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1913:行走在民国 第67节

第100章 奶油蛋糕好好吃(三更,求一波订阅)

  没一会儿,王兴福也回来了。

  他都不敢抬头看人,更别说和林砚之、钱夏打招呼,匆匆低头钻回了房间。

  他那出门做买卖的婆娘回来,乐呵呵地说今天遇到个贵夫人,高价买了她自己做的头钗,赚了好几个铜元。见王兴福没应,凑过来一看才发现他状态不对劲。躺在床上的王兴福翻了个身,闷声回了一句没事。

  “你哦,就是吃饱了撑的,有躺着的功夫不如起来和我一起弄些花灯,或者是做点巧果,肯定受小姑娘喜欢。过段时间就是七夕了,我们到时候就去那个集市卖。”婆娘唠唠叨叨。

  婆娘手里头忙着,胳膊肘戳了戳床上的王兴福:“老王,派驻所弄得那个摊位真不错,只需交一点管理费,什么都不用操心,地痞流氓都不敢来捣乱。”

  这,就是营商环境。

  小老百姓出门摆摊,就怕的就是敲诈勒索,除了巡警还有地痞,通通都是吃人的主。如今派驻所赶走了地痞,收钱都规范了起来,愿意出来摆摊的小老百姓就多了,换成别的地方,王兴福婆娘断然是不敢去的。

  派驻所?

  床上的王兴福盯着斑驳的墙,你个头发长见识短的主,你以为我才从哪里回来?别看这帮穿制服的似乎是换了一副面孔,换汤不换药的知道吗?

  可他又不能和自己婆娘说,只能一拉被子,把自己蒙在里头。

  林砚之知道王兴福心里应该藏不下事的,但他也没亲眼看到后续动手的画面。总不能为了所谓的万无一失,祸及一个无辜的普通人。

  秉雄跟着方简兮他们去了趟善堂,跟一众同龄人嬉闹过后,还处在兴奋劲里,又蹦又跳,满心欢喜想要和钱夏分享喜悦。

  只是钱夏身心俱疲,觉得今天可糟透了,随手就把闹腾的秉雄拨到了一边。

  林砚之带着方简兮几人过来:“今天天气挺好,之前在国强咖啡馆吃过他家的冰淇淋,味道不错,带你们出去开开洋荤。”

  钱夏一听“开洋荤”,脸色瞬间刷白,连忙摆手推脱:“不了不了,你们去吧,我身子不太舒服。”

  林砚之直接拽住他:“这可由不得你,大家一起行动。”

  钱夏这才勉强起身,走路都有些虚浮。

  屋内虽然已经清理过,但霍东阁和丁一都不是专业人士,趴在地上还能嗅到淡淡的血腥味,哪怕是点了熏香,林砚之也觉得味道挥之不去,大概是心理作用吧。林砚之急需要出去透透气,免得自己出现心理问题。

  林砚之想了想,明天让王兴福家婆娘过来杀只鸡,撒点鸡血在上面,借此理由找人把地砖换一下。要是渗到了泥土里,这尼玛就是个大工程,想想都觉得头疼。

  还是菜鸟呀,多方面都没有想细致,唉,没事,以后多杀几头鬼子就有经验了。

  林砚之觉得国强咖啡馆的西餐味道一般,不过他家的冰淇淋倒是可圈可点。女人和小孩对这种冰凉甜腻的吃食完全没有抵抗力,几人格外地开心。

  钱夏看着端上来的煎蛋,尤其是里面的培根,红的白的,忍不住“呕”了一声。

  他捂着嘴窜出了咖啡厅,寻了个角落,呕了半天,只有酸水。

  “林先生,我爹是不是怀孕了呀?”秉雄含着勺子,疑惑道,“之前我娘怀孕的时候,就是见不得荤腥,沾一点就会吐。”

  林砚之哭笑不得:“只有女子才会怀孕,你爹是不舒服。”

  “我去看看,简兮,你照顾好他们。”

  出来后,林砚之就看到了倚着墙角的钱夏。

  “没……没事……”钱夏抬起头,脸上泪水混着口水,狼狈不堪,苦笑道:“不管如何都不能有事。”

  东洋人明显发了狠。不反抗,难道还束手就擒,伸脖子挨刀吗?可他自幼温和的性子,还是难以接受亲手沾血的场面。

  林砚之无能为力,只能是轻轻拍了拍钱夏的后背。

  他和钱夏之间是有一层厚障壁的。

  钱夏对东洋人的情绪一直很矛盾。一方面,甲午、辛丑的国耻,让他心底痛恨东洋侵略者。可另一方面,如今的东洋是亚洲第一强国,成功从封建国度跻身列强,确实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加之钱夏曾在东京留学,接触过不少普通东洋民众,也遇到过心地良善的普通人。

  东洋轻小说中常会出现青梅竹马不敌天降的情节,为什么天降系和青梅竹马都是女孩,主角都是男的?

