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不是恶作剧节目?
这下尴尬了。
詹姆斯-曼高德,导演。
“移魂女郎”、“致命ID”的导演,前者为安吉丽娜-朱莉赢得职业生涯首次奥斯卡最佳女配角的提名;后者今年年初上映,尽管票房表现没有引爆市场,却在DVD市场广受欢迎,被誉为小成本科幻经典。
当然,詹姆斯-曼高德最为著名的电影,应该是2017上映的“金刚狼3:殊死一战”,这部电影完全颠覆超级英雄电影的刻板模式,将暮年金刚狼的挣扎展现得淋漓尽致,为他赢得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提名。
很少很少有人知道,詹姆斯-曼高德是正统学院派出身,职业生涯早期被迪士尼看中,和迪士尼签约,为迪士尼创作了无数动画剧本,这成为他职业生涯的起点,一直到三十二岁的时候才转职成为导演。
也许詹姆斯-曼高德不是一位人尽皆知功成名就的导演,他的才华似乎也因为学院派的束缚而不够狂野,从来没有能够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位对电影充满狂热和激情的正统导演。
而且,这位导演最大特点就在于,不管什么类型作品,他都擅长挖掘角色内心,非常依赖演员的表演。
这位导演的名字,安森格外熟悉,今年年初上映的“致命ID”就是安森个人非常喜欢的一部独立科幻作品;但詹姆斯-曼高德并不高调,安森一时之间居然没有能够把脸孔和名字联系上。
一直到导演自我介绍。
然后,意外扑面而来。
安森表情有些尴尬,也没有掩饰自己的尴尬,他没有放弃,抓住最后一丝希望,“抱歉,这不是什么恶作剧节目吗?”
1079 意见分歧
“抱歉,这不是什么恶作剧节目吗?”
安森满脸真诚,如此反应完全杀了眼前两个人措手不及——
显然,从一开始,双方就不在同一轨道上,有种鸡同鸭讲的错位感,一种荒唐的喜感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遗憾的是,对方没有安森的这份闲情逸致。
白发男子嗤笑了一句,没有掩饰自己地愤怒,“怎么,我们看起来像是笑话吗?耶稣基督。”
安森却不担心,轻轻耸肩,“嘿,你们跑到剧组,毫无预警地站在我的面前,没有通过经纪人的引荐,没有自我介绍也没有来龙去脉,你应该允许我自由发挥想象。老实说,我没有想象你们是绑匪,这已经展现我善良的一面了。”
坦然,从容,而且还有幽默。
白发男子直接愣住了。
而圆脸男子一下没有忍住,差点破功笑出声,但他还是勉强控制住了自己,只是嘴角依旧在一抽一抽。
打趣归打趣,安森知晓轻重,思绪重新拉了回来。
然而,安森还是无法理解,詹姆斯-曼高德居然亲自前来剧组探访自己,却绕过经纪人,这又是什么原因?
当然,一个工作项目需要绕过经纪人直接找到演员的可能性,安森能够想到一些,而且都充满了趣味。
安森重新展露笑容,看向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詹姆斯-曼高德,“‘致命ID’,我个人非常喜欢,今年在电影院看了两次。如果是导演的话,当然,我可以挪出五分钟,让我们喝一杯咖啡。”
“不如,你们前往三号摄影棚斜对面的咖啡馆稍等片刻,我更换一套衣服,马上就过去和你们汇合?”
说完,安森退后小半步,展示一下自己浑身湿哒哒的狼狈模样,一头短发之上还可以看到水滴正在滑落,但那双明亮的眼睛依旧穿透垂落下来的发丝看向眼前两个人,慌乱和烦躁瞬间就平复了下来。
詹姆斯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笑容重新上扬起来,“当然,没问题。一会儿见。”
詹姆斯转身准备离开,却发现一旁的白发男子依旧站在原地,詹姆斯轻叹一口气,拉了拉对方的手臂。
“詹姆斯……”
“嘿,詹姆斯!”
白发男子居然也是一位“詹姆斯”?
