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卡米拉再次看向安森的时候,安森依旧是那个安森,却又已经不再是印象里那么模糊印象的安森。
她为安森的青春落泪,她为安森的才华狂喜,她为安森的潇洒和自由喝彩。
然后。
那些旋律那些音乐,也就具有了生命力。
一阵心潮澎湃。
一股冲动汹涌而上,卡米拉连忙摁下暂停键,从帆布袋里翻找出唱片。
尽管在地铁站和街头分别欣赏了演出并且购买了两张唱片,但老实说,卡米拉从头到尾没有认真打量过。
一直到现在。
卡米拉有种冲动,她想要认认真真地探索这张唱片。
封面,一下就抓住视线。
一片深邃的蓝色,清澈而透亮,神秘而绚烂,这不是简单的蓝色,而是黎明破晓前,天空在漆黑和鲜红之间短暂的蓝色时刻。
静谧而悠远。
在同一时间里,能够感受到黑夜的宁静和日出的喷薄,在寂静与喧闹之间,静静感受生命的脉搏。
“盛夏。午夜。”
左侧下面角落里,用并不明显的字体写着唱片名称,和右侧角落的乐队名字形成对称。
“八月三十一日。”
稍稍不注意,可能就要产生问号了,不知道这是乐队名字,还以为这是专辑印刷或者正式发行的时间。
一点点困惑。但换个角度想,好像也是小小恶作剧。
不由莞尔。
翻过来,就可以看到封底,金色阳光斑斓而绚烂地洒落下来,整个海洋一片波光粼粼,美不胜收。
卡米拉一愣:这是正常的吗?
按道理来说,难道不应该是封面太阳封底黑夜,但现在却颠倒了过来?
再认真打量一下,还可以看到汪洋大海之上漂浮着一艘小船,等等,小船上面还摆放着一堆东西。
那是……大提琴,吉他,贝斯,键盘,以及一个残破不堪的架子鼓。
上帝!
卡米拉忍不住惊叹,看似平平无奇,实际上却隐藏着玄机。
这是否意味着封面也是一样呢?
卡米拉打开抽屉,找出一个放大镜,细细找寻一番,果然不负众望——
封面的破晓蓝色时刻是在山顶拍摄的,在下半部分黑夜的世界里,可以隐隐约约看到一堆乐器的轮廓。
没有乐队成员,而是如同乐器店里的陈列一般,一样是大提琴、吉他、贝斯和键盘,却没有架子鼓。
架子鼓在右边三步开外的位置,孤零零地被丢在那里,细细一看,还有小提琴、长号等等不同乐器。
妙,妙不可言。
卡米拉的心情一点一点飞扬起来,这支乐队真的是处处都是宝藏,角角落落隐藏着惊喜——
在卡米拉看来,乐队组合非常特别,显然和目前市面上任何乐队配置都不一样,此前在欣赏演出的时候就察觉到了,好像没有鼓点;现在冷静下来想想,乐队始终在利用不同方式不同策略击打鼓点。
从封面和封底来看,乐队的配置不是固定的,可能因为不同歌曲配置不同乐器,他们不准备局限自己。
看来,每一位成员都是一个宝藏。
仅仅只是意识到这一点,卡米拉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惊喜,她前所未有地想要认真探索乐队整张专辑。
每一首曲目都不能错过。
又重新翻到封底,在左下角,用深蓝色的字体,在海洋波澜之间,细细地罗列出专辑曲目。
细细一看,这赫然是手写体,略显潦草略显凌乱,却能够感受到字体主人的潇洒不羁——
莫名地,卡米拉就觉得,这应该是安森的手写体。
当然,这只是一个猜测,一厢情愿的猜测,字体可能是任何人的,哪怕不是乐队成员也没有必要意外。
卡米拉意识到自己悄无声息已经偏心到如此程度,对安森充满了特别视角,这让她的脸颊微微发烫。
深呼吸一口气,冷静下来,视线顺着歌曲列表移动。
“1,唤醒我(Wake-me-up)
2,巴别塔(Babel)
3,肮脏爪子(Dirty-Paws)
4,道歉(Apologize)
5,吼嘿(Ho-Hey)
6,英雄(Hero)
7,生命万岁(Viva-la-Vida)
8,环绕世界(Around-the-World)
9,远隔天涯(Oceans-Away)
10,九月结束时唤醒我(Wake-me-up-When-Stepmber-is-Over)”(注1)
整整十首歌。
仅仅从曲目安排,卡米拉就意识到,这是一张完整专辑,从设定到创作,一脉相承,可以看出创作者的灵感,不仅首尾呼应,而且曲目的推进和排列也能够感受到情感的流动。
哇哦。
惊叹声,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甚至还没有打开专辑,只是扫描一下曲目列表,期待值就已经破表。
这是正常的吗?
其他人看到自己喜欢歌手/乐队的专辑,在看到曲目列表的时候就会热血沸腾吗?
