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生于并州,当为枭雄 第278节

  吕布愣了一下。

  他想过攻城的一百种打法,想过守军可能设的各种埋伏和陷阱。

  他没想过,打开城门投降的人,会跪在他面前问待遇。

  他看着那老兵,看着老兵身后一双双冒绿光的眼睛。

  那是饿了太久的人才有的眼神。不是看将军的眼神,是看饭锅的。

  他忽然就懂了陈远说的“天要变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朝廷法度,什么刺史军令,在这帮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人面前,一文不值。

  谁给饭吃,谁就是天。

  “真的!”吕布的声音如炸雷,他环视一圈那些冒着绿光的眼睛,“在我兄我长陈远麾下,不光杀胡狗能分田!”他一脚踢开那县尉温热的尸体,吼道:“吃饭,管饱!顿顿有肉!受伤了,有最好的大夫给你们治!战死了,你们的爹娘妻儿,将军府养一辈子!绝不会让你们吃这种猪狗食,更不会让你们的血白流!”他伸手指着那帮饿得形销骨立的守军。“现在,谁愿跟着我吕奉先,跟着度辽将军,干一番不憋屈的事业,挣一个当人看的活法,吃一辈子饱饭的,站出来!”

  “吼——!”

  那声音不是欢呼。是饿了三天三夜的人撞见一锅滚烫肉粥时,从肚子里迸出来的嘶吼。

  那些守军扔掉手里锈迹斑斑的破烂兵器,一个军侯模样的扯开衣甲,露出排骨似的前胸。

  “将军!收了俺们吧!烂命一条不值钱!给口饭,让俺们咬谁就咬谁!”

  “对!咬谁都行!”

  “干他娘的!”

  吕布看着眼前这帮癫狂的降卒,一股热气从脚底板窜上来。

  这仗打得。

  不费一矢一卒,一座关隘连带几百条人命,全到手了。

  这不是孤例。

  吕布拿下铁门的同一天,几百里外,高顺的陷阵营兵临代郡关隘。

  那边的情况更省事。

  高顺的兵还在十里开外,关隘城门就开了。

  一个穿郡吏官服的中年文士领着百十号守军,捧着印信和兵册,在关外站了一排。像迎接上官来视察,连站位都排好了。

  “陷阵营高校尉当面?”文士躬身行礼,弯腰弯到了底,“下官代郡主簿赵宣,奉太守口谕,在此恭候。本郡防务,自今日起,由将军全权接管。”

  高顺坐在马上,看了他半晌。

  他身后八百陷阵营士卒列成方阵,甲胄压着呼吸,杀气内敛到了骨头里。

  没有人问为什么。

  高顺接过印信和名册,声音不带一丝多余的东西。

  “全军入城。”

  “原驻军,按我部军法重新整编。”

  “府库清点造册,今日之内报上来。”

  赵宣连声说“是”,亲自在前头引路,恭敬万分。

  高顺沉默地跟在后面,目光扫过那些主动让到路边的代郡守兵。

  有些人的眼神里带着好奇,有些人带着畏惧。但更多的,是一种如释重负的松弛。

  像等了很久的人,终于等到了。

  ——不是高顺打下来的。

  是这片土地上的人,自己把门推开了。

  因为他们知道门外站着谁派来的兵。

  那个名字在并州北部的分量,已经比太守的官印和刺史的行文加在一起还重。

  斩了鲜卑大单于的人。让穷兵烂卒分到田吃上肉的人。这个烂透了的世道里,唯一一个肯把底层军户当人看的人。

  夜里,铁门要塞。

  吕布让人宰了带来的牛羊,架起几口大锅,煮了满满当当的肉汤。新归顺的铁门守军领到肉汤的时候,有人的手抖得端不住碗。

  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兵,蹲在墙根下,两手捧着碗,把脸埋进去喝,喝到一半,“呜”地哭出了声。旁边人也不劝他,因为自己的眼眶也是红的。

  就为了这碗肉汤,这座山口的主人,就换了。

  吕布坐在篝火边啃了半根羊腿骨,把骨头扔进火里,对走过来的曹性摆了摆下巴。

  “你说兄长这个人,是不是打从我们还在葫芦谷啃野菜窝头那会儿起,脑子里头装的就已经是今天这盘棋了?”

