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79:长白山渔猎往事 第108节

  “老二。”

  “不管在哪儿打围,进山都有进山的规矩,老爷子没教过你?”

  曹连虎愣了一下。

  曹振山把目光从他脸上移开,扫了一圈周围的人,最后落在石小涛身上。

  “石向导。”

  石小涛赶紧应了一声:“曹大爷您说。”

  “这片山场你最熟。按规矩,先找落脚的地方,扎好营地,分好山场,祭了山神,才能动枪。

  “这是猎行多少辈儿传下来的规矩,走到哪儿都得守,你是向导,你说,往哪儿走?”

  石小涛赶紧点头哈腰:

  “曹大爷说得对,说得对。前头二里地,过了断头崖,有一块背风向阳的山坳,三面是林子,一面是溪水,往年大围都在那扎营。小的这就带路。”

  曹振山点了点头,松开了按着枪管的手。

  曹连虎把枪收回来,重新挎到肩上,没再说话。

  大哥的面子要给。

  可曹连虎终究心里有些赌气。

  规矩这种东西都是给没本事的人定的。

  我曹连虎从十二岁跟着老爷子进山,打的熊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用的着守这些老掉牙的规矩?

  当然这些事不会说出来的。

  大哥什么都好,就是太死板。

  祭山神?

  山神爷要真管用,上回庆岭那帮人也不至于折进去那么多。

  说到底,打猎靠的是枪法,是本事,不是什么山神老爷。

  要是真有山神。

  那山神也得管我们曹家叫一声爷。

  曹连豹从后面凑上来,笑呵呵:

  “二哥,大哥说得对。咱们刚来,地皮还没踩热呢,着什么急?等祭完了山神,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我帮你赶杖,四弟帮你码踪,保证让那只猞猁跑不了。”

  曹连江从马背上微微睁了睁眼,淡淡地说了句:

  “二哥,大哥说得对,山有山灵,地有地主。”

  曹连虎:

  “走吧走吧,赶紧找地方扎营,等祭完了那个劳什子山神,看我怎么收拾那只猞猁。”

  众人重新整队,继续往前走。

  石小涛走在最前头,脸上的笑容不变,心里却在飞快地盘算着。

  曹连虎这个人,好胜心强,做事不计后果。

  自己方才那番话,本来是想试探试探他的反应,没想到这人狂妄到了这种地步。

  不过这样也好。

  个人一旦狂了,眼睛就长到头顶上去了,脚下的坑,他就看不见了。

  接下来这一路,曹振山领着众人循着最老派的规矩走完了全套。

  扎营地选在石小涛说的那块山坳里。

  雪爬犁卸了货,围具和弹药码放整齐,獒犬拴在外围的树上,形成一道天然的警戒线。

  营地收拾停当,曹振山亲自带着人修了一座老爷府。

  曹振山带头,朝那棵老红松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曹连虎站在后排,虽然脸上写满了“这有什么好拜的”,但腰还是躬了。

  他可以不把山神放在眼里,但他不能不在大哥面前守规矩。

  营地里的事办完了,曹振山看了一眼曹连虎。

  “老二。”

  曹连虎抬起头。

  “你去吧,带上老四,让他帮你码踪,再带上石向导,他认路,早去早回。”

  曹连虎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知道了大哥!”

  他蹭地站起来,把匕首往腰间一插,一把抓起靠在树上的莫辛纳甘,冲着旁边喊了一嗓子:

  “老四,小石头,跟我走!”

  曹连江不紧不慢地从火堆旁站起身,整了整他那件灰色长衫的下摆,把八卦盘揣进怀里,迈开步子跟了上去。

  石小涛也赶紧小跑着追了上去。

  三人一前两后,钻进了林子。

  曹连虎走在最前头,步子迈得又大又急,他催促道:

  “老四,快点儿!小石头你指路,往方才那猞猁跑的方向走!别让它跑远了!”

