉兰达。
噗!几乎是化身跟踪弹,精准地扎进右前轮胎里。
车子瞬间失控,原地打滑后猛冲向围栏。
轰!强劲的冲击力使得前挡风玻璃爆破性粉碎,后车身由于强大的惯性被抬离地面。
然后在一大片司机的惊呼声中,完成180度大翻转,往桥下极速坠落。
哗!车顶棚正拍在水面上,溅起两大片浪花,黑帮分子们四肢并用,狼狈地从车壳里往外爬。
“哈哈哈,干得漂亮老弟,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准的枪法。”
“呼...”摆脱危险后,马杰克瘫坐在副驾驶上,抹了把额头上细密的汗珠。
没办法,人生中第一次体验开枪,是个人都会紧张。
红色皮卡一路狂飙,确保进入安全地带,才在路边停下来。
“快来拥抱一下老弟,你救了我的命。”
崔佛兴奋地抱了一下表情嫌弃的马杰克,笑得老脸上全是褶子:“看来今天是你的幸运日,你收获了一份来自老崔的友谊,我未来还要在洛杉矶呆很久,有任何需要我解决的麻烦,我都会倾囊相助,如果有人敢得罪你,我会踩烂他的脑子,就像踩烂蟑螂一样简单。”
“OKOK,你能先冷静下来吗老哥?我倒是没有那么大的仇恨。”
马杰克稳了稳心神,接着道:“冒昧问一句,你是从北部过来的吗?”
“没错。”崔佛点点头:“我现在还没有落脚的地方,因为我找不到他妈的该死的戈马街7611号,为什么会有这么长的门牌号?”
“因为这里是洛杉矶伙计。”马杰克轻轻一笑:“跟我走吧,我突然想起来,那地方我曾经去过一次,脑子里有点印象,正好我也要回家,就当搭顺风车了。”
“真的?上车老弟,我开了一天的车,无聊得要死。”
在马杰克看来,反正都已经这样了,你现在分道扬镳,前边不是白忙活了吗?还不如就此建立人脉关系。
将来到富人区开疆拓土,帮手肯定越多越好,谁让自己患有火力不足恐惧症呢,硬核狠人能多认识一个算一个。
两人返回红色皮卡,崔佛随手从车座底下拿出一瓶啤酒,用牙咬掉瓶盖递给马杰克。
后者拿湿纸巾擦拭了一下瓶嘴,跟他碰在一块,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
“嘶哈...”崔佛抹了把嘴角,边开车边问:“老弟,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但我敢肯定你是中國人,因为我经常跟中國人打交道。”
“你肯定的没错,另外我叫杰克,大家都这么叫我。”
“果然。”崔佛一拍大腿:“你来自一个神奇的国家,我听说你们那边的人生病,都是靠吃植物根茎和小虫子,你吃过吗,是活的,还是死的?”
植物根茎?小虫子?
马杰克愣了半天,这才反应过来:“老兄,你说那叫中医,生活在古代的先贤们,从植物、动物和矿物中提取天然成分,再把它制作成汤剂给病人喝下去,可以起到一定的治疗效果,我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像奇幻小说里的炼金术师那样?”
“OK,这个话题就此打住,我们还是聊聊哪儿的妞屁股更大吧。”
马杰克极其无语,还吃小虫子,怎么寻思的。
你祖宗好,拿刀给别人放血,通过电击治疗精神病,还特么给婴儿喂鸦片和杜松子酒,我只是懒得吐槽罢了。
两人一路东拉西扯,大约40分钟后,来到戈马街7611号。
这地方离穷街不远,清一色的二层小楼,底下是商铺,上边是公寓,房子中间当停车场用。
互留联系方式后,看着崔佛走上铁楼梯,敲响了他要找的那户人家的门。
一见面就是亲切问候,嘴巴比吃了大粪还臭,对方怂的不敢吱声,被他推搡着进去,传来一阵叮咣砸东西的动静。
看得出来确实气坏了,迷路加失联,又被站街的婊子嘲讽,完事儿还差点丢掉小命。
马杰克随手在街边扫了辆共享滑板车,解决最后几公里路程。
结果刚把车给还掉,快要步行进入到营地时,地图上突然亮起一个耀眼的金色问号。
我嘞个豆啊,金色传说!
