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教大宋 第688节

  “要顶住!甚至.....”

  唐奕抬起头,看着几位长辈,言辞锋利地道:“甚至要雷霆手段,以震朝局!”

  ....

  这话说的很唐奕,可是四个老人家听罢,却是一点都不意外,反而相视一笑。

  “真是新鲜,大郎这次倒是和官家想到一块儿去了。”

  ....

  李大官言道:“陛下也有迎难而上之意,且已有定计。”

  唐奕一愣,一来没想到赵祯会有果决的一面;二来更没想到“已有定计”。

  “什么定计?”

  范仲淹接过话头,却是先没说什么定计,而是赞赏起唐奕来了。

  “说起来,还要多谢大郎为朝廷掏来了一员战将!”

  “....”

  唐奕听的直迷糊,什么就一员战将?我可没往朝中推荐过人。

  “谁啊?”

  “王介甫。”

  “我噗!”

  唐奕一口老血喷出来,瞪着眼睛急道:“我可没推荐过他,可别算我头上!”

  “嗯?”四个老头儿一怔。

  “王安石不是大郎举荐的?”

  “不是!”唐奕把脑袋摇的生风。

  “我脑子进水了,举荐那头倔驴?”

  “可是。”范仲淹一疑。“可是,去岁王安石进万言书,言革新利弊,颇有立意,而那时你刚到海州,且听说王介甫是你的伴使,没过多久他就上书了。”

  “不是你的意思?”

  什么跟什么就我的意思?唐奕差点没噎死,特么这也能躺枪?

  只闻李大官又道:“陛下当时也以为那万言书是大郎的授意,遂特允王介甫入京。”

  “不然.....”李大官一摊手。“王安石一个二等州府的通判,是没可能直升三司支度判官的。”

  得....

  唐奕一翻白眼儿,这个乌龙有点大了吧?和着是我自己把他推到京师的?

  “不是....”唐奕太阳穴一阵阵的发涨。“不是,那家伙是不是惹什么事儿了?”

  “非也!”范仲淹摇头,紧接着居然露出赞叹之情。

  “不是俗人,可堪大用!”

  唐奕一哆嗦。

  还没缓过来,就听李大官又道:“本来官家正是骑虎难下、进退惟谷。”

  “退,则革新渺茫。”

  “进,又苦无出击之策。”

  “正是这个王介甫,连上两道颇有建树的折子,正应了陛下广开言路,寻开源节流之策的旨意,进而打开了局面。”

  “等,等等,等会儿。”

  唐奕隐隐感觉有点不对,这回舌头都打结儿了。

  “他,他他上的什么折子?”

  李大官闻声,嘴角上扬,眼神之中尽是钦佩。

  “一曰:青苗法,二曰.....”

  “募役法。”

  ......

  “......”

  “......”

  “靠!!!”

  等唐奕反应过来,一声暴喝把四个老人家吓的一激灵。

  “老子这就去先打断他的腿!”

  .....

第799章 两法之弊

  唐奕也是纳闷儿了,这个拗相公还真特么是拗相公。

  如今的历史已经让自己折腾得面目全非了:

  燕云都姓宋了,大辽皇后都拐回来了。

  唐宋八大家里,有三个都给老子行过谢师礼了。

  范师父都长命百岁了,而赵祯不但开始有血性了,连儿子都有了。

  四朝权相文彦博被他调教成了“文扒皮”;三朝首臣韩琦被他打断了腿。

  英宗皇帝连宫门都没进,就被踩没了。后面神宗、哲宗,还有大才子宋徽宗和他那倒霉儿子钦宗也一并没影。

  可以说,大宋朝能变的基本上都变了个遍儿,以后是什么样儿,唐奕自己都不知道。

  可偏偏就是这个王安石......

  偏偏就是这个王安石!!!

  特么是真拗,都这样儿了,你还能把“青苗法”和“募役法”弄出来?

  唐奕还是很服气的,服气到恨不得扒了王安石的皮。

  ......

  ————————

  可是,话说回来,唐奕为什么对这个“青苗法”和“募役法”反应这么大呢?

  很简单,如果让唐奕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两个东西,那就是——

  丧、心、病、狂!

  没错,就是丧心病狂。拗相公的崇高理想和童话般的政治思维,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能在一千年前的北宋想出这两个法案的人,绝对是天才,思想绝对超前。

  但是,能把这两个法案付诸实施的,绝对是蠢材,脑子绝对有包。

  咱们一个一个的说。

  先说青苗法。

  《宋史》原文:“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大体意思就是:以各州常平仓所储谷物做本钱,每年青苗之季,也就是农桑的时节,为了确保农民不会因为无钱耕作,而荒废或者出卖土地,则以国家的名义向农民借贷,并收取“低额”利息。

  高明吧?

  此法从表面上看,当真是好办法。

  一来,让常平仓里死水一般的存粮活动起来,不但发挥了应有的效用,而且还能给国家挣点利息,实现了创收的目的。

  二来,农民有钱耕种,就不会出卖土地,有效地抑制了土地兼并的加速。

  够先进吧?

  这可是一千年前的大宋,有点后世助农贷款的味道吧?

  啊呸!

  唐奕一口老痰淬王天真脸上。

  先进个屁!

  想法很先进,可是放在一千年前的大宋来实行,那就是愚蠢。

  首先,是这个“低额”的利息——“出息二分”。

  这里不得不说点题外话,后世的史学家常说,华夏各个朝代的更迭大多死于土地兼并,是有一定道理的。

  百姓失去土地,就等去失去了生活的根本,是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的,掀翻王朝统治自然也就成了活命的选项之一。

  那么,土地兼并的根源是什么呢?农民傻吗?一过不下去就把饭碗卖了?然后去玩命?

  不是的,土地兼并的根源,其实就是高利贷。

  农民不会一上来就卖房子卖地,更不会傻到出卖活命的资本。大多数人对生活还是抱有幻想,对未来还是有憧憬的。

  所以,不会上来就血拼,直接卖地。

  他们会选择折中一点的办法,那就是抵押土地,向富户和地主阶级借贷来度过难关。

  那这个利息是多少呢?

  很高,各朝各代基本在三成利息往上走,而且是利滚利,息滚息。

  也就是说,借十贯钱,年息三贯,明年还十三贯。若有赊还,再下年,就是十三贯为本,取息三成,概是十七贯。

  这还是按年利来算,有的地方月利借贷,一个月打个滚儿,就已经没边儿了。

  总之,这个借贷的高额利息,一般农户是难以承受的。

  要是收成好还好说,几年辛劳勉强可以还上。可是万一出现连年欠收的情况,那就除了破产拱手让出土地,绝无活路了。

  所以,每逢大灾之年,农户以质押土地求活,就成了土地兼并问题集中爆发的年景。

  这也是河北、京东诸路的豪族会眼睁睁地看着黄河决堤,冲毁农田,却一点不心疼的原因。

  按理说,河患一起,损失最大的就是手里土地最多的豪族。

  可是,恰恰相反,河患最重的时候,反而是地主豪族牟取暴利的最佳时机。

  田亩所出何以比肩借贷之利?

  ......

  回头再说青苗法中的“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这句。”

  二分够低了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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