对卡米拉来说,有些陌生,但意外的是,她不太讨厌。
不止是不讨厌而已,她喜欢这种感觉。
857 彻夜未眠
一点点期待,一点点雀跃,一点点亢奋。
如同蝴蝶在胃里拍打翅膀一般,卡米拉喜欢这种感觉。
粗粗扫描一下,一眼就看到熟悉的曲目名称,“唤醒我”、“吼嘿”,毫无疑问,这些曲目都令人感动。
但是,“肮脏爪子”是怎么回事?
“巴别塔”和“远隔天涯”呢,为什么看起来像是诗歌?
等等,“道歉”、“英雄”这样恶俗的歌名真的没有关系吗,看起来和整张专辑的风格格格不入?
还有“生命万岁”,哇哦,用这样的标题,还真是一点都不担心控制不住呢?好像和乐队的风格不太一样,却不知道乐队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演绎?
好奇心,咕噜咕噜地直冒泡。
卡米拉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期待,马上拆开唱片包装,因为太激动,指尖微微颤抖,差一点点就要拆不开来。
但终究,还是拆开了。
在薄薄的一小本歌词簿里,卡米拉终于看到了乐队成员的正脸——
不容易。
每一位乐队成员都有正脸单人照,卡米拉在视频里听到的那些名字终于能够和眼前的形象一一对上号。
莉莉。康纳。迈尔斯。当然,还有安森。
安森-伍德。
现在,卡米拉能够百分之百确定,这个安森就是“蜘蛛侠”里的那个安森;等等,她记得还有另外一部安森的电影,因为电影和法国的渊源,宣传的时候铺天盖地,名字好像是叫做……“猫鼠游戏”来着?
但卡米拉不感兴趣,所以没看。
万万没有想到,她躲过了巴黎时装周,躲过了“蜘蛛侠”,又躲过了“猫鼠游戏”,却终究没有躲过八月三十一日乐队。
最后,还是沦陷了。
不过,卡米拉觉得,这应该是命中注定。
打开歌词簿,卡米拉细细地阅读歌词,没有忍住,踮起脚尖,一路小跑地冲向床铺,从床头柜里翻找出随身听,把CD放进去,耳塞塞进耳朵里,一边听歌一边继续研究歌词。
思绪,就这样沦陷,一点,再一点地。
仿佛被一片音符构成的汪洋大海包围,她敞开双臂漂浮在水面上徜徉其中,静静感受着阳光洒落在皮肤表面微微发烫的温度,那些潮湿而温暖的水汽顺着毛孔融入身体,悄无声息地成为灵魂的一部分。
原来,唱片封面封底居然还有这样的效果。
一直到——
叩叩。
敲门声,传来,但卡米拉完完全全沉浸在旋律里,没有注意到。
敲门声还在持续,最后终于没有忍住,房间门直接被推开,一股力量推了推卡米拉,她终于从旋律之中惊醒。
“卡米拉,你还好吗?”
卡米拉睁开眼睛,惊吓一跳,猛地坐直身体,心脏狂跳不止,慢了半拍才意识到,来人是她的室友。
宝琳-朗格勒(Pauline-Langlet)满脸担忧地看向卡米拉,“我昨晚回来,你的门缝底下就透着灯光,却始终没有看到你出来洗漱;今天早晨起来,结果你的门缝底下依旧透着灯光,你不会哭了一个晚上吧?”
卡米拉一惊,“什么,已经早上了?”
一骨碌爬起来,卡米拉看向窗外,朝阳已经羞涩地露出一片浅金色,刚刚水洗过的巴黎显露出些许朝气。
一个晚上,居然完全没有察觉到时间的流逝,转眼之间就这样从指尖溜走。
卡米拉又意外又喜悦。
宝琳愣愣地看着卡米拉,一时之间不明白怎么回事,“卡米拉,你还好吧?玛丽和帕斯卡尔的事情我知道了,上帝,他们不值得……”
卡米拉转过身来,“谁?噢,你是说他们,我没事。”
宝琳满脸怀疑。
卡米拉展露笑容,“我的人生太宝贵,不值得为这些人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我说,我整个晚上根本没有想起他们,你相信吗?”
宝琳没有开口,但那个表情已经再明确不过:不相信。
“哈哈。”卡米拉畅快地笑了起来——
她说的是实话。
那些事情,已经全部成为过去式,她不在乎。不是选择性遗忘,也不是鸵鸟一般逃避,而是彻底的波澜不惊,即使现在再看到她的前男友以及所谓好友出现在自己面前,她也能够落落大方地打招呼。
她不在乎他们。
因为她还有真正值得在乎值得关心的事情,有那个时间为两个无关紧要的人牵肠挂肚,不如回家陪伴父亲散散步,又或者和眼前真正关心自己的宝琳一起欣赏八月三十一日乐队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