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侠说道:“一下子写了两篇。一篇讨论废保举,另一篇讨论复死刑。”
晏几道连忙跑过去。
徐来的“废举荐”文章,不是说以后不准举荐,而是举荐不可常态化、制度化。因为这必然影响正常的升迁制度,导致人情往来、官官相护。
【治国之道,莫先于吏治;吏治之要,莫急于选人。今朝廷选人之法,其弊已极,而举荐之制实为厉阶……方今上自朝廷,下至州县,保举之法多矣……凡要切差遣,无论大小,尽用保举之法……】
【寒素之士,虽有奇才,无由自达;巧佞之徒,虽无寸长,捷足先登。仁宗皇帝尝叹曰:朕设保举以宠天下士,今但势要者得,孤寒之士,何由而进……】
这句直接堵死“祖宗之法”。
因为保举制彻底常态化,就是在仁宗朝完成的。但宋仁宗却亲口说,保举制度有问题,后悔当初那么做!
所以徐来废除保举制是符合“祖宗心意”的。
接下来,徐来又从各个角度,论述保举制常态化的弊病。
读完这篇文章,晏几道又看“恢复死刑”的文章。
【祖宗之法,本以仁厚待君子,非以纵恶保奸邪。】
【夫士大夫者,以道事君,以学济世,以天下为己任。朝廷待之以礼,所以养其廉耻;假之以权,所以责其忠良。此祖宗之深意也。】
【《孟子》有言:“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朝廷设官分职,以位待贤,非以位庇奸。若以位高者皆不可刑,则《春秋》之诛乱臣贼子,岂非虚文?】
【吾非不知“不杀士大夫”为祖宗之仁政,亦非不感士大夫之保全。然吾所忧者,不在今日之惠卿一人,而在朝廷之法自此不行,天下之心自此不信。若使奸邪在位,而曰“士大夫不可杀”,则天下将有以士大夫为保奸之具者矣。】
【天下之心何在也?《尚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又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之所视,即民之所视;天之所听,即民之所听。民之所恶,天必诛之!】
徐来在文章里,再次强调“以民为本”,而且直接引用《尚书》之言。
接着又论述不杀士大夫,对于“民本”的极大危害。
继而又论述孔子、孟子对死刑的态度。孔子虽然明确表示,不能以杀人为施政首选手段,但绝不是说施政不能杀人。
徐来还详细论述孟子那句“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即刑杀的目的,不在于泄愤或立威,而是为了保全更多人的生存环境,为了保障国家与社会秩序。
晏几道在读这两篇文章时,国子监兼经义局的一把手常秩,已经看完了文章在认真思考。
常秩基本同意徐来的观点。
……
赵顼已经看完文章并召见徐来当面交流。
赵顼问道:“先生欲废保举乎?”
“当废之。”徐来回答。
赵顼笑道:“善!”
就连宋仁宗晚年,都想废除保举制。在位仅四年的宋英宗,也曾收紧保举资格,并获得了韩琦、欧阳修等人的支持。
赵顼怎么可能不想对保举制动手?
赵顼继位之初,甚至还未改元熙宁,就迫不及待地“罢两府初入举官”。即把两府重臣在初次做执政官时,可举荐三名官员的特权给废除!
熙宁二年,赵顼又打算彻底废除保举制,只留御史的保举制度不变。但无法推行,只能作罢。
熙宁四年,又废除太中大夫以上高级官员,每年可定额举荐知州的岁举资格。
徐来现在要废除保举制度,赵顼这个皇帝非常高兴。
但赵顼又有些担忧:“群臣恐怕会反对吧?”
徐来说道:“治平年间的几位宰辅,全都想要废除保举制。他们害怕反对声音太大,所以只能逐步废除其中的一部分。宰辅都愿废保举,更何况下面的官员。但凡做官之人,谁没有受保举所困扰?如果有反对废除保举者,必为心术不正之徒!”
赵顼点头,又问道:“朝野舆论汹涌,还要绞死吕惠卿吗?”
徐来说道:“舆论汹涌并非坏事。臣也看了《正声》《天理》等杂志,并非所有人都反对绞死吕惠卿,亦有很多人支持赞同。”
“可以让朝廷和民间继续争执,法不辩不明,理不辩不清。就算最后饶恕吕惠卿死罪,也能通过这场大辩论,让许多人知道士大夫亦可杀。”
“杀不杀吕惠卿不是关键。朝野大辩论也不可怕,有些事情拿出来说更好。一切都要光明正大,国策不可出于私室。”
“如果执政者能秉持公心,做事不偏不倚。那么争论得再厉害,也不会真的撕裂朝堂。反而能在大辩论中,互相妥协接受公论。”
“让他们吵去。吵到秋天都可以。秋天吵不明白,那就延后处刑,吵到明年秋天再说。臣不会因任何人议论此事而怨恨记仇。”
赵顼想了想:“那就……试试看。”
? 0340【越来越热闹了】
跟徐来同为宰相候选人的张方平,已经回到应天府做官去了。也没让他白进京一趟,本官、散官皆有提升。
而韩绛则留下来判尚书省,这个职务让他很不开心。他反对处死吕惠卿,多少带着些怨气在里面,也想趁机提升自己的政治威望。
“相公,这是刚发来的。”
“什么公文?”