  因为,天降小男孩那TM的可是禁忌。

  又问,东洋在哪里最容易遇到熟人?

  长崎和广岛。

  林砚之不仅喜欢地狱笑话,也看动漫和各种老师。所以更清楚哪怕是100多年后,这帮人还是死鸭子嘴硬,不承认战败的身份,妄图复辟,全因为没有对他们进行完全的清算,还把自己打扮成核爆受害者。

  丫的,自己虽然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但三十年后,也不过才五十多,到时候怎么着都得推动部队上岛。

  四下无人,林砚之压低声音:“别表现得太反常,和平常一样就好。真出了事,我来顶着,别有心理压力。”

  钱夏重重点头,掏出手帕把脸擦干净。

  咖啡馆内,方简兮像个孩子王,陪着三个小孩说笑打闹。见两人回来,关切道:“钱先生没事吧?”

  钱夏勉强挤出一抹笑容:“没事,大概是天太热,有些中暑了,你们多吃点。”

  秉雄听闻父亲中暑,歪着小脑袋想了想,把手里的冰淇淋推了过去:“爹,你吃,这个冰冰凉的,可舒服了。”

  钱夏抿了一口冰淇淋,心绪渐渐坚定下来。

  之前的场面历历在目,东洋鬼子的刀都朝着自己劈过来了,若非丁一出手迅速,自己定然非死即伤。对方摆明了要取自己性命,又何必为他的死内疚?

  秉雄尚且年幼,家中还有妻儿和未出世的孩子。如今乱世飘摇,自己若是死了,一家人该如何谋生?想通这些,他心底的愧疚彻底消散。

  小月吃着蛋糕,开心得眉眼弯成月牙:“林先生,奶油蛋糕好好吃!”

  林砚之摸了摸她的头:“好吃就多吃点。”

  他笑着叮嘱:“小月啊,洋人这里呢,好吃就要当面夸赞,等会儿你去跟老板说一声,他做的蛋糕特别好吃,好不好?”

  如今的小月开朗了许多,立刻开心地点头应下。

  林砚之带众人来国强咖啡馆,不是单纯给孩子们解馋,这是借鉴电影《误杀》的思路。后世破案可以核查票据、银行记录、监控录像,可民国年代一无所有,查证全凭旁人记忆与口述。

  他完全可以复刻电影里的不在场证明手法,过几日再带着钱夏、方简兮几人来此处走动,反复加深路人、店家的印象。日后若是有人追查今日之事,旁人的说辞就是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这件事的幕后推手是东洋驻华使馆,以东洋人的性子不会轻易罢休。不过如今毕竟是大总统的天下,他们虽有浪人、间谍可用,却无法像是警察那样开展大范围的走访调查。

  如此遮掩之下,应该能够打消一部分人的嫌疑。

  不过那帮人做事情也不会讲究证据,林砚之除了抓紧扩大名气,让对方忌惮直接动手,还需要一个贴身保镖。

第101章 保镖+1(四更,日万,求波订阅月票)

  于是在傍晚时候,林砚之找上了纠缠霍东阁的丁一。

  霍东阁也很无奈:“林先生,他想要加入的精武门只有小说里有,我去哪给他找啊。”

  小说之所以是小说,就是因为它编织了一个美梦。现实中的精武体育会早就商业化运作,毕竟是身处魔都。野史传说外地人在外滩附近喝杯蜜雪,都会被东方明珠激光炮轰。因为蜜雪太廉价了,不配出现在魔都,雪王来了也不行。雪王被击伤后,好心人用苹果手机才能救他,如果用安卓手机,他会死得更快。

  学员来体育会是要交学费的,更别说高端的社交场所,哪一个不是为了钱。

  这肯定是与丁一理想中那个江湖义气、功夫至上的精武门相差甚远,而且霍东阁想要偷摸摸地返乡开棺采样,实在是不方便带着个大高个。丁一一米八的个子,在民国走到哪里都比较显眼。

  丁一盯着林砚之,认真问道:“林先生,你真的不懂武术?”

  “不懂。”

  丁一挠挠头:“那你就不是陈真了?”

  “陈真是我书里虚构的人物。真正的霍家公子,不就在这儿站着吗?”

  丁一有些沮丧,然后肚子就咕噜噜地响了起来。

  “饿了?”

  丁一点点头:“林先生……你能不能管我顿饭?我已经三天没正经吃东西,实在扛不住了。”

  三天没吃饭,还能一砖头敲死一名东洋浪人。这要是吃饱喝足,妥妥的当世猛将,古之典韦啊!

