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血月世界开始 第2节

  破界珠内元炁仅剩 100,尚不足以支撑搜寻新世界的庞大消耗。若是将这 100点元炁全数用于淬炼自身,催动气血凝聚真气,按照王胜的经验,100点炁,能否推动他彻底进入真气境还在两可之间。一旦使用元炁便会耗尽,再想前往新民界,便只能再度出城猎杀妖物,积攒阴气转化元炁,风险不小。

  王胜略一思忖,权衡之下还是决定先消耗元炁前往新民界。

  心念既定,他不再犹豫,意识牢牢锁定“前往新民界”的选项,微微一动。

  刹那间,周遭景象剧变,空间泛起细微涟漪。

  窗外诡异的猩红月色、凄厉的阴风嘶吼瞬间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清晨初升的朝阳,柔和的晨光透过窗棂洒入屋内,暖意融融。

  外界天色蒙蒙亮,鸟鸣清脆,时间约莫是上午七八点左右,一派安宁祥和之景,与大周血月升起时的压抑恐怖形成鲜明对比。

  王胜出现在一张雕花大床之上,周围凭空多出几口大箱子。

  换上一身利落的新式军装,他随意整理了一番,推门而出。

  庭院外,两名身着制式军装、打着绑腿的卫兵手持长枪,身姿挺拔,见他出来,立刻立正敬礼,声音洪亮有力:“团座!”

  “看好房门,不准任何人进出。”

  “是!”

  在大周,他只是黑虎武馆一名不起眼的记名弟子,而在新民界复县,他却小有名气的复县第一好汉,同时还是个领着百余士卒的小军头。

第2章 老子的队伍才开张

  “大帅,您起了?”

  “什么大帅!”

  王胜眉头微蹙,语气带着几分无奈:“让你军中称职务,三娃子你就是记不住!”

  三娃子:“可是连北郭那边的马老六都自号大帅了,您这般英雄人物,只喊声团座岂不是矮了他一头。”

  三娃子挠着头,一脸耿直地辩解,在他心里,自家团长便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名号绝不能输给旁人。

  王胜在大周曲县只是黑虎武馆里一个不起眼的记名学徒。

  可在新民界的复县,他的名头却响遍四乡八里,是人人称颂的打虎英雄。

  这份威名,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半年前他硬生生用拳头打出来的。

  那时王胜刚借助破界珠穿梭到新民界,出现在复县县郊的李村外,还没来得及熟悉环境,就遇上了一桩祸事,一头吊睛猛虎袭击村落。

  这猛虎体型比普通老虎大上一圈,肩高体壮,性情凶残,且十分记仇。

  早前它被猎户用猎枪击中,虽侥幸未死,却从此对人类恨之入骨,即便腹中不饥,也会主动闯入村落,找机会将人咬死,在复县周边恶名远扬,搞得各村镇都谈虎色变。

  彼时的王胜,刚在大周武道突破至炼血境,一身气血浑厚如汞。

  猛虎咆哮着扑杀而来,村民们吓得魂飞魄散,四散奔逃,好巧不巧,刚穿梭过来、尚在怔忪的王胜,落在了猛虎面前,瞬间成了猛虎的唯一目标。

  换做常人,面对这头的猛虎,早已吓得腿软瘫倒。可王胜在大周血月世界,早已数次直面妖邪,搏杀经验丰富。

  眼见猛虎凌空扑至,他丝毫没有慌乱,脚下一沉扎稳根基,腰身猛地一拧,右拳猛地发力,一记标准的升龙拳精准轰出,正中猛虎下颚。

  “嘭!”

