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日客流破了300大关。
按照这个口碑和效率,至多再有个2-3天,食堂就能冲破一千大关。
到那时候,不但有知名度的提升,还能再得到一份新的菜谱。
至于是什么,吴卫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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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早上的风已经带着春天的气息,空气中都多了几分湿润。
吴卫天刚蒙蒙亮就赶到了食堂,后厨里小周和小赵来得更早,俩人一个收菜,一个烧水。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不是一句玩笑话。
这五个孩子都很勤奋,三个小姑娘可以不用来这么早的,但她们依旧早早结伴而来,每天都把食堂的卫生打扫得一尘不染。
吴卫走到案板前,跟自家师父轻声打了个招呼。
“师父,我今天得去一趟加市办事,顺道给我爸买去哈市的车票,食堂这头,今天就全靠您了。”
马有丰看着吴卫,心中有些担忧,老头子记得昨天吴卫的脸色并不是很好。
“徒弟...你没事吧,心里头那股气顺了没有?”
吴卫心中也是一暖,看着老头子担忧的眼神,“放心吧师父,顺了顺了,昨天就是冷不丁听了一些事,一时钻了牛角尖,睡了一觉也就散了。”
马有丰看他精神饱满、眼神清明,也就放心了,拍了拍吴卫的肩膀。
“顺了就好,大丈夫行事,但求无愧于心就好,去吧,食堂我和你师娘帮你看着。”
“谢了师父。”
辞别了师父,吴卫从柜上拿了二百块钱,身上有六百块钱,有四百是给张海洋汇过去的。
随后想了想,又把龙泉103的钥匙也塞进了袖子里的暗兜,朝着场部走去。
一到春天夏天,场部门口就成了客运大巴的途经点,因为只有这条路泥少点。
到了场部门口,吴卫在那里等车,而场部的三层办公小楼里,邹玉洁正好朝外看去,一下就看到了那个让她惦记的身影。
而圆脸李会计,看着邹玉洁痴痴地站在窗前,也凑了过来。
“玉洁,喜欢就去说嘛,我看小吴师傅人其实蛮好的。”
“哎,李姐,我也想啊,可是他好像就是看不上我,对我很疏远,我能感觉得到。”
李会计拍了拍邹玉洁的手臂,“咱林场搞对象,保媒拉纤,得找韩大姐啊。”
邹玉洁听后,脸色更苦了。“我俩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工会韩大姐办公室里,他看见我跟看见鬼一样。”
李会计听后也是吃了一惊,她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段。
随后像是想到了什么,在邹玉洁耳边轻轻说了一句。
“啊?不能吧!应该...不能吧。”邹玉洁听后整个人都打了个寒颤。
“这玩意,还真说不好。”李会计一脸讳莫如深。
而这时开到加市的大巴也停在了场部门口,吴卫上了车后,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特殊群体。
三月下旬四月初,最折磨人的就是开化后的泥浆路。
朝阳面的山坡积雪最先融化,然后一点一点渗进土里,为山上的植物提供充足的水分。
但随着气温的升高,雪越化越快,很多渗不进土里,就汇聚到一起,往低处流。
而土路慢慢就变成了泥塘,尤其是经常过大车,拉木头的土路,最夸张的地方有半米深的泥浆子。
大客车像是一只在泥塘里翻地的老黄牛,一路上颠簸摇晃,艰难前行。
原本两个小时的路,今天硬生生开了三个多小时。
等客车摇摇晃晃开到加市客运站的时候,整个车都成了泥车。
吴卫看了一眼手表,都快一点半了。
“砰~”
车门一开,吴卫躲着车门的泥点子,跳下了车门,就算这样,还是蹭到了一些泥。
三个多小时的高强度颠簸,加上起得早,吴卫现饿得前胸贴后背。
抬头辨认了一下方向,客运站的斜对面就是加市火车站。
这里也属于加市的交通枢纽,向来是全市最繁华人最多的地方。
摆摊卖烟的小贩,蹬着倒骑驴三轮车拉客拉货的汉子,背着空袋子收山货的倒爷,在这里随处可见。
鱼龙混杂之地,必然有着一些味道惊艳的小餐馆。
而客运站后身就有一条这样的小胡同,一整排都是挑着各色布幌子的小饭馆。
有清真的,有吃素的,还有做狗肉冷面的,一条胡同不大,但选择非常多。
吴卫凭着脑海中的记忆,熟门熟路地拐进了客运站后身的小胡同里。
路过几间小饭馆后,吴卫停在了一间不起眼的小平房门前。
挂在门楣上的是一块褪了色的旧木招牌,【正源坛肉】。
看着招牌上斑驳的大字,吴卫不自觉地咽了一下口水。
在前世,吴卫经常来加市跟车送木材,只要一来加市,这里几乎是他的必来之处。
