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一边农忙着,也算开了眼了。
好家伙,一群毛都没长齐的鼻涕娃,竟然个个骑着新车子,脖子挂着弹弓,跟在陈凌和小青马之后直接成了一支‘壮观’的车队。
时不时,瞧见了野兔的踪迹,便会立刻捏着手刹停下来,站在他们村的农田旁抄起弹弓就打,打得还贼准。
遇到了交公粮的车,这群小鬼头还会齐刷刷的拨弄起铃铛来,如果路宽,就加速超过去,如果路窄,就下来推着车子,或者趁机全部停下来,把车子扎好,站在路边排成一排去撒尿。
这种时候,要是有人问他们新车子咋买的,那就更好了。
一个个就挺直了小胸脯,满是得意的说是他们自己攒钱买的。
然后像是小鸭子一样,叽叽喳喳的炫耀自己怎么攒的钱,享受大人们的愕然和夸赞。
他们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等到了晚上,再跟着陈凌带着打到的猎物回村满载而归,这种感觉就更好了。
因为野兔是能卖钱的,是孙艳红要收购的。
他们就又能攒钱了。
是啊,货运站每趟车回来,就有人给顺路把兔子啥的带到市里去。
自己人收购,价格很不错的。
除了兔子,也有野鸡啥的。
相比野鸡来说,陈凌对野兔的做法上,使得野味更有独特的风味,也更受欢迎。
当然野鸡也不是不好,只是到底不如家养的土鸡油水多,吃起来香。
这会儿的土鸡养的时间也足够长。
只需简单的山菇一炖,就鲜美无比,香味浓厚。
而野鸡,陈凌倒是有好的做法,但目前么,孙艳红想了想,还是先弄兔子的好。
毕竟本地吃兔子的属实不少。
“过几天,叔还要忙上一阵,就不出来打兔子了……你们也不要整天想着出去骑车乱跑,听到没?”
“啊?叔你要忙啥?是又要耕地吗?俺爷说咱们村秸秆打完了,还要统一用旋耕犁把地都耕一遍嘞。”
“不是,现在村里都会开大拖拉机了,旋耕犁和秸秆粉碎机用起来没啥两样,用不着叔教他们。
叔是要带人去趟市里……”
陈凌说着,还没说完。
又有小娃子眼睛一亮抢答:“俺知道,俺知道了,富贵叔要去市里接老虎回来。”
“去去去,接啥老虎,叔这次要去做大买卖,赚大钱。”
陈凌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挺起胸膛,拍的邦邦响。
到了农历八月末了,今年的国庆节也没几天时间就要到了。
今年国庆有件举国欢庆的大事。
港岛回归。(现实是七月一日回归)
陈凌让二舅哥准备的纪念衫等物也到了该闪亮登场的时候。
另外还有韩闯的罐头。
前阵子给他送鱼缸样品的时候就开始加足了马力制作。
在糟鱼罐头过季。
水果罐头竞争力差的情况下。
韩闯兄弟俩也没别的事情做,就铆足了劲,按陈凌的建议去干就完了。
“过阵子,村里大人们,估计要上山摘野果子卖了,你们到那时候可以跟着去掏点竹鼠去,回来能卖钱……别的时候放学了也不要到处骑车疯玩,不然家里大人就要怪我带坏你们了。”
“俺们知道了,叔你对俺们最好了,你说啥俺们都听。”
“就是就是,俺们肯定老实听话。”
“实在不行,俺就把车子先锁起来。”
“对,俺们不骑车乱跑了,俺们帮你看着睿睿,带睿睿去上学。”
一听说陈凌要挨大人们埋怨,这群小猴子一个个就齐声嚷了起来,大声保证,这比说啥都管用。
陈凌见状笑了,他也没别的办法。
这阵子就算每天上学,这群小东西也会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跟着他骑车去打兔子,瘾头贼大。
他们家里知道跟着陈凌也不担心。
但是陈凌这一出远门就不行了。
可不得给他们打打预防针。
……
太阳落山后,陈凌回到家,简单清洗一下后,先是去楼上逗了逗乐乐、康康,然后才下楼找二舅哥说起过两天要把纪念衫运往市里的事情。
王庆忠一下子就激动起来了。
以前不知道是啥时候开卖,临到跟前了,反而有点紧张。
“这就要卖了?我这还没做好准备呢。”
王庆忠搓搓手:“主要是素素还在坐月子,你二嫂走不开……”
“哎呀,你这咋还离不开二嫂了,咱们爷们儿就不能做生意了?”
陈凌说:“你放心吧二哥,我说是让你们锻炼着干买卖,不会不管的,何况也是在孙艳红他们那边附近卖,有她照应着,你放心大胆的卖就行了。”
“那也行,你呢?”
