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句话。
不能指望一群不喜欢狗的人,能把狗养好到什么程度。
雇人,也只是日常喂狗和打扫卫生。
要不然陈凌和山猫也不会想到雇那些斗狗的人过来管理。
“嘬嘬嘬!”
陈凌走到笼门前面,勾勾手指头,对着那些狗叫道。
“汪汪汪!”
“汪汪汪!”
刚听到‘嘬嘬嘬’的召唤声,狗场的狗瞬间叫成了一片。
狗和狼在这方面区别不大。
只要一个开始叫,剩下的就都跟着叫。
一百多条狗汪汪大叫,那叫一个震耳欲聋。
钟文看到这阵势脸色都白了。
拉着陈凌就要往外走。
他也是怕这些狗的,可以说是又抵触又害怕,这么多大狗,发起风来能把人吃了。
他向来不敢在这里过多逗留。
“没事的,别怕,文哥你有事可以先走。”
陈凌就让他先走。
“什么叫我先走,这是什么话,你看这些狗叫得多凶,多危险啊!咱们先出去,等它们不叫了再说!”钟文急切道。
给这些狗喂食的时候,他们很温驯,但由于生了小狗,这个时期,有陌生人在场,它们很容易发疯的。
这个山猫前两年就跟他当故事讲过,他也是了解的。
陈凌却摆摆手,自己蹲下来,继续‘嘬嘬嘬’的叫狗。
奇怪的是,他这一蹲下,距离最近的几条狗,先是一愣,而后立马俯首帖耳的,肉眼可见的变得温顺起来,哼哼唧唧的摇着尾巴上前来。
隔着铁笼子,伸出舌头就要舔他的手。
前面的这几条大狗变乖之后,后面那些狗也跟着不叫了,就趴在笼子跟前,看着陈凌,摇着尾巴,跟着哼哼唧唧起来。
“我哩个乖乖,这是怎么回事?”
钟文惊讶道:“人家都说是你狗王,会驯兽驯老虎,你这也没驯啊,嘬嘬嘬的一叫就行了??”
“哪里啊,是它们还认识我,记得我而已。”
陈凌看钟文疑惑,也没解释什么,观察了一番里面的大狗和小狗,看清楚了它们的具体状态,心里也有数了。
就跟着钟文往外边走。
狗的记忆力不错,比猫要强太多了,很多狗还会记恩。
尤其土狗,是表现最明显的。
而狗场这些狗,基本都是认识陈凌的。
原本的狗,被黑娃小金打服过,跟着陈凌不只一次出去的打过猎。
有几次还是跟着阿福阿寿出去小猎。
他们见了陈凌不乖才怪。
剩下的狗,也就是那些斗犬,那些狗是被陈凌和山猫救治回来的。
也记得陈凌。
所以认出来后,就都温顺起来了。
从狗场出来后,陈凌也没急着找人,而是找了个电话,给赵刚打了过去。
“怎么样富贵?山猫兄弟那些狗有能用的不?”
“不行,在狗场养坏了,每一个能当种犬的……还有,那些狗憋火太严重了,尿尿都是黄的,要不是狗场的母狗够多,那些公狗有狗配着,这些狗都得疯。
幸好我来得早,要是年后再过来办这事,那些狗肯定已经开始咬人了。”
陈凌提到这个也无奈,狗这东西要遛啊,狗场用笼子养狗那也是要常常放风的。
要不然肯定得心理疾病。
加上狗有领地意识,狗场的大型烈性犬还那么多,时间长了,肯定出事。
“唉,那你这趟过去还真是去对了,找时间把狗放出来溜达溜达吧。”
“是啊,打算今天晚上放出来呢,白天里人多。”
“……说到养狗,余启安兄弟有话跟你说,我让他跟你说话。”
赵刚把手机交给余启安,余启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富贵,村里来了一队鹞子客,是跟一个探险队一块来的,那探险队听鹞子客说起你的事,知道黑娃和小金的体型之后,想问问你知不知道紫麒麟这种古老的犬种?”
“紫麒麟?古老犬种?”
陈凌听得皱眉,“哪里来的探险队啊?麒麟还能跟狗扯上关系?”
