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跟剧情里的那个于莉,完全不一样呢!
于莉的离去,让秦淮茹感觉有些不自在,毕竟他们现在是孤男寡女同处一室。
沈知守看着也秦淮茹的背影,想了想,又提了水桶出门。
他是馋秦淮茹身子,可就这么直接上手,怕是要适得其反。
万一秦淮茹闹起来,这以后还怎么处?
沈知守才出门,于莉就从厨房那边走了出来,表情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嫂子,以后,要是贾家人对你不好,你就过来!”
于莉想了想,大概明白沈知守是怎么回事,但她是真的希望沈知守能拿下秦淮茹,不然的话,她是真的有点害怕沈知守了。
以前听院里的妇女说这事儿,全都是嘻嘻哈哈,对男人的各种鄙夷,于莉本以为男人其实就那么回事。
可嫁了沈知守,她才知道,男人跟男人也是不一样的。
秦淮茹闻言,表情有些错愕地看向于莉,缓缓开口,道:“于莉,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从小到大,还没人对我这么好过!”
“嫂子,我跟你打听个事儿!”
于莉做到秦淮茹旁边,小声开口,“你跟贾东旭,刚结婚的时候,晚上做那个事情,一般多长时间啊?”
“啊……?!”
秦淮茹人都傻了。
这种虎狼话题,她直到现在,都不是很能接受。
院里的婶子们说这些事儿的时候,她都是不好意思听的。
在她看来,于莉跟沈知守刚结婚,脸皮应该比她还薄才对,咋于莉居然这么直接地跟她说这个话题?
“好嫂子,你跟我说说呗!”
“我跟你讲,我家那个,一做起来就没完,我连着几天晚上都是直接昏睡过去的!”
“是不是刚结婚的男人都这样啊?”
于莉其实也是挺矛盾的。
一方面,她希望秦淮茹能帮她分担一下火力,但另一方面,她其实也不是很乐意跟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男人。
所以,她才会有这样的疑问。
如果这只是刚结婚的时候,男人的正常表现,那么,秦淮茹这边,还是各过各的日子为妙。
如果贾东旭跟秦淮茹新婚后不是这样子,那么,就真的是她摊上了一个变态的男人!
秦淮茹面上复现一丝尴尬,小声道:“东旭那时候,一般十来分钟吧!”
“现在呢?”
“现在,现在,一般一个月有那么一两次吧!”
秦淮茹苦涩一笑。
他们结婚十年多了,早已不是当初的样子。
“嫂子,那,你平常想不想这个事儿啊?”
“啊?”
秦淮茹盯着于莉,感觉于莉很不对劲。
就在此时,沈知守提着水桶又回来了。
“嫂子,你慢慢吃,我先去烧点水!”
看到沈知守回来,于莉麻溜儿地跑回了厨房。
秦淮茹则是飞快吃完饭,端着碗筷去找于莉。
“于莉,谢谢你,我先回去了!”
秦淮茹把碗筷递给于莉,道了谢,便准备离开。
“嫂子,你慢走!”
于莉笑盈盈地回答,送了秦淮茹出门。
秦淮茹离开后,沈知守就关了房门。
等于莉烧好水,沈知守简单洗了个澡,就钻进了被窝。
“我问过嫂子了,她说,贾东旭刚结婚那会儿,一次有个十来分钟,咋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这么大呢?”
“沈知守,你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啊?”
于莉伸手捅了捅沈知守的胳膊。
沈知守捉住她的手,道:“你都说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大的嘛!”
“再说了,你男人我这身板,贾东旭那种弱鸡,能跟我比吗?”
沈知守对于自己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自信的。
他这身板,可是因为穿越得到了强化,是没有异能版本的祖国人,或者说,他是超低配版的超人。
……
当于莉再次昏昏睡去,沈知守不由皱了皱眉,难不成他真的该去医院做一次体验?
可是,如果体验结果出来,他的身体指标过分强大,会不会被当成小白鼠切片?