  一声闷响,重达七八百斤的猛虎竟被这一拳打得倒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发出一声哀鸣。

  王胜更是得势不饶人,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不等猛虎起身,双拳抡起来就砸,拳拳到肉。在周边百姓的围观下,徒手硬生生将这头斑斓猛虎打死,自身居然毫发无伤。

  自此,王胜徒手搏虎的壮举传遍复县,“打虎英雄”的名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眼前的三娃子,正是李村的猎户,在王胜穿梭当日亲眼目睹了王胜徒手毙虎的神威,当场扔下猎具,死心塌地追着王胜拜大哥,成了他最忠心的追随者。

  这打虎英雄的名头,在这世道也是个不错的招牌。

  前朝末帝退位,新民政府刚刚建立,新老政权更迭之际,地方秩序崩塌,匪患横行,复县周边盗匪四起,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苦不堪言。

  新来的新民政府县尊心急如焚,急切想要组建一支能镇压地方、维持秩序的武装力量,横空出世且带着打虎英雄名头的王胜,便成了众望所归的人选。

  来到新民地界不过半年,王胜便摇身一变,从一介外来者,成为了复县巡防团的团长。

  说是团长,麾下实则只有百来号人,还是他自个儿招募的,装备更是简陋。其中仅有三分之一的士兵配有正经枪械,其余人只能拿着刀枪棍棒、老式猎枪凑合。

  不是王胜不想扩军强军,实在是条件有限。他并非矫情,只是觉得手下百十人就自称“大帅”,实在可笑。

  这乱世当真是池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阿猫阿狗都敢顶着大帅的名头了。

  “你拿我跟那马老六比,才是贬低我了。”王胜淡淡开口,语气里满是不屑。

  “是,团座您说得对!”三娃子立刻躬身应道,脸上没有丝毫奉承,只有发自内心的崇拜。在他心中,徒手毙虎的王胜,与话本里的盖世英雄形象毫无二致,绝非马老六那等跳梁小丑可比。

  北郭的马老六,本是马匪出身,趁着西南正规官军北上中州、局势混乱之机,钻了空子混了个北郭县巡防团长的职务。可此人匪性难改,披着官衣依旧干着土匪的勾当,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名声臭遍周边数县,王胜打心底里耻于与其相提并论。

  “今日可有人来投军?”王胜话锋一转,询问起军务。

  “报告团座,招兵处那边又带来了五名新兵,我仔细查验过了,都是附近村子知根知底的娃子,同乡作保,身家清白。”三娃子朗声回道。

  王胜的征兵标准极为严苛,绝非什么人都收。年纪太小的不要,年老体衰的不要,抽大烟、沾染恶习的一律拒收,身体孱弱、身形不协调的也一概排除,且必须有本地乡邻作保,确保是良家子弟。

  在这“好男不当兵”的年代,想招揽这般健壮清白的青壮自愿入伍,本就难如登天。若非王胜威名远扬,且出手阔绰,粮饷给得足,顿顿能让士兵吃饱干饭,根本不可能招得这么多良家子自愿参军。

  “新兵先领安家费和军服,编入队列操练。”王胜下令道,“其余人集合,即刻操练!”

  “是,团座!”

  三娃子摘下脖子上挂着的铜哨,鼓足力气吹了起来,“嘀嘀嘀……”短促而有力的哨声穿透整个营房。

  听到哨声,一百多号士兵迅速从各处集结而来,列队、报数,动作整齐划一,尽显训练有素。复县官府虽无力提供枪支,却给王胜批了一批统一的新军服。一身笔挺的军服穿在这些精壮青壮身上,再加上日日操练打磨出的精气神,这支巡防团看着倒也有模有样,颇具军威。

  只可惜,枪支实在短缺,平均三人才有一杆正经的步枪,更别提重武器。这点枪械,还是王胜耗费巨资,以数倍于市价的价格,从米加王国的洋商手中艰难买来的。

  望着手下大半士兵手持木枪,却依旧一丝不苟地操练刺杀、队列,神情肃穆,没有丝毫懈怠,王胜心中莫名想起了那段耳熟能详的戏词:“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

  就在这时,一名卫兵快步跑来,躬身禀报:“团座,张师爷找您。”

  “请他进来。”

  不多时,一个身着长衫、面容儒雅的中年人缓步走入军营。此人便是张师爷,复县新任县尊上任时带来的亲信,前朝秀才出身,后又进入新式学堂求学,喝过两年洋墨水,算是新旧兼具的文人。