  石小涛跟在后头,一边走一边喘:

  “二爷放心,小的记得方向,就在前头那片乱石坡上。不过那猞猁跑得快,这会儿怕是已经翻过山梁子了。”

  “翻过去就追!它四条腿能跑,老子两条腿就不能追了?”

  曹连江一直没怎么说话,进了林子之后,他就开始边走边低头看雪面。

  走了一阵,他忽然停住了脚步。

  他伸出两根手指,从怀里夹出那个铜八卦盘,托在掌心里,缓缓转动了一圈。

  他半阖着眼,念了几句:

  “天地玄宗,万气本根。广修万劫,证吾神通。”

  他的脚步停了一瞬,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八卦盘。

  曹连江抬起头:

  “二哥,南边,走。”

  曹连江收起八卦盘,迈开步子朝那个方向走去。

  石小涛跟在两人后面,心里头暗暗咂舌。

  他来之前就听人说过曹四爷会看风水,可亲眼见到还是头一遭。

  三人沿着曹连江指的方向走,曹连江忽然蹲下身来,拨开一处雪层。

  雪底下,是一串清晰的爪印。

  猞猁的爪印比猫大,比狼小,呈梅花状,四枚趾垫在前,一枚掌垫在后。

  与狗爪印最大的区别在于,猞猁的爪印中没有爪尖留下的痕迹。

  因为它是猫科动物,走路时爪子是收进肉垫里的,这跟犬科动物截然不同。

  这串爪印在雪地上印得很浅,边缘却极清晰,说明那头猞猁体重不大,但落脚极轻,步幅却不小。

  每一步之间足有小半丈的距离,可见它虽然走得慢,但每一步跨出去的范围都很大,随时可以加速。

  更让曹连江注意的是,这串爪印并没有走直线,而是沿着灌木丛的根部,以一种极其狡猾的路线迂回前进。

  它始终贴着遮蔽物走,从不把自己暴露在开阔地带,即便是在这片它熟悉的山林里,它也保持着一种近乎本能的高度警觉。

  曹连虎顺着曹连江的目光望过去,嘴角的弧度慢慢扩大。

  他端起枪,枪管顺着那串爪印延伸的方向,缓缓移动。

  石小涛站在后头,恰到好处地开口。

  他的声音里带着三分惊疑、三分期待,还有些许恰到好处的迟疑:

  “二爷,这、这能打着吗?小的听老人说,猞猁这东西鬼得很,跑起来跟一阵风似的,一眨眼的功夫就能窜出去几十丈远。猎户打它,十个有九个是听个响儿。”

  曹连虎头也没回。

  “那是他们。”

  他把枪托抵紧肩窝,腮帮子贴着枪托,食指缓缓搭上扳机。

  那只眼睛眯起来,目光穿过准星,锁定了远处一团灰褐色灌木丛底下隐约可见的轮廓。

  “小子,你瞧着。”

  “让你瞧瞧什么叫做真正的打猎。”

  猞猁的速度,在东北的山林野兽中,可以排进前三。

  它不像野猪那样靠蛮力冲撞,也不像黑熊那样仗着一身肥膘硬扛伤害。

  猞猁唯一的武器就是速度。

  它的后腿比前腿长出一截,脊椎骨异常灵活,可以在奔跑中做出近乎直角的急转弯。

  短途冲刺时,它的时速可以达到六十公里以上,这个速度在密林之中几乎没有天敌。

  更可怕的是它的加速度,从静止到全速,只需要两个身位。

  两个身位是什么概念?

  就是你看见它的时候,它已经窜出去好几丈了。

  打猞猁,难就难在这里。

  你必须抢在它启动之前开枪。

  等它跑起来了,你就是再好的枪手,也打不中一个在树丛间以六十公里时速做S形变向的猎物。

  最好的时机,就是它以为自己还没暴露的那个瞬间。

  那个瞬间,可能只有半秒。

  曹连虎的食指搭在扳机上,呼吸渐渐平稳下来。

  那一刻。

  整个林子都安静了。

  砰!

  枪响了。

  远处,一声闷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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