而且一吃就是三十年,不管刮风下雨,只要来加市,就会到这里点上一坛烂糊的坛肉,就着一碗大米饭,大快朵颐一顿。
直到后来,那位手艺出神入化的店主实在年龄太大了,不得不离开后厨,换上了手艺平平的后辈。
配方没变,调料没变,肉也没变,甚至连锅碗瓢盆都没变,但是就做不出那个味道了。
吃过两次之后,吴卫就再也不来了,而年轻时的味道,也成了吴卫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
而这次又重新回到了1986年,老店主还正值壮年,就连位置也还是在这条小胡同的中间。
吴卫站在门口深深吸了一口若有似无的香气,推开了那扇木门,走进了正源坛肉。
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吴卫经过系统淬炼的嗅觉,隐约能够闻出,这其中有大料和香叶的味道。
随后入眼的是6张破旧的桌子,尽管已经下午1点多了,但每张桌子都围满了顾客。
每个人面前都是一小坛坛肉和大米饭,饭桌中间还有剥好的大蒜。
第182章 啥也没有?(二更)求月票
吴卫一进到店里,那种恍如昨世的感觉涌上心头。
瞅准一个空位,在里头靠近后厨有个角落,吴卫慢慢挪了过去,没办法,屋里实在太小了。
“老板娘,一坛五花肉,挑肥点的,一碗大米饭,一碟卜留克咸菜”
(这个不少东北人都吃过吧,卜留克咸菜)
吴卫冲着后厨方向喊了一声,正系着围裙收拾台面的妇女听到后抬起头。
打量了吴卫一下,眼前这个小伙子浓眉大眼、长得很精神,但是却有点面生。
可这熟练的点菜架势,尤其是挑点肥的,这明显就是老顾客才会说的话嘛。
老板娘心里只当是自己忙晕头了,忘记了熟客的模样,笑着应了一声。
“好嘞,肥五花一坛,马上就来。”
转进后厨,不到三分钟,就端着粗陶小坛过来了。
这可不是后世那种转一圈叮个30秒就能上菜的预制。
做坛肉非常有讲究,功夫不在上菜前,全在备料里。
一锅坛肉最少也要几十斤,然后一起放进一口大坛子里,这里面有老汤、料包和黄冰糖。
最少也要文火慢煨一宿,这样才能入味和软烂。
等第二天白天客人一点单,用木勺从大坛子里舀起几块坛肉,随后连汤一起装进特制的粗陶小坛子里。
然后直接放到猛火小灶眼上,用最大火最快速度烧热,咕嘟两分钟后,直接上菜。
“来来来,各位慢回身,小心烫手,坛子刚下炉。”
老板娘手里握着一把特制的长柄火钳,钳口精准卡住小坛子的坛口边缘。
随后稳稳当当地放在吴卫面前的桌子上,然后又放下一碗大米饭和切成细丝的卜留克。
一小坛热乎的坛肉刚放到桌子上,坛子里的肉汁还在沸腾,一股股浓郁醇厚的肉香从小坛子的坛口涌出。
吴卫低头看了看这只小坛子,前世是以食客的角度,只关注了味道,今世不同,吴卫用另一种角度来吃,有了全新的感觉。
深棕色的陶制坛子,坛口只有茶杯大小,坛身却是圆滚滚的大肚,是一个标准的口小肚大坛子。
若是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这种设计非常不好,不方便。
坛口狭窄,筷子伸进去,夹肉不好夹。
可这个设计实际上非常合理,首先就是口小散热慢。
东北的天气极冷,虽然屋里暖和一些,但是饭菜暴露在空气中也会快速冷掉,别的菜还行,像坛肉这种大荤,一旦冷了就发腻。
只有这种小口,能让热气最大程度保留,哪怕吃到最后一口肉,坛子里依旧还有温度。
第二就是肚大能装!
这年月老百姓下馆子,肚子里都没有啥油水,第一要务就是要‘吃饱’。
第二才是‘吃好’,若弄个花架子,看着好看,但吃两口就没肉了,那人家吃了一次就再也不回来。
只有实实在在的量大,然后好吃,才能拥有更多的回头客。
“滋滋滋~”
坛口里面看去,深红油亮的肉汤还在坛子里咕嘟咕嘟冒着泡。
吴卫抄起筷子,迫不及待夹了一块坛肉,轻轻从坛子里捞起来,只见整块肉在碰到坛口的时候,微微颤了一下。
肉皮被炖出了胶原蛋白,都有些透光,下面的肥肉和瘦肉也都吸饱了汤汁,夹起来的时候,顺着筷子往下流肉汁。
吹了吹滚烫的热气,吴卫一口咬了下去。
“唔~好烫~”
软烂化渣的同时,肥而不腻。
动物油脂在长达一夜的慢煨后,早就和料包里的香料融合,随后释放回汤里。
而这些汤又被肉重新吸入,整个肉的口感和味道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可这家坛肉,最绝的是后口。
纯正的咸鲜红烧口,会品尝到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甜,能让有些油腻的口感淡了不少,只有肉香没有肉的腻味。
就是这一点点后口,让人食欲大开,情不自禁地吃完一口还有一口。
这味道...吴卫细细咀嚼,没有变,如同前世一样,还是这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