他死死盯着安森,也很难分辨清楚是什么情绪,不仅仅是愤怒而已,眼神里还有一些缅怀一些留恋。
但终究,他还是跟着詹姆斯-曼高德一起转身,朝着摄影棚出口方向走了出去。
詹姆斯-曼高德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白发男子的错杂,他甚至略显兴奋,“安森真是一个出色的人物,对吧?他比我想象得更加完美。”
一旁,詹姆斯-基彻(James-Keach)连连摇头,持续摇头,“他甚至根本就不认识约翰尼,我不认为这能够成行。”
然而,曼高德完全不介意,“詹姆斯,安森是八十年代才出生的,他和约翰尼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他不认识约翰尼,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如果我们希望寻找一位年轻演员的话,他不认识约翰尼的几率肯定不小。”
基彻猛地转头看向曼高德,“你在说什么胡话?约翰尼是能够和披头士媲美的歌手,不,不能和披头士相提并论,他是美国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歌手之一,安森怎么能够不认识他?怎么可以?”
曼高德轻轻吐出一口气,“詹姆斯,即使是我。我也不能说我熟悉约翰尼,我知道他,我喜欢他的音乐,但不代表我了解他。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忙,所以我才阅读了他的两本传记,就是为了深入了解他。”
“对我们来说,约翰尼是一个符号一个信仰,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他带着光环,但同时这也意味着我们无法真正进入他的世界,当我们用崇拜的眼神看待约翰尼的时候,约翰尼就不是真正的约翰尼,他只是我们脑海投射的一个完美象征。”
“你冷静下来想想,如果我们找到一位演员,以偶像的目光看待约翰尼,你认为他敢于解构约翰尼的人生吗?你认为他能够冷静客观地进入约翰尼的世界吗?你认为他能够根据自己的理解诠释约翰尼吗?”
“所以,你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演员解读自己偶像式的约翰尼,还是一个没有偏见没有刻板印象构建起来的约翰尼?”
“我以为这件事情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约翰尼也表示了赞同,不是吗?为什么你表现得好像格外惊讶?”
吧啦吧啦。
显然,曼高德拥有不同的想法,并且能够保持理智和客观地看待整个事情,他终于让基彻安静了下来。
尽管基彻的表情依旧倔强,但终究没有再继续唠叨,短暂地陷入自己的思绪里——
他需要一点点时间好好消化。
所以,约翰尼-卡什,到底是谁?
约翰尼-卡什,北美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歌手之一。
这位传奇是影响美国近代乡村、摇滚、流行以及民谣等等音乐类型最重要的创作歌手之一,他被誉为是美国草根精神的代表,对整个美国音乐和流行文化影响深远。
约翰尼-卡什和“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基本同时期登场,影响力不相伯仲,不过,他的主要活跃领域在乡村,后续又启发了摇滚和民谣等等音乐类型,所以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逊色于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但约翰尼-卡什的影响力毋庸置疑,现在人尽皆知的纳什维尔,处处角落都能够看到他留下来的文化遗产。
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里,专辑销量超过五千万张,收获无数奖项以及公告牌冠军,并且被誉为是能够和巅峰时期披头士打对台甚至还能够隐隐占据上风的传奇歌手。
唯一稍稍扼腕的地方在于,约翰尼-卡什的真正影响力还是在乡村类型,和埃尔维斯-普雷斯利、披头士、鲍勃-迪伦这些传奇比较起来,他的影响力始终扎根在北美大陆,没有能够更加广泛地打开局面。
并且,这位传奇歌手的影响力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渐渐回落,像安森这样的年轻人,如果对乡村音乐没有兴趣的话,完全不了解约翰尼-卡什也是正常的。
毕竟,九十年代的音乐世界是属于摇滚、节奏蓝调和流行的。
现在,曼高德和基彻正在谈论的,就是这位传奇。
显然,基彻不满意,安森居然不知道约翰尼-卡什,安森怎么可以不知道约翰尼-卡什?
不可饶恕!
怒火,在胸口熊熊燃烧着。
1080 代沟明显
难以置信!匪夷所思!
基彻知道,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没有什么永垂不朽,约翰尼-卡什已经不再是当年呼风唤雨的那个风云人物了。
但是——
那可是约翰尼-卡什!
即使辉煌不再,但安森怎么可能完全没有听说过约翰尼呢?那个小子到底多么无知多么狂妄多么自大?
