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把手上的半截子网放下,站起来,带她进家:“你不是回市里了?咋这么快又回来了?”
“哎,好事啊,赵玉宝要在你们村定居的事,上新闻了。”
孙艳红说到这个,很是激动,从包里拿出一张折叠起来的报纸递给他,“喏,你看,专门给了一个很大的版面呢,我听说还有粉丝要给赵老师写信,这以后啊,肯定不缺人来玩了。
又是鳖王爷,又是大作家的,咱们这儿的名气越来越大了,我还以为只是一阵风呢,刮过去就没有了。”
陈凌听着她在耳边絮叨,快速把报纸浏览了一遍。
没有意外,就是那帮子年轻记者鼓捣出来,找点新闻应付差事的。
“所以呢,你又想干啥?”
“什么叫我想干啥?咱们现在可是一伙的,合伙人啊。”
孙艳红瞥他一眼,很快又笑道:“你说我去找赵老师这个大作家拍张照,写两句夸赞本地各种河鲜吃食的话,放在店门口,效果怎么样?”
陈凌听了皱眉道:“你那龙虾店现在这么红火,每天都排队了,还打他老人家主意干啥?有这个必要吗?”
孙艳红顿时被噎了个够呛,咬着牙道:“你这人真是,太容易满足了点……现在红火只是在市里红火……赵老师全国闻名,我去省城开新店用不行吗?”
“……”
陈凌顿时无语,“你这也太记仇了吧,去省城抢老田生意?”
孙艳红也不惊讶他一下看穿自己的心思,这小子脑瓜子本来就灵光得很,就是啥也不肯干。
就不屑的哼了声道:“他一个二道贩子,我是开饭店的,又不是同行,怎么就叫抢他生意了?
再说了,省城他早用咱们这儿鳖王爷打过广告了,不新鲜了,我要再开龙虾店,当然得换点新花样,请赵老师出马。
这样对生意也好,对咱们这儿也好,不是马上要立庙了嘛,到时候又能有很多人来玩,一举多得的事。”
陈凌不管这些,闻言只是说:“你跟我讲这些没用,我又做不了主。你有啥想法去找赵叔说就行,他老人家愿意,那都没啥问题。”
老头子都跑山里来隐居了,还找他干这干那,大概率是不成的。
“好吧好吧,你是大爷,我指挥不动你……”
孙艳红没办法,就不好再说了,四下看了看:“弟妹和小娃呢,没在家吗?”
“在家,没见他们出去,应该在后院玩吧。”
陈凌说着,往农庄后院走去:“你这趟过来还用拿酒吗?”
“用啊,开新店没你的酒咋行?
另外你那些藏着不肯卖的宝贝鱼,这次能不能让我带走一点?”
孙艳红瞄着胭脂鱼和细鳞鱼的方向,挑着眉角说道。
“……那些鱼,可不是我藏着不肯卖,是老田嫌贵,当初怕没人要,那些细鳞鱼,在十几年前,都得两块钱一斤,你想想吧。”
陈凌没多解释,只给了她一个以前的价格,让她自己意会。
孙艳红确实有点傻眼,八十年代就卖两块钱一斤,实在是让她想不到。
“这么宝贝的吗?俺滴老天爷,那我走的时候带一些试试,开新店能用得上……都是一条战线的革命同志了,你要不要给我便宜点?”
“呵呵,你觉得呢?”
“……”
“我就知道。”
其实想想,之前陈凌卖给田红利那些鱼,统一按三十块钱拉走,贵是贵,再刨除高运费的成本,借着老鳖的东风,在省城也大赚了一笔。
但即便卖的贵,大部分能消费得起的人却觉得花得值。
尤其是在除了观赏鱼之外的水产上,质量是真高。
一分价钱一分货。
从农庄的酒,以及陈凌给的做菜配方上,她是深有体会的。
这胭脂鱼和细鳞鲑肯定也不会让人失望。
贵就贵吧。
到时候,她还能打着天价鱼的旗号,再做一次广告呢。
她正想的出神的时候。
陈凌已经走到柴垛旁的蛇箱子处,和儿子蹲在一块了。
王素素和王思怡在墙边的阴凉处,拿着菜篮子摘菜呢。
“爸爸,虫虫。”
睿睿小手攥着一条小蛇,这小蛇刚出壳,筷子粗细,他用手一抓,小蛇就缠在了他的手腕上。
他反复弄也弄不下来,便苦恼的把手伸到陈凌面前,向爸爸求助。
“没事儿,这个好玩得很,不用抓下来,我再给你抓一条,一只手腕缠上一条,可威风了。”
陈凌说着又从蛇箱子底下,扯出来一条小花蛇,给他缠在另外一只手上,“啧啧,你瞧,这是不是很好看呢?