“关于保举制。”
韩绛连忙拿起来阅读,发现徐来并没有太过激进。
更像是仁宗晚年以来的政策回调,也像是为彻底废除保举制而探风。
此次的政策调整如下:
第一;重提熙宁四年,赵顼早就已经颁布过,却被变法派破坏的政令。即太中大夫及以上级别的官员,每年可定额举荐知州的权力被取消。
第二;诸路监司、知府、知州的保举名额,在以前压缩过的基础上,再次直接砍掉一半。
第三;御史、谏官、学官等官员,如果没有收到“朝廷主动求才”的政令,今后不准私自向朝廷举荐人才。
韩绛看完以后,心里嘀咕道:下一步就该把保举从改官里面废除了。官员升迁制度都得改,徐来也是个闲不住的。
韩绛感觉自己该做点什么。
第一条他不能反对。因为这是皇帝的本意,几年前就颁布过,结果被变法派破坏了。
第二条也很难反对。因为每年被地方官员保举,等着转为京官的选人数量太多,已经排队到好几年后了。地方官保举名额砍半,是所有朝廷大员都乐见的。
那就反对第三条!
韩绛以科举制度再完美,也无法选尽天下英才为出发点。
他说“野有遗贤”,是皇帝和朝廷的损失。而御史、学官举荐人才,是对科举制度的补充。禁止举荐人才,会让明珠蒙尘。
韩绛还用宋初三先生来举例。
宋初三先生的其中两位,都才学过人而屡试不中。正是举荐制让他们得官,最终为国家做出了卓越贡献。
韩绛写完文章,又仔细修改两遍,便拿去上疏给皇帝。
这种奏疏,赵顼理都不想理。
因为徐来给出的第三条,并没有彻底禁绝举荐。而是说御史、学官不可私自举荐,要等“朝廷主动求才”的政令。
不管哪个皇帝,为了彰显爱才之心,都会不定期颁布圣旨,主动要求官员举荐乡野遗才。
所以,韩绛那封反对奏疏,出发点根本就不成立!
韩绛当然也很明白,他只不过是借此彰显存在感而已。因为“判尚书省”这个职务,官位太高,权力却小,韩绛平时闲得发慌。
奏疏被皇帝留中的韩绛,却收到《钟声》杂志的邀稿请求。他难以置信道:“请我写文章讨论士大夫是否可论死?”
出面邀稿的常秩说:“正是。司马台长也已受邀。”
韩绛问道:“你自己的想法,还是出于某人授意?”
常秩说道:“徐相公授意。”
韩绛彻底搞不懂了。自己和司马光反对处死吕惠卿,徐来反而邀请他们写文章是什么情况?
常秩又说:“徐相公有言:法不辩不清理不辩不明。距离秋日处刑还早,朝野皆可议论此事。就连那些民间杂志,也可以公开刊文讨论。”
韩绛极为震惊:“这种大事,怎能任由民间议论?他就不怕舆论失控吗?”
“看来是不怕的。”常秩说道。
韩绛怒道:“简直儿戏!”
他也不知自己为啥生气。
按理说,宰相不以权势压人,允许大家反对和讨论,韩绛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但韩绛就是下意识生气了,而且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
司马光和范纯仁,此时也在议论这件事。
范纯仁说道:“《钟声》是《铎声》改名而来,他真敢主动邀请你写稿?而且还是反对他的文章?”
“确实如此。”司马光想不明白徐来要干啥。
范纯仁说道:“王安石为相之时,《新声》只刊变法文章,不见任何质疑之声。王安石以公器为私器,一意孤行。徐来化私器为公器,兼听并采。这是好事啊!”
司马光说道:“但我总感觉哪里不对。”
“管它哪里不对,你文章写得对就行,”范纯仁说道,“难不成,他主动向你邀稿,还敢因文章而治你的罪?”
司马光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任何国家大事,都允许官方和民间杂志讨论,今后朝野舆论会成什么样子?徐来有乱政之嫌!”
范纯仁笑道:“难道朝廷不允许,民间就不会议论?”
司马光无言以对。
王安石做宰相期间,司马光蹲在洛阳可不止写书,还隔三差五呼朋引伴议论朝政。他们在熙宁六年,也办了一份杂志,因为非议变法而遭封禁。
“算了,不去想太多。”
司马光说道:“他敢让我写文刊于《钟声》,我又何必瞻前顾后?”
……
停刊已久的《铎声》,终于改名《钟声》而复刊。
并且由一份私人刊物,变成隶属于国子监、经义局的官方刊物。
与此同时,朝廷颁布《图书出版管理条例》,内容总结起来主要有四条:
第一,所有图书都不得擅自印刷,需要到诸路提刑司报备。不经报备私自印刷发行,就算免费赠送也属于非法出版。(手抄书籍例外)
第二,严禁印刷出版谶纬内容,严禁私印历书,严禁刊印有违公序良俗之图文。视具体情况,而处以罚款、停刊、论刑等处罚。(徐来故意没提天文内容)
第三,所有图书不可造谣中伤。被造谣者可以告官,要求出版单位及作者赔偿。还可要求造谣者连续在当地杂志发文道歉。情节严重者,可论以刑罚。
第四,已在提刑司报备的合法出版物,若遭盗印,可以告官。官府必须受理案件。
应天府现在的一把手是张方平。
在自己的老家做一把手,当今只韩琦、富弼、张方平有此待遇。
嗯……王安石也算如果他把江宁视为家乡的话。
“相公,快看《钟声》!”
“什么《钟声》?”
“就是改名以后挂在国子监的《铎声》。有几篇文章好奇怪,竟公然把国事放在杂志上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