思来想去,沈知守还是决定不去医院。
一切,谨慎为妙。
毕竟,这个年代在某些方面是真的有些疯狂。
沈知守可不想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不过,看着睡梦中都在皱眉的于莉,沈知守感觉,或许真的该早点把秦淮茹拿下,不管是为了于莉,还是为了他自己。
毕竟这不上不下的滋味,也是挺难受的。
第21章 换个工作
一夜好眠。
尤其是夜里,淅淅沥沥的小雨忽然就变成了大雨。
雨水敲打着屋瓦,很是助眠。
一觉醒来,外面依旧在落着雨,听动静,这雨水比起夜里的时候,已经是小了不少。
沈知守没惊动于莉,悄然起身,去厨房弄了早饭,随便煎了两个鸡蛋。
鸡蛋的清香在房间里弥散开,熟睡中的于莉闻到香味,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沈知守端着碗到了床边,哄着半睡半醒的于莉吃了煎鸡蛋,这才收拾妥当,披上雨衣出门。
休息日,该是去火车站挣点外快了。
王伟功看到沈知守过来,老激动了,拉着沈知守的衣袖,就往站台那边跑。
“兄弟,今儿,你可得帮哥哥我一把!”
“王科长,你放心交给我!”
沈知守平静回答。
这年头,多个朋友多条路,这话可不是假的。
“叫啥科长啊,以后,喊哥!”
王伟功嫌弃地瞪了沈知守一眼。
沈知守笑笑,道:“成,以后,你是我王哥!”
嘴上这么说,沈知守心里并不是很当真,毕竟,两人的层次差的有点远。
王伟功虽然年龄比沈知守大了不少,但能成为四九城车站货运处的科长,绝对有点来头。最重要的是,这老哥姓王。
隔壁老王的梗儿,这会儿并没有,但沈知守心里多少有点忌惮。
今儿需要搬运的货物五花八门,有装筐的苹果,有大包的棉花,也有大捆的布匹……
这也就是这个年代,要是在后世,这些东西,自有各种的机械搬运,但如今只能靠单纯的人力。
今天在货运处干活的人很多,毕竟东西多。
哪怕是东西不好搬运,沈知守依旧是让所有人开了眼界。
别人一次搬一柳条筐的苹果,沈知守却是一次三筐,稳稳当当,双手抱着最底下的筐,上面两筐,一点儿不晃。
至于那成捆的布匹,沈知守更是一次弄个四五百斤跟玩儿一样。
“真是天生神力啊!”
王伟功看到沈知守的操作,忍不住感慨。
在他旁边,火车站的站长也是跟着点头,道:“老王,你说,能不能把人给弄到咱们车站啊?”
“老杨,你扯什么犊子呢?”
“这是我弟弟!”
王伟功瞪眼,“他是能干,但你也不能把他当牲口用,平时休息日的时候过来帮个忙,就已经可以了!”
火车站的站长杨振华叹了口气,道:“我这还不是为了你的工作?”
“去去去,我这边的工作可没拖你后腿,货运工作紧张的时候,多招些临时工帮忙就是了,别想打我兄弟主意!”
王伟功何尝不想手底下有这么能干的人,但他是真的对沈知守有些好感。
最重要的是,这搬运工的工资就那个样子,沈知守一个人能抵得上四五个搬运工,可他领工资却只有一份,这很不公平。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知守被王伟功带着,跟杨振华认识了下,沈知守也说了下自己上班的地方。
“粮站,好,好啊!”
“小沈,你就没想着学门技术?”
“你现在粮站的这份工作,工资一时半会儿可没什么机会提高,就没想换个工作?”
杨振华笑呵呵地看着沈知守,关心地问了一句。
沈知守笑笑,道:“杨哥,我这刚从村里出来,能找到一份工作都已经很凑巧了,哪儿能随着我心意挑三捡四啊!”
如果可能,沈知守也想找个技术工作。
但问题是,不好找。
他如今的身份,可是一个没多少文化的大老粗,上辈子虽然也上过大学,但很多知识都还给老师了。
当然,即便是如此,他的文化水平,也还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