难道崔佛说对了,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
迫不及待地奔跑起来,向着道具刷新点冲刺过去。
第81章 流浪狗与营地事件
照常理来说,这地方你别说金色传说,能刷出一个银色普通,那都属于上帝显灵。
流浪汉信奉的是什么,走路不捡东西就算丢,哪还有往外扔东西的?
要不是技能说明上清楚地写着只标记“遗失”物品,马杰克还真不敢冒这个险,因为怎么想都是个套啊。
你这边刚把钱包捡起来,还没等看呢,黑布袋套脑袋上了。
再一醒来人躺在路边,腰子让人噶了。
是真的有犯罪团伙专门干这种生意,而且专挑流浪汉下手,反正失踪一两个流浪汉,在穷街属于再正常不过的现象,警方都懒得查,又不能冲KPI。
等马杰克来到地图标记点,眼前是一大片杂草丛生的荒地,草丛里除了堆成小山的垃圾,还有大小不一的地雷。
没办法,这地方谁给你安排垃圾箱,政府更不会给你修建厕所,除了麦克斯有房车,其他人都是住帐篷。
保不齐起个夜啥的,只能在野外解决,大家也是心照不宣地远离营地,避免让气味传过来。
“靠,丢在哪不好,偏偏丢在这。”
马杰克吐槽了一句,从背包里取出口罩戴上,然后再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功能。
结果等快要接近时,从垃圾堆里突然窜出来一条流浪狗,受到惊吓一溜烟往远处跑去,嘴里好像还叼着什么东西。
与此同时,地图上的金色问号也跟着移动起来。
马杰克迅速做出反应,撒腿去追那条流浪狗。
首先那肯定不是吃的,要不然也不会被标记成金色传说。
你别说,这小家伙还挺能跑,瞬间爆发力快得惊人。
不过马杰克选择全速干,反正有【打工圣体】续航,不怕快速流失体力。
【飞檐走壁】也在这时候发挥奇效,使得自己跑起来步伐更灵活。
狗这种畜生,短跑还行,大部分成年犬种,都能碾压博尔特。
可长跑就不灵了,吃饱喝足的情况下,耐力极限也就在15分钟左右。
但人类不一样,可以连续跑几小时的马拉松。
原因是散热系统不一样,人类用汗腺散热,全身都是排热孔,属于水冷。
而狗只能用舌头,散热效率低下,属于风冷。
再加上这种流浪狗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赶上运气差可能两三天找不到一口食物。
所以刚跑了五六分钟就歇菜了,转过身来弓起后背,恶狠狠地瞪着追击者,从嘴里发出一声声低吼。
马杰克这才看清楚,这竟然是一条斯塔福郡斗牛梗,毛发黄白相间,身高大约30公分,处于幼犬到成年犬的发育期。
走近以后才看清,它嘴上叼着的,是一个缠了很多层透明胶的牛皮纸袋,外表已经被它撕得差不多了,从破损的一角能看到,里边鼓鼓囊囊的全都是现金。
“OK bro,我不想伤害你,等价交换怎么样?”
也不管这家伙能不能听懂,马杰克放下双肩包,从里边取出一包在便利袋买的香肠。
然后撕开包装摆在地上,张开双臂往后退。
那狗闻见食物的香味,犹豫了几秒钟,小心翼翼地跑过来。
看见香肠后,把牛皮纸袋往旁边一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马杰克顺手捡起纸袋,入手很沉很沉,因为基本都是零票,还分成一叠一叠的,再用猴皮筋捆起来。
每一捆最上边的纸币上,用铅笔写着一个简写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