基彻无法控制自己,怒火一直在胸口汩汩沸腾。
基彻和约翰尼-卡什认识超过三十年了,他见证约翰尼职业生涯的巅峰,也见证约翰尼职业生涯的低谷,他始终都是约翰尼的至交好友。
他无法接受自己心目中的巨星这样被羞辱。
然而,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告诉基彻,曼高德是正确的,他热爱约翰尼,却不应该被自己的情感蒙蔽双眼。
这种想法,刺痛了基彻。
一直到咖啡馆里坐下来,基彻依旧拒绝和曼高德交谈,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曼高德也没有打扰基彻,因为他知道基彻需要一些时间和空间才能够转过弯来。
基彻扭头看向咖啡馆的窗外,索尼哥伦比亚摄影棚保持忙碌,人来人往的繁忙景象从来不曾停下脚步,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渐渐出神,视线焦点也溃散开来。
然后,人群里一个身影出现,在熙熙攘攘的喧闹之中轻而易举地脱颖而出,基彻的视线焦点重新凝聚起来。
黑色网球衫、黑色休闲西裤、黑色滑板鞋的装扮,全身没有一丝杂色,却让修长身型越发挺拔起来,匀称的比例和简洁的线条勾勒出英挺的气质,明明更加低调起来,反而能够牢牢抓住视线。
由远及近,款款而来。
安森-伍德,一举一动都令人赏心悦目。
就在刚刚,他们见证了安森身上那种明朗阳光的气质,狂放不羁、潇洒自如,宛若一颗小太阳般。
而现在,安森换一套衣服,整个人的气质已经截然不同,那湿漉漉的发丝和低调的气场洋溢着一种路西法的架势,让周遭的嘈杂和喧嚣全部消失。
这是第二次——
基彻第二次因为安森的登场而感受到气场的冲击。
熙熙攘攘、沸沸扬扬,脑海里的种种拉扯种种冲击全部被掐断,最后演变为惊涛骇浪的一种冲动。
微微一愣,基彻转头看向一旁正在出神的曼高德,“就是他了。”
曼高德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完全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圆溜溜的眼睛看着基彻,“谁?就是谁?”
基彻却没有解释,竭尽全力压制住自己的亢奋,“我们必须抓住机会说服他,他就是最完美的选择。”
曼高德依旧跟不上节奏,“哈?”
不等曼高德再继续询问,咖啡馆的大门被直接推开,风铃响动,一袭黑衣的安森就这样出现在眼前。
安森站在门口左右打量一番,最后在角落靠窗的位置看到了两位詹姆斯,展露笑容挥手打了招呼。
安森正准备靠近,一旁的客人却满脸羞涩难以激动地上前,询问是否可以拍照,安森爽快地答应下来,满足对方的需求;旁边还有其他客人扬声喊着,“安森,你是最棒的”,安森转身以笑容回应。
小小耽误片刻,安森才终于迈开脚步。
“抱歉,耽误了一小会儿。”
全程,曼高德目不转睛地盯着安森,现在他终于明白基彻的冲动怎么回事了——
“黑衣人(Man-In-Black)”。
这部电影因为威尔-史密斯声名大噪,票房出色;但老一辈全部都知道,黑衣人这个称呼最早是属于约翰尼-卡什的。
年轻时候,约翰尼-卡什对于社会存在诸多不公现象充满愤慨,他坚信正义应该得到伸张公理应该降临,所以他穿上一身黑衣,表达自己的立场。
为此,约翰尼为自己赢得了“黑衣人”的坊间称号,和“罗宾汉”、“佐罗”等等一样。
而且,早年,身高188厘米的约翰尼被誉为“高大英俊”,是传统帅哥,一袭黑衣的形象更是风靡全美。
眼前,安森一袭黑衣,英俊潇洒,宛若从油画里走出来一般,轻而易举抓住视线,令人挪不开眼睛。
难怪基彻略显失态了。
就连曼高德也是微微张开嘴巴——
单纯从外型来说,安森和约翰尼-卡什是截然不同的风格,就连神似也没有,约翰尼身上有一种美国草根的气质,但安森身上更多是法国绅士的潇洒,二者相差十万八千里,曼高德对此也没有信心,只能说因为“蜘蛛侠”的原因,稍稍怀抱一些期待。
但现在,曼高德却能够在安森身上感受到那种气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真实存在的巨星气场。
不由地,心脏狂跳不止。
曼高德清了清嗓子,“安森,你真的不知道约翰尼-卡什吗?”
安森轻轻耸肩,“虽然我不想失礼,但我的确不知道。我刚刚询问了一下导演,导演告诉我他是一位伟大的歌手,显然,我遗憾地错过了他的时代。”
曼高德身体微微前倾,“所以你也没有听说过‘黑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