  “跟我走吧,以后我管你饭。”

  霍东阁听出林先生这是要收下丁一,心里头松了口气,实在是被缠得头疼。相比较铜臭味的体育会,待在林先生身旁,对于这个傻大个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

  林砚之和霍东阁约定了一下化验的事情,就带着丁一找了家饭店吃饭。

  “想吃什么随便点,管够。”

  丁一有些局促腼腆:“我饭量特别大,怕您破费。”

  就林砚之的财力,山珍海味都吃不穷他。

  丁一纠结半天:“那……我就吃碗烂肉面吧。”

  林砚之皱起眉头:“怎么吃这玩意?饭店里面什么都有,可以点些别的。”

  他对烂肉面的初印象源自《茶馆》:“三五十口子打手,经调人东说西说,便都喝碗茶,吃碗烂肉面,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了。”

  一帮混社会吃完就能够说和,想来是个好东西。就像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头老莫餐厅,吃一顿西餐,畅饮一杯啤酒,应该是挺美好的。

  可到了民国他才知道,尼玛烂肉面就是字面意思。根本没什么正经好肉,大多是乡下不明死因的死猪肉或者是淋巴肉槽头肉,黑心点的甚至会掺老鼠肉、鸟肉,混着猪下水一起乱炖。

  丁一嘿嘿一笑:“我之前在杂耍班出来,最馋的就是一碗烂肉面,能吃上一两顿就能开心很久!”

  合着煮熟了都是蛋白质,林砚之暗自佩服这小子的肠胃。

  这种来路不明的杂肉,变质发臭是常态。店家为了不让客人吃坏肚子、当场出事,甚至会悄悄加止泻的药材。能连着吃几天烂肉面还安然无恙,绝对是一副铁打的肠胃。

  饭店掌柜一听两人要吃烂肉面,当场脸色一变,以为是来砸场子的:“我们店可不卖那东西!”

  林砚之也不和他废话,在桌上排出几个大洋。

  “掌柜的,灵活点,我兄弟要吃烂肉面,你就给他弄。再把店里的牛肉、配菜全部上齐,管饱。剩下的钱,全当赏钱。

  掌柜的瞬间变脸,立马喜笑颜开。店里虽没有“正宗”烂肉面,但优质肘子肉、拆骨肉管够,当即拍胸脯保证:“放心!保证给您做成满满当当的!”

  等面端上桌,肉块饱满酥软、肉香浓郁,汁水充足。

  丁一愣住了,抄起筷子尝了一口:“怎么和我以前吃的不一样?这么香?”

  “爱吃就多吃,钱已经付过了。”

  “那……林先生,让您破费了。”丁一说着松开了裤腰带。

  头两碗,碗里的肉堆得老高。吃到后面,掌柜的越看越慌,悄悄把肉量减半。可即便如此,丁一依旧吃得风卷残云,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到第六碗时,掌柜的彻底绷不住了,苦着脸说道:“先生,您这真是来吃面的?我里头搁的都是上好的拆骨肉,照这个吃法,你给的钱顶不住啊!”

  “放心,钱够,只管让他吃饱。”

  在掌柜的绝望眼神里,丁一硬生生干了十碗面。最后两碗,他把上衣脱了,吃得酣畅淋漓。

  掌柜的满脸肉痛,本以为是笔大赚的生意,谁料遇上这么个大胃王,说好多下来就是赏钱的,这就剩个零头。

  小赚就是大亏呀,掌柜的都后悔在里头放肘子肉了,如此吃法,再好的东西,他吃得明白吗?

  吃饱喝足,林砚之起身:“走,带你去换几身新衣裳。”

  买衣服时丁一也毫不客气,合身的尽数拿下,半点不扭捏。

  等两人置办妥当、回到院中,才到了房间,丁一直接单膝跪地,抱拳道:“从今往后,我这条命,就卖给先生了!”

  林砚之心中感慨,津门这片水土,果然最养血性之人。

  丁一从杂耍班出来,满心憧憬江湖,向往着像武侠话本、《精武英雄》里的英雄侠客,行侠仗义、扬名立万。结果初入社会就被骗光积蓄,饿了好几天,受尽人情冷暖。

  他这才明白,外头的江湖根本没有书中的潇洒,只有无尽的险恶。在杂耍班,好歹有老班主兜底,安稳度日。入了世,只能事事靠自己。

  这几天饥寒交迫、走投无路,如今好吃好喝供养、置办新衣,心里举得跟着林先生不错,属于是双向奔赴了。

  “起来吧。”林砚之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你就跟着我,每月二十块大洋,包吃包住,到了年底还给你发红包。”

  丁一瞬间双眼发亮。二十块大洋,远超街头混混搏命厮杀的酬劳。跟着体面的读书人,不用街头混战、刀口舔血,安稳又高薪,天底下再没有这么好的差事。

  他老实坦白:“先生,我没正经功夫,就一身蛮力。”

首节 上一节 67/198下一节 尾节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