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教父,从卧底洪兴开始 第390节

  打的时候莲姐的一百人从侧面插进去,盯着带头的砍,龙志强那条疯狗再从另一个方向冲进来,拿枪扫。

  三方混战,东星腹背受敌。

  而洪兴的人呢?洪兴的主力已经调到南区去打高守忠了。

  铜锣湾那边只留了疯猴的两三百人守着。

  东星一看,哟,洪兴就这么点人?太好了,正好打!

  结果打着打着,突然发现背后冲出来两拨人,一拨拿刀一拨拿枪,都是冲着东星来的。

  东星能不慌?肯定慌。

  三面夹击,就算你有五百人,也顶不住这种打法。

  而且莲姐和龙志强互相不认识,各打各的,东星连敌人是谁都搞不清楚。

  你说你被谁打了?不知道啊!

  打你的人你不认识,你连报仇都找不到人。

  这就是李琛的算盘。

  让别人替他打仗,让别人替他出力,让别人替他背锅。

  他自己呢?

  他自己带着洪兴主力去打南区了。

  等东星被三面夹击打得满地找牙的时候,他已经把高守忠的新兴会也收拾了。

  一石二鸟。

  不对,一石三鸟。

  东星被打残了,新兴会被收拾了,莲姐和龙志强替他当了炮灰。

  而他李琛什么损失都没有。

  完美。

  这才叫代理龙头该干的事嘛,你以为当龙头就是带头砍人啊?

  带头砍人那叫打手,不叫龙头。

  龙头是什么?龙头是让所有人替你砍人,砍完了还得谢谢你给他们这个机会。

  李琛叼着烟,满脸得意。

  至于疯猴那边会不会吃亏?

  可能会,铜锣湾那两三百人对四五百个东星,开始的时候肯定被压着打。

  但也就是开始的时候而已,等莲姐和龙志强的人杀进来,局面立马就会逆转,疯猴只要能撑住最初那一波冲击就行了。

  要是撑不住……撑不住那就是他疯猴的问题了。

  连这点本事都没有,他还当什么话事人?

  回家卖红薯算了。

  最坏情况也就是疯猴被砍死而已,对自己来说又有什么所谓?

  大不了再换一个话事人就是。

  铜锣湾那个位置,想坐的人排队都能排到维多利亚港去。

  死个疯猴,明天就有人补上来。

  这就是当老板的好处,棋子死了可以换,棋手不能死。

  而他李琛,永远是棋手。

  ……

  散会后,李琛上了车,天养生发动引擎,车子缓缓驶离总堂。

  李琛靠在后座上,掏出大哥大,拨了个号码。

  嘟……嘟……

  接通了。

  “喂?”那头传来龙志强的声音,带着几分警惕。

  “龙志强,我。”

  龙志强一听这声音,立马就知道是谁了,语气瞬间变了。

  “琛哥!什么事?”

  “有事儿做了。”李琛叼着烟,嘴角一扯。

  “来港岛一趟。”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

  “什么事儿?”龙志强问了一句。他虽然已经上了李琛的贼船,但每次接到李琛的电话还是忍不住心里打鼓。

  这位爷每次找他,绝对没好事。

  “来了就知道了。”李琛也不废话。

  “带几条枪过来,人不用多,七八个就行。要能打的,不要那种拿枪手都抖的废物。”

  “什么时候要?”

  “越快越好。明天之前到港岛。”

  “行。”龙志强应了一声。他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弟弟还在人家手里呢。

  李琛说让他来,他就得来,李琛说让他带枪,他就得带枪,李琛说让他去死,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死。

  虽然不一定真会死,但那种被人拿捏得死死的感觉,比死还难受。

  “对了。”李琛又补了一句。

  “你弟弟在我这挺好的,腿也快接好了,医生说再养两个星期就能下地走路了。你好好干活,等这件事办完了,我就让你见他一面。”

  龙志强咬了咬牙。

  “……琛哥放心,我一定办好。”

  “这就对了嘛。”李琛笑嘻嘻道。

  “听话的狗有肉吃,不听话的狗嘛……你懂的。”

  “嘟……”

  电话挂了。

  龙志强攥着大哥大,站在濠江街头,脸色变了又变。

  听话的狗有肉吃,不听话的狗……他龙志强这辈子打劫无数,从来都是他拿枪指着别人的脑袋,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指着他的脑袋了?

  可偏偏就是李琛。

  偏偏就是这个比他还疯比他还狠比他还不要命的鬼琛,把他龙志强拿捏得死死的。

  龙志强深吸一口气,把大哥大揣进兜里,转身走进一条巷子里。

  该招人了。

  七八条枪,明天到港岛不难,他龙志强别的没有,手底下不要命的人有的是。

  只要有钱有枪,要多少人能招多少人。

  ……

  挂了电话,李琛叼着烟看着窗外,心情还算不错。

  坐收渔翁才叫龙头嘛。

  至于其余人怎么想,他也不在乎。

  不服的全打死就是。

  不过李琛倒是好奇,东星这次会让那个扑街带头做事?只带几百人就敢来跟自己开打,他们哪来的勇气?

  这会李琛也在琢磨东星是不是还有什么猫腻。

  考虑要不要再用用泥头车了。

第177章 反正你儿子多,死多几个不心疼

  下午三点多,龙志强就到了港岛。

  他坐的是走私快艇,从濠江那边过来,一个多小时就靠了岸。

  上岸的码头不大,藏在港岛西面一个不起眼的小渔村后面,周围都是破烂的铁皮棚子和晒得发臭的咸鱼干,腥味呛得人睁不开眼。

  两个人已经在码头边等着了。

  一个叫阿坤,矮壮结实,寸头,叼着根烟,手插在裤兜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另一个叫博士,瘦高个,戴着副金丝边眼镜,嘴里嚼着口香糖,看着倒是斯斯文文的,跟他干的活完全不搭。

  这两个都是龙志强刚吸收的马仔。

  严格来说也不算马仔,算是雇佣的。

  龙志强干这行这么多年,手下的人跟走马灯似的换,死了一批招一批,招了一批再死一批,从来不缺人手。

  只要有钱有枪,要多少人能招多少人。

  阿坤和博士就是这批新招的。

  两个都是北边过来的,在港岛混了几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劫过金铺,抢过运钞车,还跟人火拼过好几回,手上都不干净。

  龙志强要的就是这种人。

  不要命的。

  “龙哥。”阿坤第一个迎上来,接过龙志强手里的包。

  博士嚼着口香糖也跟了上来,嬉皮笑脸道:“龙哥,这次去哪儿干一票?是金铺还是珠宝行?要是珠宝行的话我提前踩个点,上次在尖沙咀那家周生生踩过了,保安就两个,门口还没监控,我玩爆破的,三分钟搞定。”

  “这次不打票。”龙志强叼着烟,脸色阴沉。

  “去杀人。”

  博士嚼口香糖的动作顿了一下,他推了推眼镜看了龙志强眼,没说话。

  杀人?

  他们这帮人抢劫是家常便饭,可杀人跟抢劫不是一回事。

  抢劫是为了钱,杀人是为了命。

  抢劫被抓了最多判个十几二十年,杀人被抓了那就是吊颈绳。

  “杀谁?”博士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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