“我?我弄完家里这些衣裳,还得帮着去黄泥镇弄罐头那摊子,我给你找上聚胜哥,你俩先去市里。
我们随后就到。”
陈凌也没别的想法,就是早就跟韩闯提过一些,卖的好了,就顺势弄点野果罐头。
不然山里那么多野果,纯粹是浪费。
“啊,你跟着去就好,我以为你还要琢磨着去山里打猎呢,真真这两天老嚷着说你抓梅花鹿。”
王庆忠松了口气,妹夫跟着去就好,这就有主心骨。
“我当然跟着去了……”
陈凌乐呵呵的笑道,心想,不过嘛,也就去一下子。
他们自己卖起来肯定就不用自己管了。
谈论着,沈家三人回来了,他们一家子在这儿的生活很简单,就是变着法儿的玩。
变着法儿的让沈佳宜高兴快乐,把病彻底治好。
所以这些天除了守着陈凌的大水景缸捞鱼喂鱼,也会去山里摘点野果。
或者随两个小鬼子一起给村民们送送饭,跟着看看打秸秆的热闹场面。
打秸秆也很好玩。
除了秸秆粉碎时的场面,看上去很是解压和痛快之外。
还会驱赶出来很多小动物。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各种各样的,有时还会招来鹰隼,专门盯着那些从浓密的秸秆中跑出来兔子、田鼠,而后飞扑而下。
到了晚上,打过的秸秆地里,还会招来野鸭子等飞禽。
专门去啄那些暴露出来的蚂蚱蟋蟀。
吃惯了小鱼小虾,它们也愿意换换口味的。
沈佳宜一个女孩子,还是娇生惯养出身,后来又成为了万人追捧的明星。
本来对这些是不感冒的,眼睛里也看不进去这些。
但经历这一场变故,她也变了不少,以前觉得乡下脏乱差,各种不堪,鸡屎鸭屎虫子也多,甚至没办法落脚。
现在来了之后大为改观,尤其静下心来生活这一段时间,竟也品出了这山村生活的趣味。
她现在都敢抓虫子了。
“凌哥,凌哥,你看这是我烤的玉米。”
这姑娘像是邀功一样,拿着好几个烤的金灿灿的玉米:“我爸我妈都说烤的好吃,你们快尝尝。”
她拿了两个大的就分给陈凌和王庆忠。
确实烤的不错,烤糊的地方很少。
这季节玉米虽说大都成熟了,长硬了,但里面零星也能找到嫩的,只是不多而已。
烤了吃,别有一番滋味。
“佳宜手艺不错啊,下次捡到了嫩玉米,先别烤,我回来教你做松仁玉米。”
陈凌尝了一口,很是香甜。
沈佳宜嘻嘻笑着,很是开心的说好。
沈父沈母见此,就跟着笑道:“你陈大哥做菜好吃,他肯教你这可不容易,别人想学,他还不教呢。”
“是啊,你陈大哥随便给别人教两手,你瞧那小龙虾店,多赚钱啊。”
沈佳宜一听,眼睛一亮:“那我要拜陈大哥当师傅,让他好好地教我厨艺。”
王庆忠啃着玉米猛点头,说:“这个主意行,佳宜妹子在这儿可学了不少东西了,再学学厨艺,做个凌子常说的那啥全能大明星。”
沈佳宜顿时更来劲了,跟个活泼的小姑娘一样,跑到陈凌跟前拽着他胳膊撒娇,让他收下自己当徒弟。
陈凌无奈答应后,她更是高兴坏了。
这到底是个单纯的姑娘。
楼上听到动静的睿睿探着脑袋往下看,被她看到了,满脸雀跃的踮着脚招手:“睿睿,快下来,以后要叫我姐姐知道吗?”
睿睿不明所以,但是看到下面热闹,就领着黑娃小金一块跑下来。
跑下来就直扑陈凌怀里,仰着脑袋道:“爸爸,小只一,小只一……”
“小鸡?”
陈凌脸上一懵,随后很快想起来,这是在说王来顺送来的那些小鹌鹑呢。
这秋里孵出来的小鹌鹑小得很,陈凌怕放进自家的鹌鹑舍里会受欺负,就丢在了葡萄架下面,和鸽子窝放在了一起。
“哦,是小鹌鹑是吧,黑娃小金,你俩给带过来。”
黑娃两个听到后立马跑过去,两狗各自咬住一边,抬着竹笼子跑了过来。
沈家三人哪怕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还是忍不住夸赞两狗的聪明。
小鹌鹑养在竹笼里,里面是有食槽和水槽的,吃喝都在里边,还有麦秸堆出来的窝,晚上保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