小东西见状顿时苦着小脸,十分为难的仰起头看向他。
第444章 一绝
陈凌在这边儿逗孩子。
孙艳红却是走到王素素身旁与她搭话。
对于王思怡,她也知道,倒是不怎么在乎。
只是关心的问王素素最近怎么样,说她肚子越来越明显了,说不定这次是双胞胎怎样怎样的。
让王思怡听来听去都听烦了。
见王素素也有些难应付这种人,便故意插话道:“嫂子,这树桩子上是木耳吗?”
王素素顿时松了口气,说道:“啊,对,你凌哥专门从山里扛回来,让它在这儿生木耳的。”
她到现在,其实已经不讨厌孙艳红了。
但就是这种老油子、见惯了人事的女人,到底是不如秦秋梅和钟晓芸那样单纯交往的比较好。
现在还有个王思怡。
她们和你熟悉起来后,亲热会觉得是真心的亲热,会很舒心随意。
孙艳红就差点意思,哪怕王素素知道她给自家分了许多钱呢,也帮着赚了不少,关系却始终亲近不起来。
“哎对了,说到木耳,这下过雨了,今天太阳也不毒辣,赶紧来找找这边还有没有地木耳。”
王素素见到木耳,突然又想起一回事儿。
下过雨后,树荫下或者墙根处,长着青苔的阴凉处会长出地木耳来。
“地木耳?”
“对,地木耳就是地上长的像木耳的东西,不过比树上的木耳好吃多了。
下雨之后,山上也会长出来好多地木耳。
但是太阳一照,就没法要了,要赶紧去采。”
王素素笑着轻轻点头,然后走到墙根处一看,还真有一层。
这也是沾了农庄这边水汽充足,环境清凉的光。
要不然在外头,这些地木耳早就晒枯了。
“阿凌,帮我们拿两个钵子来,我们要抠点地木耳。”
“好嘞。”
陈凌让黑娃两个看好睿睿,自己拿了两个钵子过去。
这时王思怡正瞅着深褐色的地木耳好奇的看呢。
觉得沾这些满了泥土和草屑的东西脏兮兮的,卖相很是差劲。
学着王素素的样子用手抠下来一个,还黏糊糊的,忍不住皱眉道:“凌哥,嫂子,这地木耳好粘啊,还脏兮兮的,能吃吗?”
“能吃,你别看它埋汰,这玩意儿只有在真正干净的地方才会生长,臭水沟之类的恶心地方生不出来的……洗干净了,哪怕是只炒个鸡蛋呢,都好吃的不得了,比木耳好吃多了。”
陈凌笑呵呵的道:“对了,这玩意儿还有个名字,叫地皮菜,包饺子,做包子,也好吃,你没吃过吗?”
“没有,反正我在湾岛没吃过这种东西。”
王思怡困惑的摇摇头,她真的是听都没听过。
“放心吧,没吃过也没事,富贵在吃的方面肯定不糊弄人,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孙艳红说了一句。
说完之后就是一愣,她突然又觉得这种东西也能搬到饭店的菜单上。
地木耳这东西,别看脏不拉几的,很埋汰的样子。
但是不管煮汤,炒菜,还是包饺子等,都是一种上好的美味。
虽说难清洗了一点。
她心里冒出这个想法,也没立刻就跟陈凌去说。
现在光小龙虾还没稳住呢。
也不急。
倒是咸蛋可以先加上去,当成一些小菜。
“那倒是,你凌哥啥都可以糊弄你,唯独吃上面,他比谁都认真。”
王素素也说道。
“哈哈哈,我也感觉出来了,对了凌哥,为啥他们都叫富贵啊?”
“小名儿呗,你嫂子也有……”
“呸,不许瞎说,你还不快去给孙姐拿酒,在这儿杵着干啥。”
陈凌看着媳妇恼羞成怒的鼓成包子脸,王思怡又满脸振奋好奇的模样,只好明智的闭上嘴巴,嘿嘿笑着走开了。
而后,给孙艳红打了两坛酒,捞了些胭脂鱼和细鳞鲑,还摘了些桃子,接着和四爷爷坐一起织网去了。
王素素和王思怡两人过了一会儿也带着睿睿走了出来。
在果园的沟渠两旁青石上去找那些水灵滋润的地木耳。
这地木耳其实一直都有,只是太阳毒辣的时候会被晒枯晒焦,没法儿吃,也不那么显眼。
但是并不是说它被晒死了。
这东西还是挺耐旱的。
平时不下雨的时候,看着它贴着地皮焦黄的快枯死了一样,可只要一场雨,它马上活过来,变得水灵灵的,晶莹剔透。
果园这边,大部分地方是被树荫遮蔽的,而且紧挨着沟渠,水流不停,沟渠附近一直是湿漉漉的,环境非常适合地木耳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