  当初正是张师爷一力举荐,王胜才得以坐上复县巡防团团长的位置,县尊还特意批下两千大洋的启动资金,助他组建队伍。张师爷虽为官府中人,却颇有几分文人风骨,并非贪婪小人,起码贪钱不多,吃相不难看,且对王胜有举荐之恩,因此王胜对他还有几分尊重。

  “张师爷,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王胜上前几步,笑着招呼道。

  “三娃子,去给张师爷泡杯好茶。”

  张师爷拱手回礼,态度谦和:“王团座,今日前来,确有要事相商。”

  “师爷但讲无妨。”

  张师爷语气稍顿,脸上露出一丝为难:“任家镇那边这几日出了件骇人听闻的怪事儿,据传是任家老太爷死后尸变,化成僵尸从棺材里爬了出来,已经接连害死了好几口人,闹得全县人心惶惶,百姓惊惧不安。”

  “县尊大人忧心忡忡,希望王团长能带兵前往任家镇查看实情,若真有僵尸作祟,务必将其降服,为民除害。”

  说罢,张师爷目不转睛地盯着王胜,仔细观察着他的神态,生怕他拒绝。

  王胜一听任家镇闹僵尸,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兴致。他来到新民界已有小半年,志怪传说听了无数,却从未见过真正的妖邪。此前遇到的所谓狼妖、虎妖,交手后才发现不过是体格强壮些的野兽,击杀之后,体内没有丝毫阴气,破界珠毫无反应,无法汲取能量。

  哪像在大周血月世界,夜幕降临,城外时不时就能碰见妖邪作祟,斩杀后便能吸纳阴气转化元炁。若任家镇真的是僵尸,或许能为破界珠补充一些阴气。

  于是王胜当场应道:“任家镇本就属我县辖区,此事也是我巡防团分内之事,保境安民,责无旁贷,我立马点齐人马前往任家镇解决此事。”

  张师爷闻言大喜,连忙称赞:“若这天下所有人都如王团长一般明事理、担大义,何愁不能一扫乱局,重归太平!”

  称赞过后,张师爷脸色再次变得扭捏,颇为尴尬地说道:“只是……县里财政实在困难,官府的科员们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俸禄,此番出兵,暂时拿不出开拔的银钱……”

  这乱世之中,军队拖欠粮饷乃是家常便饭,因此也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军队出动前,必须支付一笔开拔银,少了这笔钱,即便主官下令,士兵也未必肯卖命。张师爷显然是将王胜的队伍,当成了那些只认银钱、军纪涣散的传统营兵。

  可实际上,王胜手下的士兵,都是新招募的良家子,没有一个兵油子。平日里王胜粮饷给得足,顿顿管饱,两日一操,士兵待遇极好,军纪严明,根本没有索要开拔费的陋习。只要王胜一声令下,全员即刻便能出动。

  王胜也从未指望过穷困潦倒的县尊能提供多少钱粮,平日里养兵的耗费,大多是他自掏腰包。县尊给予他最大的支持,不过是一个官方的名分。有了这个名分,他招募兵员时,正经人家的子弟才敢前来投奔;若是没有名分,便会被视作土匪流寇,无人愿意追随。

  “无妨,钱粮只是小事,不必挂齿。”王胜淡然一笑,“当务之急,是尽快前往任家镇解决僵尸,免得再有无辜百姓遇害。”

  “王团长高义!在下佩服!”张师爷由衷赞叹。

  “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

  王胜神色一正,厉声下令道:

  “三娃子,召集部队,即刻开拔任家镇!”

  “是,团座!”