“我也不知道啊,这探险队是国外回来的,说是找这种狗找了好多年了。”
余启安满不在乎:“不过交朋友嘛,他们说话挺有趣的,也很懂狗,看着不像是坏人啊。”
“……”
陈凌对余启安这种走到哪里都能交朋友的性格是服气的。
“他们闲的吧?哪有组织探险队专门找狗的?”
吐槽一句,心里也嘀咕:‘整得跟鬼吹灯似的,还紫麒麟呢,要是按照体型来找,直接去找坎高和北美灰狼多好。’
北美灰狼的体型,最大能到一百四五十斤,肩高一米。
坎高更是肩高一米以上的不在少数。
要是懂狗,并且是喜欢大型犬的人,应该是都了解的。
哪里还有必要搞什么探险队,专门针对性研究多少年呢?
“哦对了,还要补充一句的富贵,人家说了,这是以前流传在秦岭古老犬种,号称山神专属,是二郎神化身养的狗……”
“……”
越说越扯了不是?
第772章
其实吧。
陈凌也是相信秦岭以前是有很厉害的古老犬种的。
甚至他有点相信,所谓的过山黄、驴头狼、山混子之类的民间传说里的东西,曾经也是存在的。
只不过应该都是一些较为奇特,数量稀少的生物罢了。
之所以这么相信。
一是,狼巴子,也就是狈的出现。
二是,从韩教授嘴里知道的一件事,说是以前在民国的时候,云南那边是有犀牛的。
三是,陈凌以前听父亲讲过,说父亲小时候那会儿,还能看到秦岭的伐木工人,往外面运大树,那树大到什么地步,树木的直径,都比成年人的身高还要长。
想想这些,再想想什么古老的犬种啊之类的,那就都是小事了。
而随着秦岭原始森林被逐渐破坏,很多生物消失也属于正常。
当初韩宁贵说过,这狈是怎么来的。
其中一个可能,就是在战乱年间,古老种的野狗和狼交配,有几率诞生出来的。
什么是古老种的野狗呢?
就是说,他们有一个猜测,即便狗是从狼驯化来的,但最开始的狗,也很可能跟别的犬科野兽杂交过。
才慢慢的从狼演化成狗。
为啥有这个猜测……
陈凌也可以理解,那就是现在的科技手段,并不完善,就像是化验人参和萝卜的成分一样。
有的东西就是查不出来区别。
但又泾渭分明的,是两个区分开来东西。
狼和狗也是这样……
澳大利亚,野狗肆虐都多少年了,到现在也都还是野狗,并没有成为狼。
所以他们就有了这个大胆的假设。
一旦这么假设……
那古老犬种的说法,也就不难理解的。
也就是说古老犬种,蕴含未知犬科生物的血脉更为浓郁。
再加上,地域分化,环境也是会改变野兽基因的。
东亚狗和中亚狗就不一样。
平原狗和山区狗也不一样。
南方北方……
总之,很复杂。
就显得某些古老犬种比较稀有珍贵。
不过这倒给陈凌提了个醒。
“现在找不到所谓的古老犬种,那通过返祖狗,和狼,或者狼巴子、豺狗子等杂交,那也是个很好的想法啊。”
返祖狗在山区很好找的,返祖狗有着狼的体色,但身上又有小块黄斑,眼圈也是有暗黄色纹路,狗并不漂亮,但一般忠诚护家,很受老辈人喜欢。
“阿凌,都说好了的,今天让银环姐姐帮着你挑一件大衣的,你这一大早又跑出去没人影了。”
中午在梁越民家吃饭,陈凌正满脑子嘀咕呢,王素素领着睿睿和两条大狗走进来,看到他就抱怨起来。
睿睿倒是一把扑到他身上,往他身上爬,笑得贼欢:“爸爸,雀雀好玩。”
“雀雀好玩啊,回家爸爸给你养两只,好不好啊?”
陈凌笑眯眯的抱起他,对王素素道:“我不太想买衣服,咱们之前不是逛过吗,穿在身上不好看。”
“什么不好看,你就是嫌麻烦,不想去试衣服,我可告诉你啊,你不买今年冬天咱们家里没你衣服穿了。”
王素素哼了声坐下来,一边摸弄小金的耳朵,一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