  曹性没答话。

  他看了看四周,那些为了一碗肉汤哭得稀里哗啦的新兵,那些主动打开的城门,那些粮仓里整整齐齐等着被人看见的木牌。

  火光跳动。

  远处城墙上,一名狼骑换岗的靴子踩在石阶上,声音空旷而清晰。

  曹性低下头,声音很轻。

  “末将不知道将军想的是什么棋。”

  “末将只知道一件事。”

  他抬起头,目光落在南边黑沉沉的群山轮廓上。

  “末将不知道将军想的是什么棋。末将只知道,这世上的门,从来都是人守的。人心要是散了,再厚的门,也只是一推就倒罢了。”

  吕布盯着他看了两息,忽然笑了。

  他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大步走向自己的营帐。

  走了几步,头也不回地丢了一句话。

  “你这人,话少,但说的都是人话。”

  “明天先锋,你来。”

第二百三十二章 张辽

  雁门郡。

  高顺抵达此处时,并州南下的通道已经彻底被吕布与他犁了一遍,所有关隘都换上了度辽将军府那面黑底红字的战旗。

  沿途的郡县官吏,要么像代郡主簿赵宣那样滑跪得比谁都快,主动开门迎降;要么就在高顺的军阵面前,识趣地选择了闭嘴。

  与吕布那路兵马的喧嚣狂放不同,高顺的推进,安静得可怕。

  有几个不长眼的本地豪强,自以为摸清了陈远这位新晋权贵的喜好,备上了成箱的蜀锦和成群的牛羊美婢,送到高顺军前,想趁机巴结,攀上这条过江猛龙。

  结果,车马还没在营地外停稳,就被营门口两名面无表情的陷阵营士卒横戈拦下。

  “校尉不见客。滚。”

  就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话,连通报的流程都省了,直接堵死了所有世家钻营的门路。

  然而,就在那些豪强以为这位高将军是个不通人情的木头疙瘩,准备在背后下绊子时,另一件事,让整个雁门郡大大小小的坞堡都感到了刺骨的寒意。

  马邑县南,势力最大的坞堡,一夜之间被陷阵营围得水泄不通。

  高顺甚至没有亲自到场,他只是派了一名军侯,当着坞堡内外上千号人的面,冷冰冰地宣读了三条罪状:

  一,侵占军户田产三十七户,逼良为奴。

  二,克扣戍卒抚恤,致三名断腿老卒于去冬活活冻死于街头。

  三,与关外胡商私自交易铁器,暗通款曲,证据确凿。

  宣读完毕,那军侯连眼皮都没抬,直接一挥手。

  “将军有令,李氏一族,凡主事及沾血者,尽斩。余者,财产全部充公,编入屯垦辅兵营。”

  没有廷尉的审判,没有给李家家主任何辩解的机会。

  所有的罪证,都是暗桩早就查实,并送到高顺案头的。

  一个时辰后,冲天的黑烟从李家坞的方向滚滚升起,让附近所有的豪强都放下了心思。

  这位陈将军麾下的高校尉,用最直接、最暴力的手段,告诉了所有人度辽将军的行事准则。

  对百姓秋毫无犯,对蛀虫,杀伐果断,绝不留情!

  这种蛮横却又极其护短的作风,让那些被压榨了祖祖辈辈的军户,感到了久违的陌生。

  ……

  三日后,马邑县城外的校场,被临时辟为招募点。

  高顺要扩编辅兵营的消息一传出去,来投军的青壮排起了长龙,队伍从校场门口一直延伸到城墙根下,足足排了两里地。

  负责招募的,是一名陷阵营的老兵,脸上带着一道从眼角劈到下巴的刀疤。

  他面前的案几上,只放着笔、墨、和一摞空白的竹简。

  “姓名,籍贯。”

  “多大年纪,家里几口人。”

  “下地干活还是进山打猎?”

  问话干脆利落,没有半句废话。每个通过初选的人,都要当众脱掉上衣,让另一名老兵捏骨头、查旧伤。

  合格的,在竹简上按下血手印,领一块刻着编号的木牌,就算入了将军府的辅兵营。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就在这时,队伍的后方突然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让开!都给我让开!”

  一个略显稚嫩、却透着一股子野蛮劲儿的声音响起,拥挤的人群被粗暴地向两边推开。

  众人扭头看去,只见一个少年,瞧着不过十四五岁的模样,身形还未完全长开,略显单薄,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破旧短褐。

  他跨下骑着一匹没有马鞍、毛色驳杂的矮马,手里提着一杆沉重的长枪。那枪头在夏末的日光下泛着暗光,明显是自己用废铁反复打磨出来的,透着一股子粗糙的杀气。

  他根本不理会前面排队的壮汉们愤怒的叫骂,硬生生从人群中挤出一条路,无视了所有的规矩,纵马直接闯入了校场的空地。

  “什么人!瞎了你的眼,敢来陷阵营的场子撒野!滚下去!”

  负责维持秩序的两名士卒立刻上前,拔出腰间半截环首刀,厉声呵斥,想要将他连人带马拦下。

  少年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双腿一夹马腹,那匹杂色矮马嘶鸣一声,竟硬生生撞开了一个缺口,直接冲到了招募的案几前。

  负责招募的刀疤脸老兵站起身。

  “哪来的野小子,活腻歪了?在这儿撒野!”

  少年翻身下马的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少年的声音清亮,带着未脱的变声期稚气,不带半点怯懦与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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