  一声令下,军营瞬间动了起来。士兵们迅速整理装备,携带枪械弹药,列队集结,全程井然有序,没有丝毫混乱。

  王胜翻身上马,骑着一匹驽马,走在队伍最前方。百余名士兵紧随其后,步伐矫健,朝着任家镇进发。县城里的百姓看到有兵马穿行,纷纷主动避让,躲到道路两旁,眼神中带着敬畏。

  这年头的兵马,大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不滥杀无辜就算是军纪优良,百姓若是不小心挡路,挨顿胖揍都是轻的,根本无处说理。

  任家镇距离复县县城不过三十里路程,路途平坦。王胜手下的士兵粮饷充足,训练刻苦,脚力自是不弱,一路急行军,士气高昂,刚过午时,便已抵达任家镇边上。

  可此时的任家镇,却早已来了一群不速之客,堵住了进出的道路。

  镇口的主道上堆满了树木、石块做成的路障,旁边还仓促垒起了沙袋工事,一群穿着不一、吊儿郎当的士兵横在路口,凶神恶煞地将镇内镇外的百姓尽数拦下,不许任何人进出。

  “都不准出去!大帅有令!为了大伙儿的安全,所有人都好好在镇上待着,胆敢擅自外出者,杀无赦!”

  领头的小军官叉着腰,对着人群厉声呵斥

  “可是军爷,镇上闹僵尸了,不趁着白天阳气足,把僵尸找出来烧掉,等晚上阴气重了,僵尸又要出来害人了!”

  一个身着长袍的中年道人,带着一群青壮堵在镇口,苦口婆心地劝说,“那僵尸是任家老太爷所化,专吸人精血以壮自身,若是再让它吸食一晚,恐会炼成无人能制的铁甲尸,到时候整个任家镇都要遭殃!”

  周围的镇民也跟着纷纷叫嚷,大部分人并非想要去寻找僵尸,只是想趁着白天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到别处躲避几日,保全性命。

  “嚷什么嚷!都给我滚回去!”小军官勃然大怒,拔出腰间的手枪,“再敢闹事,老子当场崩了你们!”

  “砰!”

  一声老式步枪的沉闷枪声响起,子弹打在地面上,溅起一片尘土。周围的士兵也纷纷举起武器,虎视眈眈地对准百姓,尽显凶戾。

  刚刚还群情激奋的人群瞬间被震慑住,吓得连连后退,再也不敢多言。道士打扮的中年人还想再劝,被那小军官恶狠狠地一瞪眼,终究不敢再多说,只能悻悻地退到一旁,满脸无奈。

  ……

  “团座,是马老六的人!”三娃子猎户出声,视力极好,几乎不输已经炼血大成的王胜,隔着老远便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压低声音向王胜禀报。

  镇口的这群兵,穿的还是前朝遗留的旧营兵制服,不知是从哪个废弃仓库里翻出来的,连配齐都做不到,相当一部分人只穿着破烂的常服,衣衫不整。手里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有洋枪、土铳,更多的竟是大刀、长矛,辨识度极高,一看就是马老六手下的匪兵。

  很快,镇口的匪兵也发现了王胜这支装备着装整齐的队伍,顿时如临大敌,纷纷缩到沙袋堆砌的临时工事后面,举枪警戒,气氛瞬间变得剑拔弩张。

  原本堵在镇子门口的镇民们,见两支兵马对峙,大有火并之势,吓得一哄而散,四散奔逃,动作无比迅速,生怕被殃及池鱼。

  “前面的朋友,甩个蔓!”镇口的小军官一身土匪习气,张口就是绿林黑话。

  三娃子在王胜的示意下,上前一步,嗓门洪亮地朗声喝道:

  “我们是复县巡防团!任家镇乃复县管辖之地,你们北郭的兵马,是不是踩过界了!”

  任家镇一直归复县管辖,行政、防务历来与北郭无关,马老六的人纯属无理越界。

  可马老六的土匪队伍,向来蛮横无理,只认拳头,不讲道理。

  小军官闻言,嗤笑一声,强词夺理道:“我家大帅心善,不忍见僵尸残害百姓!你们复县官府无能,不管百姓死活,自然由我们北郭县的人来管!”

  这话说的冠冕堂皇,但在这里所有人听来都荒谬的可笑。

  周边几县,军纪最差、残害百姓最甚的,就是马老六这伙匪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恶名昭彰。这会儿倒装起了慈悲心肠,爱护起百姓来了。

首节 上一节 2/127下一节 尾节 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